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公尺粉店,但其中乙個因為意見不合而想辭職怎麼辦! 5

發布 社會 2024-07-07
2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兩個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公尺粉店,但其中乙個因為意見不合想退出,我該怎麼辦? 那很方便,兩個人商量,乙個人管理一些積分,如果兩個人不想在意,就一起賣掉他,如果乙個人想照顧乙個人,不想照顧辭職的人,把原本在房子裡的錢給他不是很好嗎? 你們倆合夥的時候,有合同嗎?

    有合同就照合同辦,沒有合同就兩個人商量,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朋友,這樣他們就可以聚在一起,散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是你做生意的一大禁忌!!

    你當然沒有把規則放在前面,你沒有好好研究公司法。 因為沒有規則,你們因為親情而建立的合夥關係,因為商業意見的分歧,變得不那麼親密了。

    出資不能提取,但可以轉移。 例如,乙個**董投資購買了另乙個**東方的所有股份。

    但如果你的店子還不錯,就應該再吸一口**東,只要對方出資2000元以上,你的商家意見就不會形成主導局面。

    如果你是作為乙個企業來做生意,那麼你應該嘗試找到對問題做出決定的最佳方式,而不是走開。 相信“解決辦法多於困難”。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捻瓜不甜。 如果合夥關係中的兩個人意見不合,其中一人想退出,他們應該冷靜地討論,處理財產和財務問題,最好找律師伸張正義。 路朝天,你我各走一半,不要為了這件事情而反目成仇,不值得!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乙個人想戒菸,而另乙個人不同意怎麼辦? 這很簡單,你一開始就有合同嗎? 如果當初沒有合同,那麼大家都得談判,想辭職的人為什麼要退出呢?

    經濟有問題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可以和對方討論一下吧! 你能不能不先把錢取出來,等對方轉賬,按比例給你?

    如果對方還是不同意,那麼解決的唯一辦法就是通過法律,我想既然兩個人是合夥企業,那他們當時當然是朋友了! 既然我們是朋友,那就商量一下吧,沒必要撕臉,你說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看關係,如果關係一般,可以去工商局申請分居。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簡單的觀點是乙個人的一半,合理的觀點不應該退縮,因為風險是由後者承擔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將按照退出方持有的股份的原始比例進行分配。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可以找律師對財產進行公證。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除了賺到的錢外,資本還分成兩半。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從法律上講,你不應該是股東,你只是乙個勞工委員會。 我現在的工作形式和你一樣,只是我不必為公司後期的投資買單,因為法律不承認沒有出資的人是股東。 開辦企業後,您應該投資您後來新增的機器和裝置,並且您應該改變您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

    現在你只能諮詢律師,看看你後來投資的那部分是否能證明當時的投資是你們兩個人共同出資的。 就你而言,我認為通過勞動法來保護你們的權利比較有效,因為如果你們兩個在法律上不是股東合夥關係,那就是勞動關係,那麼你們就可以用勞動法來得到你們應得的那份。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何取回原來的資金? 將遵守協議的協議! 想拿回來就拿回來,誰敢和你合作!!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我現在也在和別人合作,但現在我剛籤了協議,我覺得我要把自己賣掉了,感覺不太合適。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合夥經營,乙個人想退出,這很正常,但退出並不意味著你可以拿回錢,因為你一直處於虧損狀態,所以現在你可以說退出,但在此之前,你支付的費用需要由你分擔,當然,包括房租和你支付的其他費用。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們以前簽訂過合作協議嗎? 如果有,拿協議說話,賬目一定要算清楚,雙方也可以退出合夥企業,如果協議好的話,你可以把你的那部分轉讓給他,損失是肯定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這取決於雙方之前是如何達成的協議。 從理論上講,需要有乙個退出機制,如果沒有事先的協議,那麼就如何退出的問題進行談判。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是的,您可以協商如何清算。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要看合夥協議中是否有關於退出合夥關係的約定,有約定的約定;如對合夥企業的退出或合夥期限沒有約定的,合夥人可以提前30日向其他合夥人發出退出通知。 另外。。。。。。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酒店效率不好,乙個人退出是讓事情變得更糟的事情,對兩個人的感情是很大的考驗。 如果你能分擔苦難,你就能分擔苦難。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建議在支付寶的餓了麼和美團安家落戶,只要保持**就行了。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兩個人合夥做酒店,效益不好,尤其是今年的情況,經濟整體不是很好,人家收入少了,當然也比較不願意花錢,所以可以協商解決,也就是說可以辭掉,或者可以考慮不做, 今年餐飲業不好,我們小區門口的餐廳不直接開門,看清楚情況,少賠!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能不能退出,要通過兩個人協商解決,他(她)可以同意。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合作夥伴退出業務是正常需求。

    處理流程:1、與合作夥伴協商,說明退出原因;

    2、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3、如有工商登記股權,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補充:合法的退出方式是順暢的,關鍵是要處理好合夥人之間的關係。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合夥協議約定了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夥企業:

    1:出現合夥協議中規定的退出原因。

    2:經所有合作夥伴一致同意。

    3: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關係。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項下的義務。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最好是談判解決這些問題,合夥業務本來就很麻煩。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對於合夥企業,需要君子協議。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其實合夥開店是最忌諱的,因為好朋友會是敵人,記住,以後要是開店做生意,盡量自己開。你朋友說要走,一看是個有耐心的人,而你才開了幾天,想看看生意有多好,有沒有可能,生意做一點,你是合夥人,就算你走了。 你最好吃他那邊自己動手,如果你拿不出那麼多錢,或者他想轉給別人,那麼你們可以一起扭轉局面,自己重新開始。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是乙個不懂得一起創業的來信朋友的典型例子,在創業之前,我沒有認真了解合資企業的運作,更何況是朋友,兄弟倆需要提前簽署債務問題的協議,法律只用證明來保護訴訟, 你也可以這樣處理這個問題:你當時是怎麼用你的錢的,有銀行明細,提取憑證找法院官司!成功的幾率取決於您的資金流動券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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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的話看得很認真 我覺得這樣的朋友其實也不想這麼壞 你已經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了 並說你的不 也許你真的不合適 最好分開 如果你真的想儲存它,那就主動和他談一次 讓他聽聽你的解釋 也許他會改變主意,改變他對你的態度 畢竟,我抬頭低頭都看不到你 其實還不如換回這段友誼的好處 別看別的 我認識很久了 我應該能互相理解 多乙個朋友就少乙個敵人 我不能說你們是敵人, 呵呵,不過朋友多一些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