我爸爸是個礦工,踩著煤。 如何補償因工傷造成的腿部下部骨折。 急需答案,謝謝 30

發布 社會 2024-06-07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因工傷事故發生事故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或鑑定證明。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二十日內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和勞動者用人單位。

    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勞動者在病情相對穩定後發生工傷、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勞動能力評估。 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應當向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醫療資料。 考核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作出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並及時送交申請考核的單位和職工。

    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復鑑申請。

    勞動能力鑑定結束後一年,如果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殘疾發生了變化,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審鑑定。

    在確定工傷並進行工作能力評估後,可以計算相應的工傷福利,並適用於工傷**或雇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申請工傷認定,請諮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應該申請工傷鑑定,如果穩定後影響您的工作能力,則應申請工作能力評估。

    有保險的,由保險承擔責任,沒有保險的,由單位承擔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是否申請了工傷認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同意人民法律顧問的意見10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先到當地社保局進行工傷鑑定,再到社保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等級鑑定,具體工傷等級以鑑定為準; 2、根據工傷鑑定結果,需要相應的光束燒傷賠償金,單位已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社保局支付工傷賠償金,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的,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支付,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 也可以由社會保障提前支付;3、工傷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餐費、交通費、住宿費、****費、輔助器具費、停工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

    《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醫療費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全部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用、損失工作費用、護理費用等。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因生活需要增加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和喪失工作能力造成的收入損失,也應當由負有賠償義務的人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和受撫養人的生活費用; 以及因護理和延續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護理費用和隨訪費用。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救助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費以及交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親屬因辦理喪葬事宜而產生的住宿費及工費損失。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先到當地社保局進行工傷鑑定,再到社保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等級鑑定,具體工傷等級以鑑定為準; 2、根據工傷鑑定結果,提出相應的工傷賠償要求,單位已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社保局支付工傷賠償金,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的,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支付,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 也可以由社保局提前支付**;3、工傷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餐費補貼、交通費、住宿費、****費、輔助器具費、停工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

    《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醫療**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用、損失工作費用、護理費用等。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救助情況賠償梁然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費以及交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住宿費用,以及受害者親屬在處理喪葬事宜時造成的工作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工傷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中,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工傷是工傷的簡稱,又稱工傷,是指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界因素的直接作用而對身體組織造成的突然故意傷害,如**及其職業性工作引起的急性化學中毒。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級至10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當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殘疾勞動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在煤礦工傷,右腳習慣了腳底。 工傷鑑定後,根據工傷情況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經鑑定殘疾鑑定,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日常照護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按月發放生活照護津貼。 生活照養費按三個不同層次支付:完全不能自理、大半輩子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標準分別為上一年度統籌區員工平均月薪的%或30%。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1首先,要向發生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一切問題的前提,如果不申請工傷認定,就不能通過工傷認定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則員工個人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

    如果確定工傷是工傷,在取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用人單位應全額支付醫療費,停工期間(工傷**、**)的工資按原待遇支付。 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按受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工傷等級,然後根據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金額 4

    用人單位未履行上述義務的,受傷職工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賣空欺詐仲裁申請,以保障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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