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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女生的債,是父母留下的債,都轉嫁到孩子身上,雖然對孩子有點不公平,但是沒辦法,父母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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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父親是個賭徒,為了弄錢不惜借高利貸,甚至為了賣房子殺了妻子和婆婆,最後被處決,給女孩留下了鉅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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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荒謬,我認為這是由於貸方的疏忽,不應該是乙個九歲的孩子成為乙個不誠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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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父親的債務是由兒子償還的,所以父母所欠的債務都算在了孩子的頭上。 年紀輕輕,他就肩負著巨大的責任,需要勇氣和毅力來努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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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對兒子的債務償還”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一種民間道德宣告。 法律規定,作為遺產的繼承人,子女在繼承範圍內有償還債務的義務,超出繼承範圍的債務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 否則,就會有所謂的“兒子還父債”,這只是一種民間道德,而不是法律規定。
子女作為遺產繼承人,償還父親遺留債務的義務不能超出繼承範圍。 她只剩下父親的一套房子,如果被拿走拍賣,就等於無家可歸,而她承擔的還債前提是不能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法院不能用拍賣房子來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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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最近,“9歲女孩限制食用”一案引發熱議。 有**報道,8年前,陳曼(化名)的親生父親殺死了她的生母和祖母後來被判處死刑。 父親殺妻後,準備賣掉房子,但買家王某支付了55萬元買房後,房子無法轉讓。
2020年10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9歲的陳曼“償還父親債務”55萬元。 無力還款,11月25日,法院對她發出了限制令
12月14日,一名被認定為“9歲賴萊案”的女孩爺爺的賬號在網上發文,講述了女孩欠債55萬元,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的大致故事:女孩的父親在殺害孩子的母親和祖母後被判處死刑, 在他未能轉售房產後,買主要求其父親償還55萬元的房子,女孩的債務由此而來。
女孩的爺爺在文末說:為了我的孩子,這套房子應該由孩子們繼承,這樣他們才能有乙個穩定的......在他們未來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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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父親之所以負債累累,是因為幾年前他把房子賣給了另一位買家王某,但由於一些過戶問題,房子沒有交付。 同時,買家王某已經將房子的全部金額支付給了她的父親,所以這將導致9歲的女孩欠下如此鉅額的債務。
1. 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是什麼?
這件事發生在河南鄭州市,乙個9歲的女孩因為父親的債務而被迫成為獅子,還有乙個戲劇性的一幕,女孩的親生父親殺死了她的親生母親,她的親生父親也被判處死刑。 現在這個女孩是乙個孤兒,和她的祖父住在一起。 法院最終裁定,女孩需要償還父親欠下的55萬元債務,同時限制高消費行為。
2、網友如何看待此次事件?
對於這樣的悲慘事件,首先,女孩欠下了這樣的債務,因為女孩的父親拍賣了房子,他也是這筆債務的受益人之一,因為她的父親拍賣了房子來照顧這裡的女孩。 但現在有點爭議,女孩自己是受害者,她自己成了孤兒,為什麼要背負這麼大的債務,而且她還未成年。 <>
3. 法院已撤銷該女孩的購買限制令。
目前法院已經撤銷了女生的身高令,但很多網友也在為買方而戰,認為買方的55萬元確實已經付給了女方的父親,現在沒有房租,相對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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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房子,用他得到的錢,完全是她父親的責任,導致女孩要麼無家可歸,要麼把錢還給買主,法院命令女孩繼續住在房子裡,讓女孩長大後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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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女孩的父親殺死了她的母親和祖母,賣掉了房子,但房子還沒有轉讓,她的父親已經被處決,賣房子的錢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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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父親賣掉了房子,從對方那裡拿走了55萬元,但房子沒有轉讓,她的父親已經花了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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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它應該放在乙個小女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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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這樣,乙個9歲的女孩根本還不起父親的債務,難道是因為他還不起債,所以才不讓他們花? 這樣做有點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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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相關部門應該修改相關規定,因為這裡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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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然。 九歲的孩子還無法獲得勞動力,這種做法似乎對法律漠不關心和沒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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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父親很不道德,沒有及時償還所欠的債務,最終導致所有的經濟負擔都落在了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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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件事爭議很大,因為作為乙個未成年的女孩,她根本就沒有賺錢的能力,所以面對父親的債務,她肯定是很無能為力的,這樣的事情對她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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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決定非常不合理,對於乙個九歲的孩子來說真的很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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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父母的問題不應該強加給孩子,這對這個女孩子實在是不公平,畢竟她還那麼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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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就有人說,父親償還兒子的債務。 但對於乙個年僅9歲的女孩來說,他是否具備還清父親債務的經濟能力,這個問題想都想都不用回答,女孩本身就是未成年人,還需要贍養,她怎麼能為父親還清高額債務。 那麼,這個9歲的女孩被限制消費真的合理嗎?
1. 你為什麼欠下高額債務?
2. 房子沒有轉讓怎麼辦?
