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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是你丈夫的材料必須完整,否則很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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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做到,因為你丈夫剛結婚時從未生過孩子,他有生孩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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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當然可以。 前往您丈夫的戶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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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做到,可以去相關部門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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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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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可以做到的。 因為您不再擁有第乙個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您可以要求乙個。 具體來說,我們應該去當地的計畫生育委員會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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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丈夫和妻子中的乙個是第一次結婚,那麼你就可以再生乙個孩子,這可以通過出生許可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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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是第一次結婚,而你之前只生過乙個孩子,你可以再要乙個孩子,申請出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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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中一方是第一次結婚,雙方都可以申請出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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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只要算第二個孩子就可以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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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乙個孩子不在你的名下,應該可以申請出生證,如果孩子在你名下,那就不行,但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你可以諮詢當地的計畫生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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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如果您的丈夫是第一次結婚,這不會影響您申請出生許可。 如果雙方都有孩子,基本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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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可以前往您的戶籍所在的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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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處於這種情況,您可以申請出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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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去問計畫生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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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農戶籍,我不知道,但如果是農村戶籍,那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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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婦是否需要申請生育許可才能生育。
一般來說,它是需要的。
再婚夫婦是否需要申請生育許可才能生孩子,取決於再婚前所生子女的情況,以及再婚夫婦是否可以合法生育。
由於再婚夫婦再婚前的生育狀況不同,再婚夫婦再婚政策由《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授權,由各省市(自治區)人大、黨委制定。 可以參考你所在省份修訂後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其中應該明確了再婚和生育的政策,你可以自己比較一下。
此外,一般情況下,再婚夫婦符合法定生育條件並再生子女的,必須先獲得計畫生育部門的批准並簽發出生證,方可合法生育。 貴省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也對此有明確規定。
申請出生許可需要什麼檔案?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兩份。 如果孩子是非婚生的或非婚生的,必須持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或孩子收養證明。
2、夫妻雙方到各自戶籍所在地計畫生育部門領取一子女結婚生育證明,並由村委會、居委會加蓋。
3、攜帶所有檔案及醫院懷孕診斷證明到婦女計畫生育部門辦理出生證。
4、孩子出生後,拿著出生證明到醫院登記,醫院會給出生證明,孩子的名字會拿到計畫生育部門辦理登記證,計畫生育部門會給你一張醫院出生證明,並帶上戶口簿, 雙方到公安局辦理戶口的身份證和證明。
大家都清楚這個問題,在實踐中,我們需要做好這方面的認識,尤其是對於離異、再婚的家庭,這也是對孩子的責任。 希望本文內容看完後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隨時諮詢 Hualu.com 專業律師。
引用法律規定。 [1]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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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婦是否需要申請生育許可才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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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它是需要的。
1、要看夫妻倆再婚前生兒的情況,以及再婚夫妻是否可以合法生育子女。
2、由於再婚夫婦再婚前的生育狀況不同,請參考《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了解相關政策。
3.經計畫生育部門批准,發放出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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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生育政策基本放開了,再婚家庭生乙個孩子沒有限制,如果需要報銷生育補貼,可以辦理,否則就不用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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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申請出生證,因為出生證是家庭登記、醫療保險和孩子身份證等一系列事情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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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再婚並有孩子,則需要申請出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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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不需要申請出生許可即可生混血兒,現在該國對三個孩子開放,如果您想生孩子,您可以隨時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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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再婚夫妻中,夫妻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只生過乙個孩子; 夫妻雙方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的,夫妻雙方可以提出申請,經縣級計生行政部門審批,可以再生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貫徹全面改革二孩政策和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八條 改革生育服務管理體制。
實行出生登記服務制度,生育子女少於二胎(含二胎)的,無需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完善再婚等生育情況管理。 優化工作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實施網上服務,進一步簡化行政管理,方便民辦。
依法依規查處保單外的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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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在孩子出生之前,父母需要申請出生證明,這個納胡證明比較重要,而且需要很多次,但是有些夫妻再婚,那麼需要申請出生證明嗎? 下面我講解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學習,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 如果我再婚生子,我需要申請出生許可嗎?
北蒙是需要的。
1.如果第乙個孩子出生,她應到婦女工作單位(如果沒有工作單位,則到她登記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明》。
2、夫妻雙方基本資訊填寫完畢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3.婦女戶籍所在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生育證明》公章進行審核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交由當事人儲存。
4、特殊情況:夫妻要生育二胎的,應當申請第乙個孩子的《生育服務證明》,經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區(縣)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審批, 然後為第二個孩子簽發“出生服務證明”,同時為第乙個孩子撤回“出生服務證明”。
二、出生證的作用
申請出生證的功能很多,其主要功能如下:
1、在生孩子過程中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和歸檔;
2、有醫療保險的,憑出生證可享受生育保險;
3、寶寶出世也要有出生證才能拿到戶口,如果沒有出生證,就算孩子登記了,也可能會被處以重罰。
通過以上說明,我們可以了解到再婚夫婦需要生育證才能生孩子,並將相關材料帶到計畫生育部門進行處理,部門會審核確認沒有問題後再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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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婦是否需要申請生育許可才能生孩子,取決於再婚前所生子女的情況,以及再婚夫婦是否可以合法生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和子女撫養費問題處理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對於有固定收入的人,生活津貼通常可以按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
由兩個以上子女負責撫養費用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總額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 如有特殊情況,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減少。
戶籍條例第七條規定,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嬰兒出生後乙個月內向兒童慣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告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應當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計生事業單位或者縣級以上農林農場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第乙個孩子是殘疾子女或者第乙個雙胞胎(含多胞胎)都是殘疾子女,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並且在醫學上被認為能夠生育另乙個孩子;(二)再婚夫婦,再婚前一方生育了兩個以上子女(含合法收養,下同),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再婚前各育有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認定未成年子女與原配偶同在,新合併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婦,再婚前雙方各育一子女,新結合家庭只有乙個子女,但該子女是殘疾子女,不能長成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定可以再生育子女; (五)夫妻雙方均未婚前生育過子女,但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鑑定患有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再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是獨生子女,只有乙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連續五年在礦山或者深水區工作,目前仍在從事該工作,只有乙個子女的; (8)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有乙個子女,為女孩。 根據你的情況,你可以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