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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是否從原產地撤回,應根據下列情形分別判斷:
1、當事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全戶戶戶均已搬遷戶籍的前提下,在本合同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承包土地;
2、在當事人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全戶搬遷的前提下,將承包土地返還給發包方;
3、在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辦理戶口的前提下,當事人未在新的居住地取得合同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合同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搬入小鎮定居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合同期內,承包人家庭遷入設區城市,變更為非農戶籍的,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應當返還給發包方。 承包方不歸還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在合同期限內,當承包方返還承包土地或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承包方有權就承包土地投資土地的生產能力增加獲得相應補償。
第三十條 在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後未在新的居住地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土地; 婦女離婚、喪偶,仍居住在原居住地,或者未在原居住地居住,但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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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戶口搬出去了,原來的商業合同落地了怎麼辦? 它會被收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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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籍遷出後,應當按規定收回分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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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目前的政策是鼓勵農民搬到城市,而不是開墾他們的土地。 但是,每個縣和鄉都會有自己的土地政策,這有時與國家的這一總體政策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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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確認後依法受法律保護。 權利確認期滿後,將不再具備未來繼續承包經營的資格。
因為土地是集體的,你已經搬出了你的戶口,你沒有承包經營的權利。 如果你的公婆有地,允許你承包,你當然可以,但這種情況很難。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協商、有償協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阻撓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
(二)土地所有權性質和土地農業用途不得改變;
3)流通期限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
受讓人具有經營農業的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村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採取制止侵權、返還原財產、恢復原狀、消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行為
干擾承包人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的; 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土地的; 強迫、阻撓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以少數人服從多數為藉口,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將“配給場”和“責任場”劃分為假年,收回承包土地從事招標承包; 追討承包土地的欠款; 剝奪或者侵犯婦女承包和管理土地的合法權利; 其他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十八條 省內戶籍搬遷,由搬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遷入登記。 其中,省內戶籍跨縣(市)或者市區、市跨區、跨市戶籍轉移,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第三十九條 搬遷許可證應當由遷往本省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後,出具戶籍搬遷許可證。 申請人應持遷出戶口登記證到省外搬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籍,持省外搬遷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登記證明等材料到搬遷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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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後的土地視供應情況而定。 如果戶口已經轉為非農業戶口,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耕地。 如果搬出後仍是農戶,應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開墾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搬入小鎮定居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依法允許其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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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合作社。
法律分析]:1申請營業場所註冊。
2.全體創始人簽字(蓋章)的創始會議紀要。
3.公司章程由所有創始人簽署並蓋章。
4.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委任檔案及身份證明。
5.由所有出資成員簽署並蓋章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會員名冊影印件和會員悔改身份證影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8.指定代表或委託人的證明。
9.申請合作社名稱的預先批准。
10.業務範圍涉及預許可檔案。 (這個一般不需要,經營範圍大致是農產品)。
事實上,農業合作社註冊門檻並不高,主要有兩個硬指標,乙個是至少5個成員,另乙個是註冊農民在成員中的比例不低於80%。 至於兄弟分拆前的註冊資本,只需要約定金額,不需要支付,但不要填得太誇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四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遵循下列共生原則:(一)以農民為主體的成員;(2) 為尋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而為會員服務; (3)自願加入和退出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5)盈餘主要按成員與專業農民合作社之間的交易量(金額)按比例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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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肇事逃逸事故認定標準是指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慢車,機動車駕駛員為逃避法律責任而採取逃跑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人員死亡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受他人干擾的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交通事故致使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故意駕駛無證或者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第三條 交通事故後逃跑,是指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而逃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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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搬離土地怎麼辦,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國家規定,在承包期內,農村戶籍出戶,農戶全家搬入小鎮定居的,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土地轉出;
2、農民全家遷入社群所在城市,變更為非農戶籍的,承包耕地和基地退還發包方,不歸還承包耕地和草地的村集體可以收回;
3、國家也多次強調,在入城定居的條件下,要收回農村的承包地,所以農民可以多次選擇,不歸還土地,也可以轉讓。 但前提是你不能長期放棄荒地。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任何組織和個人依法自願、有償地強迫、阻礙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2、土地所有權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改變,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3、流通期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人必須具備農業管理能力或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和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優先權。
承包者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和受益權,有權獨立組織產品的生產、經營和處置;
2、依法交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3、依法轉讓土地經營權;
4、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徵用或者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土地所有權的定義。
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占有、使用、受益和處置其擁有的土地的權利,是土地所有制在一定社會形態下的法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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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怎麼搬家了,夫妻可以搬到對方戶口,也就是可以選擇丈夫的戶口搬到妻子的戶口,也可以選擇妻子的戶口搬到丈夫的戶口,就看你家內部商議了。 >>>More
第十五條 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扶持條件的殘疾人,納入民政行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和扶持範圍。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殘疾人家庭,縣級以上人民應當採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對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縣級以上人員按照規定給予護理補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