3. 限制消費對女孩有什麼影響?
以上只是個人意見,不知道大家對於女生高消費的限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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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9歲女孩之所以背叛,限制消費,主要與這份遺產有關。 法律規定,作為法定繼承人,如果想繼承遺產,那麼債務也應該繼承,所以女孩繼承了父親的財產,所以因為財產引起的債務問題,他自然需要承擔,因為在繼承範圍內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如果債務超出了繼承的範圍,那麼自然沒有必要承擔,但是這筆債務沒有超過繼承,所以9歲的女孩需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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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女孩的父親殺死了孩子的母親,之後他打算賣掉他家的房子,但女孩的父親因殺人被判處死刑。 買方已經支付了要出售的房子,但沒有轉讓,所以女孩自然承擔了為父親還債的責任。 作為乙個9歲的孩子,他因為無力償還而被限制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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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父親在殺害女孩的母親和祖母後被判處死刑,在此期間,父親想買房,但買方支付了購房價款後房屋仍未轉讓,導致女孩因繼承而不得不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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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親在殺妻後準備賣掉房子,但買家王某支付了55萬元買房後,房子無法轉讓,隨後他潛逃,55萬元被揮霍一空,陳某後來被捕並被判處死刑。 王某起訴了該女孩,法院判決王某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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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父親把自己住的房子賣給了買家,拿到了55萬元,然後他跑去報仇殺人,但那55萬元沒有留給女孩,所以女孩現在想在家住,必須把55萬元還給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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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父親用賣掉家裡房子的錢還清賭債,沒有與買方簽訂轉讓合同,在他去世後給女孩施加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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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女孩的父親殘忍地殺害了孩子的母親和祖母,被捕後直接被判處死刑。 在他被捕之前,他的房子被賣給了別人,但所有權沒有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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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父親想在判刑前賣掉房子,買方在房子轉讓前付了房子的貨款,女孩要為父親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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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的房子賣了10多萬元,但他沒有把房子轉讓給買主,於是直接自殺了,但錢並沒有留下,而是給了別人,女孩是他父親唯一的繼承人,他父親的父親和他的兄弟已經放棄了他們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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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一則訊息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那就是因為9歲的女孩無力償還父親的債務,被限制消費,有網友問,你覺得父親的債務應該還嗎? 我覺得父親還債給兒子,為什麼這麼說? 是因為那些負債累累的人嗎?
他們的生活也很艱難,難道是因為父親不在了,所以他們不用還錢嗎?
相信很多人心裡都有乙個想法,那就是不管誰欠你債,你的家人都會幫你還,我覺得這個想法是對的,也許欠債的人覺得對這個9歲的女孩不公平,對她可能不太公平, 但為什麼他的父親要負債累累呢?那些欠錢的人也很辛苦,他們辛辛苦苦賺了這麼多錢,沒想到會被別人騙,或者別人不願意。 他們把錢還給他們不難嗎?
是不是很可憐?
難道是因為這個父親不在了,所以這筆錢都被登出了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相信很多人肯定欠了很多錢,如果欠了之後不影響家人,為什麼要還錢呢? 所以我認為父子倆的債應該還清。
否則,這個社會上會有很多老人,他們會騙別人不還錢。 當然,這對這個9歲的女孩來說是不公平的,她才這麼大,沒有能力償還父親的債務,所以我對此也很同情,但我也希望他的家人能幫他一點點,試著還清父親的債務,畢竟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如果這筆錢根本就不還,對於欠錢的人來說,其實是比較痛苦的經歷。
我也希望大家能對自己保持警惕,不要還債,如果不還債,對家人來說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們想幫你還錢。 希望大家都能借錢、借錢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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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這是很不人道的,孩子是無辜的,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做了什麼,他要承擔這樣的後果,這對孩子來說是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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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父親的債務不應該由兒子來償還,孩子是無辜的,父親的錯誤不應該由孩子承擔,把這些後果強加給孩子,因為孩子不知情的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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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誰花錢誰欠債就應該還,如果父親還債,那麼一些不合情理的父親就會利用漏洞,自己花錢,把債推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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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還,如果死亡可以解決一切,那麼社會上就會有很多老人,說窮人一定有什麼可恨的,這些人做這些事,根本就不考慮家人,所以傷害了別人,也傷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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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債務應該由兒子來償還,但不能一刀切,而且必須因人而異。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孩子繼承了父母的遺產,他的債務也被繼承。 但是,如果乙個9歲的女孩無行為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有限,仍然需要照顧,她怎麼可能有能力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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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是這樣,但也要看孩子有沒有還款能力,像這樣的未成年人不應該有以下條件,這種特殊情況應該進一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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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只要孩子放棄繼承權,就有可能不還債,但實際上,在道德倫理的要求下,父親的債務往往要求兒子償還。
林黛玉父母留下的家產,可能是分給了她父親林如海堂兄弟的嬪妃,也可能是這些家產放在了賈母的家裡,賈母留著,留著等日後黛玉的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