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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賣了133萬元,中介費13萬元,是中介的黑心還是合同有漏洞? 這是怎麼回事?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據了解,劉某將自己位於廣州市中心的老房子交給一家中介公司出售,最終以133萬元的價格賣掉了自己的老房子,劉某心中的一塊大石頭也順利落下。 本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沒想到劉某竟然被中介公司起訴了。 中介公司希望劉某賠償中介服務費及相關違約金13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中介公司還向法院提交了確認書。 據了解,這份確認書明確指出,只要中介公司成功出售房屋,那麼劉某夫婦將向中介公司支付13萬元的中介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確認書不是列印的,中介費是手工寫下的。
另一方面,劉辯解說,他們當時簽署的確認函是空白的,不包括中介費。 此外,劉還表示,中介人當時說中介費可能不需要支付,所以他們只需要在這封確認信上簽上自己的名字,當時他們簽了這份確認信,沒有太多。
中介費之所以這麼貴,是13萬元,中介公司還解釋,主要原因是劉某很著急賣房,所以這個費用肯定比別人高。 對此,法院的判決是,現任中介公司與劉先生之間的義務已經履行,因此中介公司有權要求劉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中介費用。 畢竟,法律是基於白紙黑字簽訂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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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上的服務費欄寫了十萬元,第乙個被劃掉了,中介公司辯稱第乙個字被劃掉了,是因為房東急著買房,沒有仔細看,但法院最終裁定只應支付17000元的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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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像是中介套路,原本10003的中介費居然在後面加了1 0,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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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見夫妻倆著急,就用了套路,將協議中客戶應向中介公司支付的服務費一欄當時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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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合理,現在的中介很黑心,收費更是天價,完全是給客戶收費的,因為這些人破壞了市場的平衡,靠自己資訊差惡意屠殺他人。 我覺得中介收費很正常,但是現在很多中介都貴了,更何況服務態度還是很差的,很多時候售後服務簡直難看。 錢還沒到手的時候,態度太熱情了,一旦拿到錢,就有機會和你打球,一旦出現問題,就只能靠自己了,所以中介真的是很坑。
這幾年,由於社會的不斷發展,中介行業也誕生了,剛開始的中介還說是過去,但隨著時間的發展,這個行業逐漸變成了一團瘴氣。 最近,網上有這樣一則訊息,說上海某中介人以31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3000萬的豪宅。
很多人覺得這太離譜了,首先我也覺得很不合理,畢竟你只是給別人的房子提供資訊服務平台,收別人31萬的中介費,收入高達百分之一。
過去有人說,中間行業三年不開,31萬元是一戶人家的年收入,需要日夜工作才能加班。 勉強能賺到,但是中介呢? 只要動動你的嘴。
關鍵是,這還不是最可恨的,最有可能的是,他們為了提高自己的價值,賺更多的錢,惡意破壞市場,散布虛假訊息,一次欺騙那些不懂這一行的人,這是非常可惡的。
說白了,賣了3000萬,中介收了31萬中介費,肯定有別人不知道的秘密,中介費再高也不對,每個行業都應該有一定的邊界,這種無節制的收費正在破壞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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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合理,因為這是乙個合法的職業,作為經紀人賣房也是乙份嚴肅的工作,需要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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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不合理,這個費用確實有點高,10萬以內我能理解,但達到31萬,實在是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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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是很合理,雖然別墅價格高,但中介費應該不會高到30萬以上,10萬應該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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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人想要買賣房屋,都需要借助中介,而中介的出現,正好為大家解決了這個難題。 但是代理商和其他銷售人員有很大的區別,所以代理費一般是按1%的比例收取的。 不過,上海某中介以3000萬元的價格賣房,收取中介費31萬元,引起了大家的關注,網友也紛紛評論中介任意收費。
一般來說,房子的代理費在了,具體比例還是需要雙方**。<>
說起房中介費,大家想必都不陌生,就是中介公司幫大家賣房的時候,給中介公司相應的費用。 一般來說,中介費為房屋交易的1%和2%**,主要是房主和中介之間的溝通,中介費還包括相應的諮詢費和其他費用。 所以男方要求支付1%的中介費並不違法,也是很正常的要求。
只能說,房子的主人有相應的問題,認為自己很不講道理。 <>
我也去了解了這件事情,中介幫小姐賣了房子,還籤了相應的合同,標明收取了1%的中介費。 然而,房子賣出去後,房主反悔了,認為自己給31萬元中介費虧了,於是給了15萬元。 經法院調解,該女士最終再次向代理商支付了1萬元,因此中介總費為16萬元。
