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上架並已封存的過期食品是否違法?

發布 社會 2024-07-29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並不是說所有過期的食物都是非法的,這取決於你是否以錯誤的方式使用。

    過期食品只要不出售就不違法。

    1.食品的保質期。

    例如,在滿足儲存要求的前提下,某食品實驗室的資料是100天才能達到細菌的超安全標準,但製造商會留下一些保險因素,將保質期標記為60天,以避免經銷商或客戶不按照要求的條件儲存。 那麼第61天變壞了嗎?

    70天呢? 事實上,它仍然是可食用的。 (但出售它是違法的)。

    2.很多商家會解決食品超過保質期,但實際上可以食用的問題。 例如,麵包店是新鮮製作和銷售的,由於沒有抗菌措施,保質期要求為1天。 因此,當天未售出的物品會送給員工吃晚飯或帶回家吃。

    其實員工們都知道這些麵包是可以吃的,兩三天內就可以帶回家放冰箱吃。 這也不違法。

    3.有些食品是可行的加工。 比如鮮肉不賣,看起來不好看,但還不錯,醃製後可以當培根當賣,只要培根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就不違法。

    4、如果過期食品用量大,無法加工,可重複使用。 例如,原本打算供人食用的玉公尺,過期甚至被蟲害,可以統一加工成牲畜飼料,這並不違法。 比如餐館收集的剩菜剩飯,如果賣給客人,肯定是違法的; 但每天賣給養豬場餵豬並不違法。

    回到你的問題,如果過期食品在沒有**的情況下放在倉庫裡,這並不違法。

    即使出售,也不是按原用途出售,而是出售給加工企業或上文第三條第四款所示改變用途的企業,也不違法。

    如果工商部門、檢驗部門、食品藥品等部門發現倉庫內有過期食品,只要企業能夠證明過期食品屬於第三條、第四條提到的低標準行業(當然也必須符合這個低標準行業的標準), 或者可以證明過期食品有完整的銷毀方式。不會有懲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沒有**的過期食品放在倉庫裡並不違法,只有**過期食品才是違法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過期食品放在倉庫裡,只要不再作為普通食品使用**,就不構成違法。 但是,如果有關部門檢查或舉報,必須向有關人員說明。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將過期食品放入倉庫而不出售並不違法。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如果過期產品未及時下架,主管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於非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材料等物品。 非法生產、交易的食品價值低於一萬元的,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貨物價值超過10000元的,處貨物價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生產經營的食品, 可以沒收用於非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材料和其他物品;非法生產、交易的食品價值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貨物價值超過1萬元的,處貨物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公安機關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或以**食品為原料生產食品,或經營上述食品;(二)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嬰幼兒等特定人群的主食、輔食; (三)經營因病、中毒或者原因不明死亡的禽畜、畜禽、動物、水生動物肉或者其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經營未經檢疫或者未按規定檢疫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未通過檢驗的肉製品的;(五)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用於防病等特殊需要的食品; (六)生產銷售新增藥物食品的。

    知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有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縣級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對非法使用劇毒、劇毒農藥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外,還可以由公安機關依照第一款的規定予以拘留。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1)保質期不足乙個月的,商品部必須提前一天撤下貨架; (2)保質期不足六個月的,商品部應提前5天將其下架; (3)保質期不足一年的,商品部必須提前10天將其取出; 保質期超過一年的,商品部必須提前15天取下; (5)如果製造商有其他加工時間要求,則應按製造商約定的日期將其下架。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建立並實施食品除名制度。 食品經營者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將其下架並單獨存放,通知有關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經營者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食品經營不合格的食品,不依照前款規定不停止經營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停止經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食品經營超過保質期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非法生產銷售的食品,以及用於非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 非法銷售食品價值低於1萬元的,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食品和非法生產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 非法生產經營食品價值低於1萬元的,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貨物價值超過10000元,貨物價值在五到十倍之間; 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以回收食品為原料生產食品; (二)生產、銷售食品含有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等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三)生產銷售嬰幼兒等特定群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主食、輔食; (4)變質、腐臭、骯髒、骯髒、異物、摻假或感官特性變質的食品;

    (五)經營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水生動物肉製品,或者生產、銷售死因不明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水生動物肉製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檢疫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的肉類產品;

    7)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為預防疾病等特殊需要而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

    (九)未經安全評估,利用食品新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的;

    10)食品生產經營者、經營者經主管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然而,在現實中,燕潯中經常有小人,比如賣過期食品的“奸商”,他們不考慮百姓的健康,而是僱傭兵。 接下來,我將向您介紹相關知識,歡迎您閱讀。

    如何懲處銷售過期食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銷售過期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違反本法規定,不構成犯罪的,縣級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沒收食品的違法所得和非法生產經營; 食品新增劑,可以沒收用於非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和其他物品;非法生產、交易的食品、食品新增劑價值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貨物價值超過1萬元的,處貨物價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執照。

    綜上所述,國家在食品行業整治上嚴,把人民健康放在首位,所以消費者發現購買了過期食品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向商家要求合理賠償,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就是今天給大家介紹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相信看完這裡,大家已經開始非常重視食品安全了,如果需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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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29

是的。 過期食品被沙門氏菌、弧菌、大腸桿菌等細菌感染,引起噁心、嘔吐、腹瀉,甚至出現呼吸系統、迴圈系統衰竭等突發疾病; 此外,過期食品在被細菌感染時也可能發生化學變化,產生黃麴黴毒素、亞硝胺、丙烯醯胺等物質,導致化學中毒,誘發癌症、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變。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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