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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搬遷應遵循戶籍一致、戶籍登記的原則。 公民需要申請個人搬遷、搬遷地搬遷許可證、搬遷地搬遷許可證、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已婚的,可攜帶結婚證,並徵得搬遷地派出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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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根據當事人戶籍型別不同而有所不同,可按以下方式處理:
1、攜帶當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搬遷(結婚證)、購房(房產登記證、購房合同、收據原件)、入戶要點(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居住證)等檔案資料;
2、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戶籍遷移同意書;
(三)戶籍接收地村(居)委會應當出具戶籍同意書;
4、攜帶上述檔案和資料,到戶籍轉移地轄區派出所,申請搬出戶籍,領取戶籍《搬遷證》;
5、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出具《戶籍出戶證明》;
6、將上述資料帶到戶籍轉移所在轄區派出所戶籍部門,按工作人員提示辦理入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範圍時,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登記,取得搬遷證明,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搬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自到達遷入地之日起,城市地區3日內,農村10日內,應當主持辦理搬遷證明,報戶籍機關登記,交出搬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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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轉移需要以下資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結婚移民、需攜帶結婚證及房產證(房產證只能是本人或其配偶的姓名, 其他人的姓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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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需檔案:身份證、戶口簿、搬遷定居原因證明(如就業、上學、結婚、調動等)、親屬關係證明、房產證等手續。
戶口轉移手續如下:
第 1 步:向您要搬家的警察局申請。
第 2 步:搬遷地的派出所同意搬入。
第 3 步:向您當前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提交申請。
第四步: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
第6步:由戶務科簽發「搬遷許可證」。
第七步:持《搬遷許可證》,回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遷,簽發搬遷許可證。
步驟8; 帶著你的移民證和身份證去你搬進去的警察局。
戶籍搬遷手續:定居的基本條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穩定職業或有穩定生活**的人。 如果父母與子女一起尋求庇護,子女必須年滿 18 歲; 如果兒童向父母尋求庇護,則兒童未超過法定結婚年齡,未婚且沒有正式工作。
避難者為在職幹部、職工的,戶籍轉移按照崗位調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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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婚搬家戶口的,須先徵得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小區的同意,由村民委員會或社群出具錄取通知書,持此錄取通知書,方可前往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准入證明書》, 您拿著第乙份《入住許可證明》到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住戶移民證明》,再拿著第二份《入住許可證明》和《住戶移民證明》到配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派出所要交8元,5元是核對《入住許可證明》真偽的費用,3元是工作費。
2、買房落戶要看各地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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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是區分不同型別,準備單獨列出的不同材料,以便在您入住的派出所辦理戶籍搬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憑《戶籍搬遷證》(第二份)和被搬遷人的《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申請《戶籍搬遷證明書》;
第三步,當事人應持戶籍證(三份)和《戶籍移民證明》到搬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
1.“三皈依”人員。
“三皈依”是指夫妻雙方相互避難,父母與子女避難,未成年子女與父母避難。 “三避難”人員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搬遷手續,辦理以下手續。
夫妻雙方避難的,必須出示《結婚證》、《避難方戶口簿證明》和避難方單位驗收證明; 父母隨子女避難的,須出示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口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驗收證明、父母與子女關係的有關證明; 未成年子女向父母避難的,必須出示戶籍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雇主的驗收證明和出生證明。 以上三項由派出所公安機關直接出具《搬遷戶口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搬遷戶口的,可持組織、人事、勞動及以上一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書和搬遷單位戶口驗收證明到搬遷單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並由派出所負責的警務人員簽發《戶口搬遷許可證》。
3.已經買房並生活穩定的人。
