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交通事故,司機的責任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7-22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5.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可構成交通事故。 有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罪規定了三種不同的刑級(量刑量表):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裡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二條第一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造成三人死亡或三人以上的,事故的同一責任由同一人承擔;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一切賠償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的主要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工傷損失費、一次性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等。 該基礎基於殘疾程度的確定。 殘疾等級評估由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

    第三,殘疾程度確認後,根據當地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和戶籍確定賠償責任。

    第四,如果人身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也將由敗訴方承擔。 祝福!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你應該犯有過失致人死亡罪。 這似乎不是交通事故,應該是交通事故,交警部門不應該處理,而是交給當地派出所或刑警大隊處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交通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吸毒駕駛機動車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機構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而無證駕駛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 (五)駕駛嚴重超載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事故後逃逸,是指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

    第四條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其他特別惡劣的隱蔽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的; 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主要責任;(二)造成六人以上死亡,對事故負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第五條 “逃跑致死”,是指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發生交通事故後,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乘客指示行為人逃跑,致使受害人因救助不力而死亡的,以交通事故罪從犯處罰。第六條 行為人為逃避交通事故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將被害人藏匿、遺棄,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依照刑法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分別是第232條和第234條第2款。第七條 大宗銷售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承包人教唆、強迫他人違法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在公共交通管理實施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有關規定處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之外,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使人**或者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重大損失的,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和刑法其他規定分別定罪處罰。 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門檻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這就是 2016 年無證駕駛撞死某人被判刑的方式。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同時有下列情節的,應當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機構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而無證駕駛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 (五)駕駛嚴重超載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2、因此,根據上述情形,A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嫌造成交通事故。 3.具體處罰: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總結。 親愛的,死者也需要賠償傷者,死者已經死亡,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了。 在民事責任方面,應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確定,協商無法解決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行為人財產的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一死一傷負次要責任,肇事司機承擔主要責任,死者也需賠償所受傷害。

    親愛的,死者也需要賠償傷者,死者已經死亡,不能再追究刑事責任了。 在土地擾動民事責任方面,應根據交通管理部習春門的事故責任認定確定,協商無法解決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行為人財產的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33條 繼承和償還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還清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可能沒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交通事故重傷,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一)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吸毒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備不齊全或者安全機構失效的機動車而駕駛機動車的,(四)明知是無證機動車或者報廢機動車的,(五)駕駛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 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主要責任;(二)造成三人以上人員死亡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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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回答2024-07-22

責任。 重罰。

吃"公共餐食"吃很長時間。 >>>More

15個回答2024-07-22

如果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刑期大概在一年半到四年之間,並考慮受傷人員的傷勢,以及其他情況,如是否有自首、是否有主動救援等。

4個回答2024-07-22

我相信衛生院的每個人都有責任,防火不是乙個人的責任,而是單位每個人的責任。 每個人都要提高防火意識,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18個回答2024-07-22

完全切斷交通事故是不可能的,因為汽車是人控制的,所以人們肯定會有不注意的時候,事故就會發生這樣。 希望物聯網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27個回答2024-07-22

一輛汽車在廣西造成了比較嚴重的交通事故,原因最初是由於車速太快,實際上,我們應該本著尊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原則,放慢速度,開車時要時刻保持高度注意,時刻注意路況, 控制車速,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