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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生育:
1)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且只生乙個子女;
2)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只有乙個子女;
3)雙方均為歸僑,或在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港澳台居民,且只有乙個子女在內地定居;
4)再婚夫婦,一方從未生育過,另一方只有乙個孩子;
5)再婚夫婦,其中一方從未生育過,另一方有兩個孩子,並且是寡婦;
6)婚後不孕,夫妻雙方均年滿30周歲,並依法收養子女的;
7)第乙個孩子是殘疾兒童,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乙個孩子;
(八)二等B以上殘疾軍人,五等以上殘疾軍人因公(工作)致殘,只有乙個子女的;
9)連續在井下工作5年以上,繼續在井下工作,只生乙個女孩的礦工;
(10)在農村地區,配偶一方是獨生子女,只生了乙個孩子;
11)農村夫婦,男方在女方家安頓下來,女方沒有兄弟,只生了乙個孩子(女方的姐妹中只有乙個適用);
12)農村夫婦只生乙個女孩;
13)在山區的鄉鎮,婦女在農村,只生了乙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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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誰說不行,只要你還能生孩子,你就可以,但只能有乙個,你不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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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你願意,有很多方法,現在國家也不太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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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說不可以,但如果你真的想,你可以去社群問問,你應該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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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不喜歡你以前的孩子? 如果你的前夫對他不好,你沒有想過把他接過來撫養他,再生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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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婚,那你就要看自己的實際情況了,如果覺優再生乙個孩子是有保證的,那當然最好再生乙個。 人們在不斷改變自己的策略,所以他們今天可能不想要孩子,但過了一段時間,維子可能會出於其他一些考慮而生孩子,這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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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婚家庭條件允許,建議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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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有共同的孩子會讓你感覺更好,當然,這是基於你們彼此相愛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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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孩子是愛的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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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的,因為我愛這個人,我愛這個人的一切,包括孩子。
在有孩子的再婚家庭中如何對待雙方。
公平對待對方的孩子,對彼此的孩子略有偏袒! 再婚是愛能力的重建。 再婚的人要想擁有乙個和睦的家庭,就必須努力改變自己,適應自己的新角色,摒棄以下4種病理心理:
“比較心理學”,即夫妻在重組家庭中的互動中,將現任配偶與前任配偶進行比較,往往是許多家庭衝突的導火索。
防禦心理“,在交往中不夠誠實,在經濟和財產方面”牽手“,或者想控制雙方,在感情上過於敏感,無法走出第一次失敗的陰影,對一切都持懷疑態度。
偏袒“,於是戰戰兢兢地壓在對方的孩子身上,偏袒自己的孩子,後悔不已; “自卑情結”,有些人(尤其是女性)因為第一次婚姻的失敗,認為離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感到自卑,盲目地給現在的婚姻,迷失了自己。
如果再婚家庭雙方都有孩子,是否必須再要乙個孩子?
在乙個重組的家庭中,大多數時候,至少有一位父母有孩子。 現在社會壓力很大,生孩子容易,養孩子更難,養孩子更多的是一種責任,而不是為了你的感情,成為你感情的所謂紐帶。 經歷過一些情緒上的起伏,應該懂得珍惜。
如果再婚家庭有自己的鬼魂,還要靠孩子來維持,這樣的關係估計不會長久。 再生乙個孩子,其實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管理好你的婚姻。
維持重組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 如果你有經濟能力、精力和時間,你可以考慮再要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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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要不要生孩子,你要問問自己,問問老公,別人都做不到。 由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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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再婚,你肯定會有乙個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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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你不能接受這個孩子,你寧願選擇不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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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要求它。 因為我已經七十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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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個人,我再婚時肯定會有孩子,這是兩個家庭團聚的見證,也是對未來的美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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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再婚,你肯定會有孩子。
肯定很長,但可能不會太多。 你運動多,尤其是籃球、排球、羽毛球等伸展運動,特別長,我爸爸163歲,媽媽162歲,我是個男人,現在我180歲了。 初中一年級的時候我身高148cm,也就是從小到大每天都喝牛奶,我特別喜歡運動,什麼都玩,初中的時候長高了。
長高是完全有可能的,大多數16歲的男生骨骼基本,18-25歲之間還有5-8身高的空間,所以要堅持每天鍛鍊,多吃高蛋白食物,比如魚、蛋、奶等,此外,還可以進行倒立金鉤、跳躍和觸高, 日本河田增高,或前往馬提尼克島!
畢竟,當事人只有你自己,他給你的感覺是別人無法理解的,但你要遵循乙個目的,那就是:你要愛乙個值得你愛,值得你奉獻給他的男孩! 如果你認為他是,那就跟他說清楚,不要讓自己有任何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