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老婆要結婚了,能帶點家庭資金嗎?

發布 社會 2024-06-04
5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還行。 作為死者一階的法定繼承人之一,當她再婚時,只要拿出的“家族基礎”不超過她依法繼承的財產,並留下公婆和子女的份額,那麼,她的做法就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她的公婆已經不在人世,她沒有孩子,那麼如果她再婚,她可以拿走她所有的“家庭資源”。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當然,你可以帶一些家庭資金,因為丈夫去世後,妻子是合法繼承人,所有財產都是妻子的,她有權處置自己的財產,所以她再婚,可以拿走部分家庭資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是的,你只能拿走你的那部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絕對是可能的,你家的一半應該是你妻子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丈夫走了,妻子要結婚了,當然可以帶點家裡的錢,因為你還要住在別人家裡,有的窮,要補貼家裡,但是他們兩個人要過好日子。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還行。 從理論上講,根據夫妻共同財產,妻子應擁有夫妻財產的一半。 當然,如果丈夫去世,情況就是這樣。

    這取決於丈夫的家庭是否還有父母。 然後是你和你丈夫的孩子。 按理說,這應該是丈夫的份額。

    因為丈夫本身的角色是兒子和父親,而丈夫是三個角色。 你有責任贍養你的父母,只撫養你。 因此,這三類人可以獲得丈夫遺產的份額(指婚姻財產中屬於丈夫的那部分)。 )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當然,這種情況也沒關係,因為家庭本來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再婚的話,也可以帶上一些自己的家庭資源,但是在財產方面還是要和新丈夫區別開的比較清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可以帶來一些再婚,丈夫去世後,他們共同創造的家庭財富有妻子的一半,所以再婚可以帶來一些家庭資源。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可以拿走一半的家庭財產,剩下的一半給孩子繼承,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也應該支付贍養費,直到孩子成年。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當你的丈夫去世時,你的妻子應該得到一部分遺產,當你再婚時,你可以帶走屬於你的那部分財產。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既然你丈夫已經去世了,如果你想再婚,當然可以拿走一部分財產,畢竟這是你的合法收入,是你和你丈夫有權擁有的財產。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從道德上講,你不能帶一些家人,因為你屬於再婚。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他們婚後積累了大量的財產,那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他可以拿走一半的家庭財產,是的,他也可以拿走所有的家庭財產,這是她個人的選擇。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既然你老公已經去世了,你想再婚,我覺得最好不要帶上公婆的家人,因為這裡還有父母,有時候還有孩子。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你有孩子,你不應該帶著家人,你應該把他們留給你的孩子,因為你不知道你的丈夫將來會不會......對你的孩子有好處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最好不要帶前夫用過的物品,尤其是床上用品、枕頭、衣服和**。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婚姻的一方已經死亡,或者如果宣布死亡,則在婚姻問題的情況下,婚姻將自動解除。 一方再婚不需要任何手續,但要看女方是否有繼承權和相關權利義務,如果有,就立下。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的孩子多大了?! 換個住處,還是住在同乙個地方?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同意,人民法院同意離婚後,妻子可以再婚。

    失蹤人員宣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係人申請,對在一定時期內下落不明的人進行宣告失蹤的制度。

    綜合建議:申報失蹤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公民下落不明至少2年,申請必須由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關係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失蹤宣告案件後,應當發布尋找失蹤人員的公告。 公告期為3個月。 公告期是搜尋公民並等待他出現的時期。

    公告尋找失蹤人員是人民法院審理公民被宣告失蹤案件的必要程式。 這是因為宣布失蹤是一種推定,這反過來又會對被宣布失蹤的公民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為了充分保障公民的公民權益,在審慎、準確的基礎上作出判決,人民法院必須發布公告。

    [法律依據]。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失蹤的,應當向下落不明的人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載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出具的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院宣布他失蹤,原來的婚姻已經解除。 有了法庭檔案,婚姻可以解除,然後再婚。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不。 在法院宣布您死亡並且公告生效後,您必須等待至少五年。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現在婚姻是自由的,如果你想離婚再婚,沒有人在乎,只要法院說失蹤不是死亡,你這麼急著離開。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丈夫被法院宣告失蹤,妻子暫時不能再婚後,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向法院申請離婚後才能再婚的,並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 因為一方兩年來一直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離婚,通過公示發現下落。據認為,夫妻之間的關係確實已經破裂。 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依法准予離婚。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你宣布你失蹤了,你不能。 成年人再婚,如果被宣布死亡,這是可能的。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不行,做夫妻應該很難,要決定,只有失婚才能結婚,否則就犯了重婚罪。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丈夫已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蹤,請問妻子是否可以再婚,可以。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不,作為妻子,你有責任和義務找到他。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是失蹤,而不是死亡。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你怎麼了? 如果是。 如果你病得很重,你不需要。

