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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和遺囑,遺囑更合法。
1.公民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的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2.[遺囑形式]經公證的遺囑由立遺囑人通過公證人辦理。
自寫的遺囑應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書記員的遺囑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一人應代表立遺囑人寫信,註明年、月、日,並由書記員、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應當由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
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見證。 危急情況解決後,立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記錄形式立遺囑的,口頭立遺囑無效。
3. [遺囑見證人] 以下人員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有限的人;
2)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4、【關於特別保留的規定】遺囑應當為無勞動能力、無謀生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5. 【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人或行為能力有限的人訂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圖,在脅迫或欺騙下立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是無效的。
如果遺囑被篡改,則篡改的內容無效。
6、如符合上述條件,遺囑將有效並受法律保護;
7、《繼承法》和《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遺囑的效力有詳細說明,建議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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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問了,那肯定是遺書,查案也要注意證據,就算親眼看到有人殺人,難道就沒有真正的證據有用嗎? 即使在古代,也需要食物來證實這一點。 任何人都可以編造口頭的東西,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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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沒有辦法驗證什麼更有聲望。
在當今社會,這絕對是一封遺書。 畢竟,它是黑白的。 但是,如果家庭財產太大,需要遺書,那麼一般都會在律師面前完成,因為有第三方證人。 最好把它當作正義,從而產生法律效力。
畢竟,沒有基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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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遺書比遺囑更有效,儘管遺囑是最新的。 我國法律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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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效的遺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立遺囑人具有立遺囑能力;
2.遺囑是立遺囑人意圖的真實表達;
3、遺囑內容合法;
4.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百一百三十四條 遺囑由立遺囑人本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百一百三十五條 以立遺囑人名義寫的遺囑,應當由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一人代表立遺囑人,書記員,其他見證人應當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百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下的遺囑,應當有二人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立遺囑人、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百一百三十八條 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見證。 危急情況消除後,立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的形式立遺囑的,口頭立遺囑無效。
第一百一百三十九條 經公證的遺囑由立遺囑人通過公證人辦理。
維吉尼亞州。 伍爾夫。
維吉尼亞州。 伍爾夫出生於1882年1月25日,是英國女權主義者和詩人。 後來,維吉莉亞遭受了多年的崩潰,1941年3月28日,她用石頭填滿了她的外套,走進她家附近的河裡,淹死了自己,並留下了一封遺書,內容如下: >>>More
序言是介紹和評論作品或文章的文字。 序言,也稱為“敘述”或“引言”,是一篇解釋本書工作或出版的目的、彙編風格或作者情況的文章,以及對作者的評論和對相關問題的研究。 序言,也稱為“序言”、“序言”或“引言”,是放在作品正文之前的文章。 >>>More
我得喝水,我養過倉鼠兔,兔子特別能喝水,每天喝800毫公升水。 東北可能氣候乾燥,冬季炎熱,所以我有純銀熊和連帽衫貓和兔子。 我的倉鼠一吠就會過來,兔子吃了就活蹦跳跳,倉鼠更敏捷,動作也很快,似乎給人一種更聰明的感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