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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消防工作,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除結合”的消防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甘肅省中醫學院有關規定,結合單位特點,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網路中心負責人是網路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領導和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網路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並指派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員。
2、網路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的安全制度之一,其制定和實施是關係到校園網路裝置和機房工作人員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 機房管理人員和機房工作人員不應大意。
3、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增強全職工的消防意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提高消防處理能力。
4、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火災報警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及時更換過期、損壞的消防裝置,確保消防設施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5、無火災發生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損壞、盜用、拆卸消防設施裝置。 不要掩埋壓力和堵塞消防栓。
6、主機艙內和主防範區嚴禁吸菸,對吸菸造成的災害,肇事者應承擔全部責任。
7、電氣裝置的使用不得超過設計負荷,不得使用電爐。
8、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主機艙和主防區。 實施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
10、應熟悉一般火災處理方案和發生火災時的應急預案,掌握消防裝置的效能,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執行操作。
十。 1、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結合網路安全建立值班日誌,記錄每天的安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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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強預防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隱患,保護人員、公司財產和公共安全,制定以下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應當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訊、消防車出入、消防器材等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 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置不足或者不符合實際需要的,應當增設、改建、配置或者技術改造。
第九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施工、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施工質量負責。
第五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部門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制度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對火災隱患進行督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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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資訊網路安全、公共安全、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點燃、扇耳光、吸菸,懸掛禁止吸菸標誌; (二)禁止攜帶、貯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封閉的門窗圍欄; (四)禁止在營業時間內堵塞、鎖上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 風險洩漏警報:
不遵守治理部消防有關規定的法律責任:1、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處150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改,直至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 《網際網絡接入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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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強預防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隱患,保護人員、公司財產和公共安全,制定以下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工作。
1、公司營業網點必須24小時值班,如遇烟花報警等危險,應在切斷電源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疏散;
2、利用網路電視監控系統,實現對各區域不限時間的不間斷監控,一旦出現危險情況及時報警,安全部門迅速組織人員消除火災隱患;
3、明確各通道、各區域的疏散標誌,經常檢查安全應急燈、門和安全出口,確保人員在發生危險時能夠疏散;
4、公司保安部門必須經常檢查消防栓、滅火器、電路等,確保滅火器具和電氣裝置的完整性和合格率,確保人員和財產的絕對安全;
5、嚴禁在辦公室、企業等公共場所吸菸或使用明火;
6、一旦發現火災,必須採取以下措施:
1)撥打火警**(119)並準確報告**零件、燃燒產品等;
2)按下附近的火警;
3)關閉火災現場所有電源開關,關閉門窗;
4)快速向同事求助;
5)盡可能使用附近的滅火裝置滅火;
6)服從現場最高領導的指揮,英勇行動,帶頭作戰,奮力拼搏。
3、貫徹預防為主、防除相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方針,實踐集體智慧、集體預防。
1、公司各部門領導和公司主要領導要特別注重防火意識,走在前,有效消除萌芽的不安全隱患;
2、加強與消防部門的密切合作,定期聘請專業消防人員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和指導;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學習,不定期進行滅火培訓和演練,讓公司人人了解消防常識,人人能熟練操作滅火器具,遇險;
4、全體員工應積極參加消防演練,了解消防知識,記住火災報警,熟悉電源開關、出口通道、滅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經常的、基礎性的工作,公司全體人員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時刻牢記,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人員和財產的絕對安全,保證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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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或企業名稱預核通知書;
3、依法取得的建設專案消防驗收或者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檔案影印件;
4、消防安全系統、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5、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職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及消防行業特定型別工作專業資格證書影印件;
6、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法律依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九條在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投入使用和執行前,應當檢查下列內容:(一)建築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是否通過了消防備案和抽查驗收; 依法竣工並受理消防備案但未進行抽查備案的建築物或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具有工作資格證,員工是否接受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裝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是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6)室內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7)外牆、窗窗上是否設定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