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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在中國申請結婚時,需要攜帶的材料是:
1、雙方戶口卡及居民身份證;
2、雙方需提交近期3張2寸半長裸頭彩色照片**;
3、雙方簽署的與另一方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宣告書,三代以內;
4、離婚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除上述檔案外,還必須提供有效的離婚證。
婚姻登記必須滿足的條件是: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性至少22周歲,女性20周歲以上;
3. 雙方均無配偶;
4.當事人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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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你的身份證。 有戶口本是可以的,兩個人都要拿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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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身份證和每個家庭的戶口簿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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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 簽署宣告,表明我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也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出示以下證明和證明材料:有效證件、身份證; 經居住地公證人公證的公證人,證明該人沒有配偶,並且他或她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3、辦理婚姻登記的華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有效護照; 由居住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證明該人無配偶,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的證明。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出具的證明,證明該人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4、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由該人所在國的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或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證明,或由所在國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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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我簽署的愚蠢宣告,即我與對方沒有配偶,沒有直系血親,三代內沒有旁系血緣關係。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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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身份證均須攜帶原件,必要時可提前備好影印件。
2.三位兩寸男女近日拍了一張男女不戴帽子的合影**,結婚證背景可紅可藍,尺寸為53mm*35mm(寬*高)。
3、男女均戶籍本,如無戶籍本,須提供其他能證明身份的戶籍證明。
獲得證書有什麼要求?
1)男性和女性都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性必須至少年滿22歲,女性必須至少年滿20歲。
2)我沒有配偶,不能重婚,我需要滿足一夫一妻制。
3)男女不屬於近親婚姻,即不屬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緣關係。
4)男女隱性當事人不得患有醫學上認定的妨礙婚姻的疾病,如性病、嚴重精神疾病、嚴重智力遲鈍、嚴重遺傳性疾病等。
5)遵循自願原則,男女雙方均自願結婚,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強迫對方結婚。
獲得證書的程式是什麼?
1)結婚申請。男女雙方應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或縣級民政局(或奎魯鎮**人民)結婚登記處提出申請。
2)填寫申報表。雙方應當一併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簽名。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處處長在場的情況下,在《婚姻登記申請書》的“宣告人”欄內親身簽名或按手印。
4)審計。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
5)證書的頒發。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新婚夫婦,給予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夫婦,不予發證,並告知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一男女欲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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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結婚證需要以下檔案:1.男性和女性的身份證。
2.男性和女性的身份證影印件。
3.男性和女性家庭的戶籍。
4.男女戶口簿影印件。
5.準備好這些基本資料後,就可以去婚姻登記處,拿到視窗號,然後拿到結婚證的**。
6.最後,在辦理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填寫資訊,然後簽字按指紋即可拿到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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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需要您的相關檔案和乙份簽署的宣告,表明您沒有配偶,也不是對方的近親。 如果雙方都是大陸居民,則需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無配偶宣告書以及與對方關係不密切的小吉簽署的宣告。 一方為外國人、港澳台居民或華僑的,應當按規定編制。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及證明材料:(一)有效證件及身份證件; (二)經居住地公證員公證的證明,證明本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技能證明:(一)申請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人或者主管機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該人無配偶,與另一方無直系血緣關係或三代以內旁系血緣關係的證明,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出具的與對方無配偶、三代內無直系血緣關係或旁系血緣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由本人所在國公證人或者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或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證明,或由該人所在國大使館(領事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如果想在拿到證書的那天慶祝,只要雙方都去吃一頓浪漫的晚餐,這樣做很正常,不需要別的什麼,不管有沒有慶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