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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按照合同,如果合同是這樣寫的,可以向對方索要賠償,具體是這樣的,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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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七月初的霸主條款導致店面虧損,你應該可以向他索要賠償,你可以和他們協商,如果他的霸王條款確實對你造成了損害,你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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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為霸主條款絕對是違法和不合理的,現在店家吃了虧,肯定能去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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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業有霸主條款這種現象,可以提前諮詢律師,如果覺得對自己不利,可以拒絕簽訂合同,一旦簽訂,就可以發現有強制行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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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從霸主條款中出來,店家無法贖回,虧損了,能不能要求他賠償? 這是雙方和解的事情,不能怪公司霸王條款,因為你自己的生意不好,這種情況也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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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取決於合同條款中是否有規定,並按照合同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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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是要求公司走出霸主條款,導致店家賠錢,還能要求他賠償嗎?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撥打 12315 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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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從霸主條款中走出來,公尺鋪無法贖回,賠錢,所以我覺得他應該有某種形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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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出自霸王條款,導致店家不能出錢的損失,你應該向他索要賠償,如果賠償不夠,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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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判決之前,永遠不會有絕對的答案。
如果您想起訴,有幾個原因可以考慮:
1、商場無權對您處以罰款,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但無權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處以罰款,您必須主張在訂立合同時,已理解為該條為正常意義上的罰款(行政機關處以的罰款性質), 沒有違約金,你現在諮詢後才明白商城無權對你處以罰款,所以你不同意該條款,商城是制定標準條款的一方(我估計你們之間的合同對所有商家都是一樣的),當雙方對標準條款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釋時, 合同解釋應不利於標準條款的制定方。
2、如果上述條款被法院認定為合同違約金,不得對商場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或毆打,否則會被視為違約,這也是乙個大問題,首先要確定自己沒有辱罵和毆打商場工作人員, 誰聲稱你有這種行為,他必須提供證據,如果事情確實是大家都知道的,你必須堅信你是受害方,是被虐待和毆打的一方,所以這個條款對你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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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之間的合同應該先執行,如果沒有特別的不妥之處,就不應該算是霸權條款。
從說明中可以看出,罰款是約定的違約金。 如果您違反合同,可能會要求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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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的表述似乎有誤,我國合同法中沒有處罰規定,根據本合同內容,處罰應是指違約金。 根據您的合同,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也是違約條款之一,您作為合同的對手方,確實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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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籤了合同,你就做不到了。 黑與白! 承擔法律責任。
前段時間,據**報道,“小霸王文發****”申請破產重整,申請人是尹曉雲,公司法人馮寶倫已被列為限制性高消費人士,報道出來後,不少不明真相的網友紛紛表示,“葉青結! ”。對此報道,小霸王官網也發表了宣告,指出申請破產重整的公司現在和小霸王沒有關係,但公司之前曾與小霸王合作過這個專案,但最終專案並沒有達到大家的要求和期望,所以現在和小霸王沒有任何關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