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包商破產,實際建築商可以起訴業主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破產並實際進行工作的工人可能會被起訴。

    但不是在業主這邊。

    基本案例詳情]2006年3月,天宇公司與中國建築總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天宇公司將其廠房的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承包給中國建築集團公司承建,開工日期暫定為2006年4月28日(以實際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為3月1日。 2007年。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約定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006年5月23日,建設公司組織施工,2007年天宇公司廠房等主要工程竣工。 後來,由於天宇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貨款,專案被叫停,至今仍未完工。 隨後,天宇公司因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被他人申請破產,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8月26日裁定受理破產申請。

    2011年10月10日,CCC向天宇公司破產管理人宣告其債權,並主張其享有該項目的優先償付權。 2013年8月27日,CCC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債權享有優先償付權。 該案由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書均為:

    經確認,建設公司對已申報的債權及天宇公司生產廠房在建的土建工程安裝工程享有優先償付權。

    判決要點]本案中,雖然施工合同約定了工程完工時間,但因天宇公司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而暫停施工。沒有證據證明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在專案暫停後、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已經解除或終止,也沒有證據證明破產管理人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決定繼續履行合同。 根據《破產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管理人自受理發人破產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未通知未完工工程的承包人繼續履行合同的,視為解除施工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精神,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承包人行使優先賠償權的期限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 因此,CCC要求優先獲得專案資金補償權的期限是2012年4月26日之前。 2011年8月26日,法院裁定受理對天宇公司的破產申請,2011年10月10日,建設公司向天宇公司的破產管理人宣告其債權,主張優先償還建設款的權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承包商破產了,當然實際施工人員可以起訴業主,這不是他的事嗎? 你為他工作過,你必須為此付出代價,對吧?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業主未能向破產的承建商付款,承建商即告破產,建築工人可以起訴業主。

    承包人破產的,應當清償已完工的部分,和解金作為破產資產清償債務。 它已經破產,不能將後續專案付款委託給個人名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解釋(一)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第四十三條。

    實際復挖施工人起訴分包商或者違法分包商作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召喚天下拍賣法》的規定受理。 實際承包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分包商或者非法分包人作為本案主事人和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拖欠分包商或者非法分包商的建設工程價款後,判決發包人應當在未付的建設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承包人承擔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在分包商或者違法分包商拖欠工程款款的情形下,實際施工人可以向被告主張權利,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發包人應當在未付款建設工程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在確定雇主欠分包商或非法分包商的金額後的價格。在實踐中,這一規定有效地保護了實際建設者的合法權益。

    您好,很榮幸為您解答:實際建設人可以通過對破產雇主提起普通債權確認訴訟來維護其權益。 普通債權確認訴訟是指建築商向法院申請確認其對破產用人單位的債權,請求法院確認和保護債權人權利的事實。

    這類訴訟適用於在破產程式中未得到承認的債權。 <>

    建築商在提起普通債權確認訴訟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如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以證明其對破產用人單位的債權。 如果法院確認了承包商的債權,那麼承包商可以在破產程式中獲得相應的分配權,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在分包商或者非法分包商拖欠工程款款的情況下,實際施工人可以為被告主張權利,人民法院應當查明發包人拖欠分包商或者違法者所欠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分包商,並規定發包人應當在建設專案未付的施工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在實踐中,該條款有效地保護了實際建設者的合法權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您好,親愛的,由於建築企業破產清算,實際建築商可以起訴雇主。 用人單位與實際施工人的關係是通過總承包商、分包商等中介機構實現的。

    如果用人單位通過這些中介機構與實際承包人簽訂了合同,以保證承包人的工資和相關費用,則承包人可以向中介人提出投訴,要求中介人向用人單位索償。 <>

    由於建築企業破產清算,實際承包人可以起訴發包人嗎?

    您好,親愛的,由於建築企業破產清算,實際建築商可以起訴雇主。 雇主與實際巖簇建造者之間的關係是通過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中介機構實現的。 如果這些中介人與實際承建商簽訂了合同,以保證實際承建商的工資和相關費用,則實際承包人可以向中介人提出投訴,並要求中介人向雇主索賠。

    你好,親愛的,<>

    用人單位直接與實際承包人簽訂合同的,與施工相鄰的企業破產庭不存在虛假行為,會影響發包人與實際承包人之間的合同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實際承包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發包人履行合同並支付款項。 <>

    你好,親愛的,<>

    實際承包人能否起訴用人單位,取決於他們之間的合同關係和實際情況。 <>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可以依法追回,否則定義為拖欠工資。 拖欠專案付款是非法的。

    訴訟可以採用,具體來說:1.對訴訟時間的掌握。 企業應選擇最佳起訴時間:

    拖欠工程款款,涉案工程已建成驗收、簽字蓋章; 當建設專案出現延誤或嚴重拖欠時。 應當及時、準確、堅決地運用法律手段,嚴禁被動起訴。 2、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在提起訴訟時,只要選定了用人單位,就可以選擇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形式的任何一方,包括一人或多人作為被告人或共同被告人,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支付能力”。 (2)證據必須充分。

    由於周期長,投資大,多為隱蔽專案,專業性強,民法典與法律的關係比較複雜,一旦出現糾紛,業主往往以質量和工期為由進行反訴抗辯,增加了訴訟難度,因此必須花費最大的精力去收集, 對訴前證據進行梳理分析,從被告和法官的角度進行多層次、多方向的綜合分析,做到“知己知彼”,避免盲目訴訟。(3)索賠範圍。

    可以依法追回,否則定義為拖欠工資。 拖欠專案付款是非法的。 可以推廣採取嘈雜訴訟的形式,具體來說:

    1.掌握訴訟時間。 企業應選擇最佳起訴時機:專案貨款拖欠,涉案專案已建成驗收、簽字蓋章; 當建設專案出現延誤或嚴重拖欠時。

    應當及時、準確、堅決地運用法律手段,嚴禁被動起訴。 2、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時,只要選定了用人單位,就可以選擇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形式的任何一方,包括一人或多人作為被告人或共同被告人,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支付能力”。 (2)證據必須充分。 由於周期長、投資大,施工合同大多是隱蔽專案,專業性強,民法典與法律的關係比較複雜,一旦出現糾紛,業主往往以質量和工期為由進行反訴抗辯,增加了訴訟難度,因此必須花費最大的精力去催收, 在訴訟前對證據進行梳理分析,從被告和法官的角度進行綜合分析,做到“知己知彼”,避免盲目訴訟。

    (3)索賠範圍。

    不,你不能。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業主的工程款項 施工公司倒閉後可直接支付給實際承建人 答:在公司破產的情況下,建設工程款項只是對專案的拍賣價或工程折扣價的優先補償, 專案拍賣款不足以支付專案款餘款的,按照《企業破支褲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按照普通債權的規定予以償還。公司破產後,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支付責任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在破產案件中,建設工程價款僅為優先拍賣價款或工程折價價款,工程拍賣價款不足以支付工程價款餘額的,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按照普通債權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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