在市區買房,以及因其他原因同時建造私家住宅或生活穩定,並要求搬遷戶籍的,憑《房地產證明書》、搬遷人戶籍證明和房屋所在社群的證明同意接收住戶口和居住證明(含營業執照, 單位核實印章的工資單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調查核實,經分局審核報告後,向市局戶政科發放《戶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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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必須出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搬遷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或驗收單位證明。
在你打算搬入的警察局申請,簽發“搬遷許可證”,然後你就可以辦理搬遷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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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需滿足的條件:
1.如屬戶籍搬遷,包括在職人員搬遷、聘用公務員搬遷、國有單位內人員搬遷、自有產權房屋住宅搬遷、單位安排搬遷、分配住房搬遷、僅產權租賃房屋搬遷; 以及軍人家庭的搬遷。
2、學生戶口遷移包括招收在校戶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畢業、輟學、請假返鄉的學生遷移。
3.避難和搬遷包括:夫妻避難和移民、父母避難和子女移民、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一起避難、成年未婚子女搬遷到父母身邊、成年已婚子女與父母一起避難。
轉移戶籍的材料包括:
1、居民戶籍搬遷的,應當將《戶籍搬遷證》、《遷出戶籍證明書》、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搬遷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遷入定居申請表》一式兩份。
2、學生戶籍轉移,應為學生出具《入學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原件、《戶口證明》、省教委轉學批准檔案原件及影印件、學生身份管理部門《轉學證明》原件、學生身份管理部門《退學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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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院內遷移持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
2. 機構之間的遷移持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住許可證明; 如是結婚搬家,須附上結婚證影印件及計畫生育鏈純親證; 如果是細分、購買房屋或要搬遷的房屋,則必須附上房地產證書的影印件。 持派出所出具的准入證明,到派出所辦理《市搬遷證明》,再到派出所辦理入住手續。
3. 跨區域遷移持戶口簿和公民身份證到派出所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經派出所受理後報分局批准; 如是結婚搬家,須附結婚證、計畫生育證等影印件; 如果是細分、購買房屋或要搬遷的房屋,則必須附上房地產證書的影印件。 經分局審核通過後,持派出所出具的准入證明,到搬出的派出所申請《市搬遷證明》,再到派出所辦理入住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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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開朗當地派出所,看閱當地政務網對哥遺失賬號簽字標記的具體流程,有詳細解答。
一般。 身份證、兩地戶口簿、戶主身份證。
需要學歷證書等。
入住方式不同,材料也不同。
人才引進和搬遷。
丈夫和妻子避難。 積分已結算。
住房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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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而言,個人申請、遷出的搬遷許可證、遷入的搬遷許可證和身份證明都可以到原籍國的實地考察辦公室辦理。 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很多,這取決於它屬於哪乙個。 戶籍搬遷應遵循戶口挨餓、戶籍登記的原則。
除在本戶籍管轄範圍內遷入外,只辦理位址變更登記,不辦理遷出、遷入登記,所有遷出戶籍管轄範圍的公民均可申請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2.辦理戶籍入住的,應持以下證明前往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的派出所辦理:
1)入住人員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城市戶口遷移證明;
(二)搬遷戶口簿;
3)新戶成立的,必須出具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住房產權證明;
4)入住人符合居民身份證申請和換領條件的,每人應交出兩張黑白相間的一寸輕紙,正面無帽,年滿十六周歲並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 每人應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條 戶籍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對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對零散戶籍的,由戶籍機關直接辦理戶籍。 非現役軍人居住在軍事機關、軍事場所,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農、漁、鹽、林、牧、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戶籍,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由戶籍機關直接登記。
第四條 戶籍機關應當建立戶口簿。 在城市、水上、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鎮,應當給每戶發放戶口簿。 在農村地區,向合作社發放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不發戶口簿。
戶籍和戶籍登記的物品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籍以戶口為基礎。 與戶主同住的,組成乙個戶,戶主為戶主。 如果你乙個人住,你將成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住戶,以及公共宿舍,一併或者單獨設立。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你是大學新生,對吧? 其實現在把戶口搬進學校也不是很有用。 像北京、上海這樣的人很難白白呆在那裡,二線城市可以靠僱傭合同把戶口掛到人才交流中心。 >>>More
1.因為大學學習確實比其他原因更容易搬家; 但是,最後,如果你想在天津安家,你還需要能夠找到一家就業公司,為你辦理畢業後的定居手續。 大多數企業沒有這種好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