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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內容如下:
1、報火原則:發現火災時,應當火勢已經很猛烈時立即報案 119; 當發現火災時,未經酒店總經理或酒店總經理授權的人員同意,任何員工不得撥打119,如果火勢得到控制或判斷為可控,以免引起客人不必要的恐慌。 (110 名警察,120 名急救中心)。
2、撥打火警時,應注意語音必須清晰流暢; 有必要說明消防單位、詳細位置(大目標)、燃燒物質、火災大小、圍攻人員,以及自己的姓名和**編號; 安排人員在主要路口接載消防車。
注意:嚴禁進行虛假火災報警。 虛假報火屬於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受到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
3、ABC乾粉滅火器的實際操作方法: 1、搖動:倒置搖幾下,因為放置時間長,瓶內粉末會析出,導致噴灑效果差; 2 拉:
拉出安全閂鎖; 3、噴灑:一手握住手柄,另乙隻手握住噴頭(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噴頭與噴頭的交界處),取距離(約2公尺),按下手柄,在火焰根部左右射擊,滅火。
4、消火栓的使用方法:(1)開啟消火栓箱門,取出水帶; (2)軟管一端接消防栓出口,另一端接水槍; (3)按下箱內消火栓啟動幫浦按鈕; (4)開啟消火栓的水閥開關,迅速拉到第一點,瞄準火源根部滅火。 描述:
當消防幫浦控制櫃處於自動狀態時,直接按下消火栓啟動按鈕啟動消防幫浦。 當控制櫃處於手動狀態時,應派人到消防幫浦房及時啟動消防幫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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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1
貫徹落實《消防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條例》,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預防與消除相結合”的方針和上級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
以自衛自救為基礎,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帶領志願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練。 5.對消防工作進行安排、檢查和總結,並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確保疏散通道暢通,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應當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訊、消防車出入、消防器材等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 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置不足或者不符合實際需要的,應當增設、改建、配置或者技術改造。
第九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施工、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施工質量負責。
第五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部門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制度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對火災隱患進行督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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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所操作的裝置和物品,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了解消防裝置的使用,了解消防裝置的維護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編號為“119”,滅火時必須無條件服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在滅火山和滅火器周圍堆放物品。 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以保證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滅火器材正常使用。
5、如發現顏色不同、聲音不同、氣味異味,一定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冷靜,不要驚慌,迅速查明情況並向消防中心報告。 報案時,要說明所在地點的燃燒物、火災情況、本人姓名、工作編號,並積極採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槍枝進行初步滅火,關閉電源,主動疏散酒店內的顧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單位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裝置,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查維護,確保其完好無損、有效;
3)每年至少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其完好無損、有效,試驗記錄應完整準確,並存檔備日後參考;
4)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確保防火防煙隔板和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習;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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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由酒店、餐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飯店、飯店應當指定消防安全專業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和實施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治等職責;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法律依據:《酒店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三條 開辦賓館,其建築施工、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並必須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危險物品進入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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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您好,酒店消防工作原則: 1
酒店實行循序漸進的防火責任制,使各級都有專人負責。 2.落實各部門防火責任制,使各部門消防工作明確負責管理,各部門必須簽署《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練,並備案各種消防宣傳教育資料,對酒店的防火培訓工作負全部責任。 每個部門必須有完整的火災報告和電氣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的火災標誌,設定防火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裝置和設施,酒店人員有能力迅速撲滅初災,有效進行人員和財產的疏散和轉移。
您好,酒店消防工作原則: 1酒店實行循序漸進的防火責任制,使各級都有專人負責。
2.落實各部門防火責任制,使各部門消防工作明確負責管理,各部門必須簽署《安全生產責任書》。 3.
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銷售及消防演練,並備案各類消防宣傳教育資料,全權負責酒店的防火培訓工作。 每個部門必須有完整的火災報告和電氣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
酒店內有各種明顯的火災標誌,設定防火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裝置和設施,酒店人員有能力迅速撲滅初災,有效進行人員和財產的疏散和轉移。
親愛的,您好,還有:酒店部門開關必須有專門的管理,每個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都由專用開關負責,其他電氣系統的控制由部門負責。 如果該部門負責這項工作,則該部門的經理和操作員必須接受正確使用交換機的培訓。
部門工作結束後,要檢查帆的電源停機情況,確保各種電器不通宵充電,應關的各類開關均處於合閘狀態。 各種電氣裝置和專業裝置的操作和操作必須按規定操作。 前台、餐廳吧檯、客房和酒店酒吧的聚光燈在工作完成後必須關閉,以防止災難發生。
吧檯和裝飾品的擺放應與照明、射燈、裝飾燈、報警器、消防噴頭保持一定距離(消防規定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50cm)。 銷售高檔白酒、果酒等易燃品,只能適量貯存,以利於通風,如發現滲漏、揮發或溢位,應立即採取措施。 酒店內所有倉庫的防火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裝置設施、通風、通道等。
為加強消防工作,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除結合”的消防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甘肅省中醫學院有關規定,結合單位特點,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More
01 熟悉安全出口的出口位置。
在酒店房間的門後或走廊裡,通常會有乙個安全疏散圖,指示房間或您當前的位置和出口的位置,箭頭會用於指示疏散方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