覺得這位女士的行為很不合理,既然已經答應了中介費的1%,那麼應該不會因為這幾十萬而產生相應的矛盾。 雖然已經節省了幾十萬,但在中介人心裡,以後不會再聯絡到這個客戶了。 如果你對中介費的收取沒有相應的了解,可以在本地平台搜尋,只要在對應的收益範圍內,一旦超過這個範圍,就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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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房子的經紀費是根據房子的**確定的,中介費大約是房子**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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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費為交易的1%至2%**,主要在房主和經紀人之間溝通,經紀人費還包括相應的諮詢費和其他費用。 因此,要求1%的中介費並不違法,這也是很正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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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是二手房,43萬元的房屋中介費一般是2%,也就是8000元以上,如果房子是兩年的,稅費在6000元左右,如果不是兩年的,則在2萬元左右。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如果是二手房,43萬元的房屋中介費一般是2%,也就是8000元以上,如果房子是兩年的,稅費在6000條左右,如果不是兩年的,則在2萬元左右。
1、房地產交易金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按2收費; 金額超過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按1收費;2、金額超過100萬元的,中介機構收取的服務費按每筆交易金額計算,買賣雙方不得單獨計算。 例如,如果某房產的銷售量為50萬伏特,則中介費的計算方法為:10萬元的中介費乘以240萬元乘以12000元、4000元、6000元,即買賣雙方需要向房地產經紀人支付的中介佣金總額為6000元。
我名下已經有房子了,現在買的是二手房,過戶費也不高。
它不會高太多,一般高出 2 點左右。
我的房價是55萬元,中介費是多少。
中介費一般為2%,約合1萬元。 但每個地方的情況也可能不同。
這取決於您當地代理商的情況。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房貸已經還清了,現在又買了一套房子,據說2023年第二套房子的利率是4 9,第一套房子的利率是4 1,貸款利息是4 1還是4 9
貸款是買第二套房子,利息49
中介告訴我,銀行沒有貸款,第一套房子的利率是4:1。
沒關係,就按照經紀人說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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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青浦市發生了一起關於委託合同的糾紛案。 是中介起訴了賣房的房東,要求房東支付合同中的中介費。 因為房東李女士的房子是豪宅,所以賣了3000萬**。
根據合同要求,她需要支付1%,即31萬的中介費。 但她只想付一半,於是被中介人告上法庭。 從法律角度來看,李女士的行為其實是很惡劣的。
因為經紀人小劉是房產經紀人,在豪宅有幾年的經驗,在房屋買賣行業也非常有名氣。 在與李女士達成合作後,他賣掉了李女士的豪宅。 然後按照規定,李女士需要支付31萬元的中介費,但李女士在支付了15萬元後後悔了,不想支付剩下的錢。
於是中介人小劉向法院起訴李女士,要求她支付剩餘的**中介費。 <>
因為李女士覺得31萬元的中介費太多了,雖然中介費比較大,但也合理合法。 因為豪宅交易量比較高,中介費也會比較高,而且作為中介,他們的工作強度也非常高。 李女士的**豪宅比較高,而且她有同型別的房子,所以想賣的話會慢一些,但是小劉幫李女士拿到的房子更快了。
小劉在營銷和宣傳上也花了不少功夫,也帶了不少客戶來看房子。 過了半年多,李女士的房子被送給了**,李女士也順利拿到了賣房的錢。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之間的合同是有效的,他們應該按照合同履行,但如果他們已經協商並同意,那麼他們可以更改合同。
然後雙方可以根據談判結果進行後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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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賣出3000萬套豪宅被收取31萬中介費,認為中介費太高,李女士想交一半的中介費,被中介工小劉告上法庭! 從法律角度來說,李女士和小劉事先訂約,雙方約定中介費為交易金額的1%,所以李女士應該在豪宅交易後向小劉支付31萬元! 不過,李女士認為小劉最後賣宅沒到她的預期,在豪宅裡損失慘重,所以不願意支付31萬元的中介費!
顯然,李女士的行為是違約的,是違反合同法的!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小劉起訴李女士支付剩餘的21萬中介費,合理合法! 但這件事情中間有乙個問題,那就是小劉急著用這筆錢和李女士商量,兩人再次約定,李小姐給5萬塊錢,事情就解決了! 也就是說,小劉再次與李女士達成了新合同那麼,李女士以後就要付給小劉5萬元,雙方的合作就可以結束了!
由於李女士逾期支付小劉5萬元,法院認為李女士多次違約成立合同違反合同精神,故調解李女士向小劉支付1萬元,李女士向小劉支付1萬元後,雙方達成共識,解除**合同。
網友熱議。 此事在網路上傳播開來後,網友紛紛表示,李女士曾答應先買房,但豪宅過後,她以**不滿意為由推卸中介費,中介費減半實在不合適! 實在是違背了合同精神! 這次的中介人員小劉太著急了,要是不著急,事情可能發展到這個地步,他就能如約拿到31萬元的中介費!
從這個角度來看,不管你做什麼,簽訂乙份合法的合同是相當重要的! 如果沒有合同,小劉真的很難維權!
房東賣了一套3000萬的豪宅被收取了3.1億的代理費,又因為想交一半就被起訴了,對此你怎麼看?
我知道有一家國創恆華的鑑定公司,是一家實力雄厚的品牌公司,擁有各種資質和多年的評審經驗! 擁有專業的團隊和高階人才。 專注於拆遷評估、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固定資產評估、森林生物評估、租金評估、公司評估、建築物評估、裝置評估、專業評估、資質評估、技術評估、專利評估、商標評估。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是乙個新的進步,乙個新的嘗試,沒有任何問題。 而如今實體店的商業模式,確實不容樂觀。 許多產品已經在網上銷售。 >>>More
首先,你先冷靜心情,你這麼生氣是因為你是第一次合租房子,你不必介意 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你沒有那麼倒霉 只有你會遇到這樣的人,而且你也是同學,我也是兩年畢業的女生 或者和我的大學室友合租乙個房子, 這段感情還不錯,但是合租過乙個房子後,因為生活習慣的差異,我挺不開心的,關係僵硬尷尬 而我身邊70%這樣合租房的人,最後都是換房或者自己租房, 我們第一次合租房子的時候, 我們都以為互相認識和交談比和我不認識的人合租房子要好,但這是錯誤的!希望大家考慮每個人的生活習慣,每個人的出生方式都不一樣 有的喜歡安靜 有的喜歡活潑 有的乾淨 有的邋遢不會做事,我們和家人住在一起的時候,是無法迴避的 有些大人,更何況和同學住在一起,都是不道德的 這也與人們的輔導質量有關 我建議你不要這樣做絕對 你要是告他們,把這件事情拿出來 大家會說那兩個人不是很好,沒有素質 但是他們會說你太壞了 都是同學,以後誰會和你做朋友,你要是犯了什麼錯,就得這麼認真。你覺得怎麼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