    去拖累他,因為他還有孩子,禁片,就走吧,這是給他的。 三亞,報廢。 是我想的。

    沒有必要贖回這樣的人的話,雖然據說你。 已經生病了,沒有錢,但是。 如果他有這種性格,他也應該是乙個比較貪婪的人。

    雖然我說我有乙個孩子,但我說。 如果你覺得自己曾經有過,這取決於你是否認為自己擁有它。 我對他心灰意冷,不再愛他了,就因為這件事。

    所以你不需要贖回它,如果你心裡還有她,你會的。 它應該是這樣的,它應該被贖回。 這對孩子以後的生活會好一點。

    您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花更多時間陪伴孩子。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老婆生病的時候離開了我,騙了我2萬塊錢把孩子帶回娘家,這樣的老婆沒有家庭責任感,她不在乎你,在你需要他的時候她不知道怎麼幫你,不要動手。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我老婆在我生病的時候走了,騙了我的錢把孩子帶走,這說明我老婆的思想有問題,婚姻就是要生正生子,照顧好家庭。 在第三個時期,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個人自由成為社會生活的基本規範,其次是生育和經濟權衡。 在現代社會,經濟和孩子這兩個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後考量中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既然選擇離開,畢竟她還有孩子,而她自己也有難以形容的艱辛,乙個女人有孩子的未來並不容易,所以她必須多一些理解和寬容。 關鍵是你如何選擇自己的未來,是選擇堅強、包容、積極向上,抱著樂觀的態度,我覺得只有你才是真正堅強的,我相信你的妻子會帶著孩子回來的。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當你生病沒錢的時候,你的妻子不僅沒有好好照顧你,還騙走了你的救命錢。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沒必要,人們都說夫妻是同林的鳥兒,到了災難的時候就分開飛,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早點看清乙個人的真面目,應該感到慶幸。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丈夫和妻子原本是同一片森林的鳥。 在大災難時期,它們會分開飛行。 這樣的夫妻。 沒有什麼可以撤消的。 在困難時期看到真相。 所以沒有必要贖回它。

  36.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你要明白她離開你的真正原因,看看能不能找回來,如果她真的是乙個心狠手辣、不義的女人,那麼你可以為了孩子離婚或者給她乙個機會。

  37.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你的妻子生病了,因為另乙個原因把孩子帶回了她父母家。 這段時間你去看過她嗎? 問候? 乙個巴掌拍不響。 我想你一定是有原因的。

  38.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這樣的女人,只能賣點錢,心裡會好起來的!!

  39.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我覺得沒有必要,這屬於乙個心狠手辣、不義之人,難道你病了沒錢的處境?

  40.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沒必要贖回,她就是這樣,如果她對你好,她就不會這樣對你。

  41.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人離開的目的根本就沒有回來的打算,你還是贖回了。 首先,詢問人們是否願意回來。

  42.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你個人的問題,還是你老婆的問題,感情上的? 或者就生活而言。

  43.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朋友今年30歲,父母相繼去世,沒有老婆,悲劇,三天就帶表弟去餐廳吃飯,朋友付了錢? 我朋友今年30歲了,父母都不在了,也沒有老婆,但是我朋友三天後帶你帶他表弟去你的餐廳吃飯,朋友付了錢,這個朋友也很有意思,他還光顧你的餐廳吃飯,他表哥不付錢, 他付錢,這說明這位朋友很有意思。

  44.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挺慘的,30歲的時候,我還沒有成家,沒有自己的事業,相對來說,30歲就應該有乙份穩定的工作,我已經開始過渡到乙個家庭,全都沒開始,真的很慘。

  45. 匿名使用者2023-12-29

    當你認為別人是悲慘的,別人還是有好日子的,你不用每天花點錢買一點酒,你就......盡情享受吧世上有形形色色的人,他有他的幸福,你有你不滿意的......

  46. 匿名使用者2023-12-28

    人看都不好看,乙個30歲的男人沒有老婆,父母也走了,他怎麼能確定已經結束了呢? 這太武斷了,乙個人有野心,會過上好日子,會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

  47. 匿名使用者2023-12-27

    我應該做點什麼,我不能靠別人活下去,也不是總是請朋友吃喝的辦法,再說了,吃別人的嘴是短的。

  48. 匿名使用者2023-12-26

    朋友們,大家好! 我的朋友今年3o歲,父母去世,妻子不幸,可以帶表弟去我餐廳吃三天飯。

  49. 匿名使用者2023-12-25

    30歲不是門檻,但父母去世時有家庭背景。 每天靠別人過日子並不理想! 我必須努力工作才能賺錢養活自己!

    那天,乙個女孩看上了你,你沒錢去別人家,是嗎? 所以不如自己為未來而努力。 過上幸福的生活。

  50. 匿名使用者2023-12-24

    我覺得這種行為不是很好,有一兩次朋友請客人吃飯,那很正常,如果經常這樣,你跟朋友說,給他找個夥伴,不要這樣,會浪費時間,找個夥伴分散注意力,這樣心情會好一些。

  51. 匿名使用者2023-12-23

    沒有父母的孩子確實很可憐,但人還是要靠自己做任何事情,只有努力才能出人頭地,擺在他們面前的困難是暫時的。

  52. 匿名使用者2023-12-22

    你有乙個朋友今年30多歲,父母也都去世了,老婆三天沒帶表弟來你餐廳吃飯,這樣的朋友確實很窮,如果你能幫他,給他找份工作,讓他養活自己。

  53. 匿名使用者2023-12-21

    你的朋友也三十歲了,還像個孩子一樣,一點都不像,你經常去吃飯,雖然你的朋友付錢,但你總是欠別人的人情,你很尷尬。

  54. 匿名使用者2023-12-20

    你朋友的情況久久不行了,既然他是朋友,你能幫幫他嗎,給他找份工作,讓他養活自己,三十歲還很年輕,鼓勵他進步,走完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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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告訴你,他這個人一定和初戀有關係,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趕緊刪除呢? 應該是為了保持這種關係,讓他的妻子清楚,他不會是那個他必須被阻止的原因,他很擔心。

12個回答2024-06-04

當然,兩人是一體的,有福有加,有辛有苦。 他病了,你當然要照顧她。 畢竟這是乙個家庭。

14個回答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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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個回答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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