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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婚前一方租房,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一方名義登記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雙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權屬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通過競拍取得的,應予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估價機構應根據市場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如果雙方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則應根據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並分割收益。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應當對房屋的所有權作出判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供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取得前款規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權後發生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結婚前,父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的,應當認定為贈與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贈與為贈與雙方的除外。
雙方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示贈與是贈與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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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最好寫下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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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獲得結婚證。
夫妻不屬於法律保護範圍,如果出現經濟糾紛,需要通過訴訟解決。 關於和男朋友有房,是他每月支付的首付,還有房產證。
誰擁有寫有他們名字的房子? 我覺得這個房子是屬於女人的,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由於房產證上只有女方的名字,理論上來說,該房產屬於女方私有財產,兩人未婚,分手時不能分割房產。
其次,由於首付和月供都是男方支付的,女方不付。 如果兩個人分手,男方有權收回自己曾經支付的首付和月租,女方絕對不會白拿房子。 最後,既然是和男友共同擁有的房子,所以把男友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是很正常的,自私的女人不會有幸福的感情生活。
一:夫妻之間應該互相扶持,雖然沒有結婚,但也有感情。
由於房產證上只有女方的名字,理論上來說,該房產屬於女方私有財產,兩人未婚,分手時不能分割房產。
2:房子雖然屬於女方,但他沒有支付購買費用,也沒有償還貸款
由於首付和月供由男方支付,女方不付。 如果兩個人分手,男方有權收回自己曾經支付的首付和月租,女方絕對不會白拿房子。
第三:你不能太自私。
既然是和男友共同擁有的房子,那麼在房產證上寫上男友的名字是很正常的,自私的女人不會有幸福的愛情生活。
關於和男友有房的,是他每月付的首付,房證上寫著他名字的房子屬於誰?如果您還有什麼想補充的,請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如果您也同意這篇文章,請記得點讚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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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的。 因為地契是以你的名義寫的,你是房子的主人,所以房子是屬於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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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地產契約上有你的名字,也應該有他的名字,如果他支付每月付款,那麼你就用他的錢來償還貸款。 離婚的一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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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屬於男人。 而且,這棟房子的地契上的名字是男方的,男方還自己支付首付和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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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房子也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因為這套房子屬於兩個人的財產,但是他們佔了很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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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貸款買房的時候可以寫上我的名字,只要雙方好好協商,對你無害,但有一點,以後買房,有些地方限購,有些地方不限購。 如果將來有交易,所有權利都掌握在您手中,業主和主要貸款人不受影響。 婚後的工資福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哪一方用公積金買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不動產證名下的人是產權,但夫妻關係期間購買的財產,無論配偶的姓名如何,根據《婚姻法》均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1)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婚姻法》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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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你男朋友在算計,這個名字是寫在他父母的名下,雖然你在報答,但是當你們兩個人的關係出現問題時,這個房子就和你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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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合理,因為我覺得這套房子是給你們兩個人的,需要自己交房貸,所以我覺得沒必要寫他父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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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不合理,這樣的行為可以說是特別不對,從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出對方的人品不好。 你應該主動和對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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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給你交什麼樣的男朋友,什麼樣的條件,算是有責任的,我覺得反正別的男生也沒什麼不對,結婚前要買房全嗎,房車買了,房子也裝修好了,然後你空手來當房子的女主人, 最關鍵的是,你還是想讓別人寫上你的名字,想著離婚的時候分一半的房產,不知道現在人家怎麼了,但我覺得這種想法真的不能接受。
你要知道,在當今社會,三代人爭取全額買房真的很難,現在的房價有多高,相信你應該知道你在大城市住過,你應該知道乙個普通家庭要想買到滿滿的房是多麼不可能, 而你想嫁給他,卻只想讓他和他的家人在婚前吃盡一切苦頭。
他家拿了房子的首付,可能已經花了全家的錢,然後他們就得裝修,還得交彩禮,還要開婚宴,你以為這些都是沒錢的嗎,你才是女孩子,你以為我嫁給你家, 你應該給我最好的生活,我不願意和你一起還貸,但啟動資金來自家裡,你跟著貸款還貸。
如果我是女孩子,我願意跟他還債,因為這房子是我們的家,讓別人全價買下,不屬於我,你不跟著別人受苦,你只想跟著別人享受幸福,你以為有多少人願意嫁給你, 當然,你覺得你覺得美,你不該吃虧,你覺得美該享受一切都安排好了,我覺得如果你不想一起還債,你就不用嫁給別人了。
而且我不認為他不負責任,我覺得是你不負責任,其他男生都很有責任心,在這個時代,你想讓乙個年輕人買一套書全價,就等於奪走了他和家人的性命,所以不要不講道理,不要女權主義,覺得一切都是對的, 只要人家不符合你的要求,那就錯了,所以你真的讓我覺得做女人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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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不覺得沒有責任,而是更大的信任感,讓他們一起承擔這部分債務,才會讓兩個人的心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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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不是不負責任的,因為男友的家庭條件可能不是很好,他只能付得起房子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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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 我覺得這種行為特別負責任,可以看出你的男朋友很愛你,想和你有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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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僅需要貸款支付首付,還需要寫下您的姓名、地契並註冊您的姓名,然後才能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
嗯,這意味著你是房子的所有者,要與他簽訂貸款。 車站的主要地方肯定是要求你使用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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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地契是以你的名義寫的。 這將確認這所房子是你的。 每月付款也是你的! 你的男朋友只是幫你付首付,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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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給你買了房子。 如果他付首付。 如果你被要求貸款,他的名字通常會寫在房地產契約上。
如果需要,寫下你的名字。 事實上,你應該支付部分首付,或者你應該支付全部。 或者它可以。
你倆的名字都寫在上面。 否則,首付款將從他的賬戶中提取,你的名字不會被寫上。 貸款需要償還。
貸款也是給你去的,所以你損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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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朋友不結婚就給你買了房子,付完首付後需要你貸款,房產證上必須寫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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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 首付後,借用地契的人的姓名即為購房合同。 因為是有房產證的抵押貸款,所以是以貸款的形式償還的。 因此,地契必須以您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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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男朋友給你買了房子,他付了首付,他需要你貸款,房產契約上的名字必須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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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寫出貸款人的名字,雖然是你男朋友付了首付買房,但以你名義的貸款相當於房產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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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朋友給你買房,他需要你貸款付首付,房產證的名字一般都寫在兩個人身上。
當然,只寫你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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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只要這張房產契像你的名字一樣,你就不用太擔心,因為你男朋友是真的想著你,你男朋友對你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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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貸款,你必須寫上你的名字,否則你根本無法獲得貸款,誰來貸款。 現在賺錢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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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中有很多變數,在你們的關係最終確定之前,把你的名字寫在上面是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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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定是給你買了你的名字,而這筆貸款是一筆大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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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既然你的男朋友給你買了房子,你應該寫下你的名字。
我告訴你,你提到的情況不是禮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以追回這筆錢。 再說了,世界上男人那麼多,難道非要做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嗎? 人啊,除非他死,否則他不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