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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戰爭中,北洋海軍被殲滅,北京城門被開啟,清朝與日本媾和,此時日本正處於弩的盡頭,國控空無一人,於是雙方在日本下關(下關)簽訂了《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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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朝的角度來看,是為了避免國家的毀滅,但《馬關條約》卻帶來了中國半殖民化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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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和日本打過仗,他們希望我們賠錢,我們輸不起錢,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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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中日戰爭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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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在甲午戰爭中戰敗,簽訂了《馬關條約》,向日本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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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清朝在中日戰爭中被日本人打敗了!
1894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事件時,清朝應朝鮮王朝的要求出兵入朝,根據《中日天津條約》,清朝派兵赴日宴請。
事變平息後,日方拒不撤軍,後來又襲擊了駐朝清軍。 清廷被迫對日本宣戰。 因為是第一次中日戰爭,所以也被稱為中日第一次中日戰爭,之後清廷起訴日本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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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光緒天皇 《馬關條約》是1895年4月17日中國清朝與日本明治王朝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領海、領空神聖不可侵犯。 國家要建設強大穩定的現代邊海防空,採取有效的防務和管理措施,維護領海領空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國家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在空間、電磁、網路空間等重大安全領域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二條 國家根據邊疆、沿海、空中等重大安全地區的防務需要,加強國防力量建設,建設作戰、指揮、通訊、測控、航行、防護、運輸、保障等國防設施。 各級人民和軍事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國防設施建設,保護國防設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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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21年3月23日)簽訂的條約,原名《馬關新條約》,日本又稱《馬關條約》或《日清和約》。 它包括《和平條約》的 11 段、《和平條約》的 3 段、《談判條約》的 3 段和《延長停戰協定》的 2 段。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戰爭(第一次中日戰爭)的結束。 中方由李鴻章和李敬芳代表,日方由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代表。
《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1.割讓土地: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來由於三國干預歸還遼國失敗,清朝支付了3000萬贖金)、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群島給日本。
2、賠償額:向日本賠償2億兩**。
3. 商業:中國還增加了沙市、重慶、蘇州和杭州作為商業港口。
4.設廠: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設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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