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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通常具有以下特徵:1.商標具有顯著性:它可以與具有敘事性和公共性的標誌區分開來,可以與其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區分開來,以方便消費者識別。
2.商標是排他性的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擁有專用權和專用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構成商標權。
3. 商標有價值:商標代表商標權人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和服務的質量以及企業的聲譽和形象,商標權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註冊、廣告宣傳和使用,為商標增加了價值,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是個人或企業商標持有人的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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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具有以下特徵:
1.商標是一種顯著性標誌;
2.商標是排他性的
3. 商標有價值:
4.商標具有競爭力。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對商標的價值沒有非常固定的確定。 商標在投資或經營過程中作為資產的價值,即商標資產所包含的資本額。 指其資本價值,而不是榮譽價值或主觀價值。
共同價值判斷通常由商標的認定和認可來決定,並以商標能給企業帶來的估計價值來評價。
如果要獲得商標權,需要申請商標註冊,經商標管理部門審核後,符合條件的會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後無異議的,將批准商標權註冊。
申請註冊商標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申請認定的商標的所有人,並且是省內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商標自註冊批准之日起連續使用三年,繼續有效,無權屬爭議;
3、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在相關市場具有較高的聲譽;
4、近三年獲准使用商標的商品年銷售額、營業收入、淨利潤、稅收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在全省同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
5、申請人信譽良好,有完善的商標管理機構和商標管理制度,近三年內無違法行為;
6、商標批准使用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應當在相關國家或者地區註冊,並具有較廣的銷售區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的,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表明使用者是該組織成員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標誌,是指由具有監督某種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的標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用於證明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材料、製造方法、 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或其他特定質量。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管理的專門事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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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標具有以下特徵:
1.具有依附於商品的從屬屬性。
2.商標具有財產屬性。
3. 商標具有競爭力。
4.商標是排他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示範兄弟、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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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標的特徵如下:1、商標是具有明顯標誌的標誌。
2.商標是排他性的3. 商標有價值:4.商標具有競爭力。
商標是用於將乙個運營商的品牌或服務與另乙個運營商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的,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表明使用者是該組織成員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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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標的特徵如下:1、商標是顯著性標誌。
2.商標是排他性的3.商標價值。 4.商標具有競爭力。
商標是用於將乙個運營商的品牌或服務與另乙個運營商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的,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表明使用者是該組織的成員的標誌。
商標是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選擇或分銷的商品中,或其提供的服務提供者用來區分商品或服務,因此有不同型別的商標。 如果需要根據商標的使用進行劃分,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More
商標是將商品與服務區分開來的標誌**。 根據分類標準的不同,商標可以分為不同的型別,最常見的方法是將商標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兩種基本型別,其中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可分為普通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More
商標審查是顯著性,簡單的一點是,它可以與其他商標區分開來。 比如好吃的蘋果品牌沒有特色:因為好吃是乙個形容詞,好吃蘋果的範圍太廣,這樣的詞不能被一家公司壟斷,因此無法區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