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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明白,我該怎麼辦,你傻什麼,我不愛對方拿證,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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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愛情是兩回事。 如果你不愛他,但你有其他你愛的人,你一定不能結婚,因為你結婚後肯定會離婚,這對他不公平,對自己也不公平 如果你就是不愛他,同時又不愛別人,有兩種選擇,取決於你適合哪乙個 一般來說, 婚後的感情是可以培養的,婚前你可能不愛他,但婚後,在日常生活中,你一般都會慢慢愛上他,但這種做法很自私,因為你不愛他,如果他愛你,他能感覺到,那就對他傷害很大 另一種方式是直接跟他說清楚, 然後選擇推遲結婚日期,慢慢培養感情,可能是你們結婚的時機不對,也許相處一段時間後,你會慢慢愛上他
總之,不要委屈自己,也不要讓別人失望 我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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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你們真的能不能一起生活一輩子,不要強迫自己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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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愛對方,那我覺得沒有必要和他拿到結婚證,這樣可能會傷害到兩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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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實在不想結婚,只能選擇去民政部門離婚,以後登記結婚的時候,肯定會表明你已經再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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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拿到結婚證後,雙方已經是夫妻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想結婚,唯一的辦法就是離婚。
拿到結婚證後不想結婚怎麼辦?
你好,拿到結婚證後,雙方已經是夫妻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想結婚,唯一的辦法就是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如果男女雙方都自願離婚,則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訴訟離婚,一男一女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那麼這不算出軌婚姻,彩禮會全額退還。
剛拿到結婚證,離婚馬上離婚,彩禮要退還。
出軌婚姻不算在內,但彩禮一般會退還。
哦。 我還把三塊金子還給了他。
絕對。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既然現在後悔了,就應該馬上做決定,現在離婚比生完孩子後離婚便宜多了,對彼此和家庭造成的傷害最小。
對於雙方達成自願離婚的事實,郭璐能做些什麼呢?
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一致,建議大家單獨出去工作。
如果他現在不能接受離婚,只要不和他住在一起,過段時間他接受起來會比較容易。
出門上班需要多長時間可以單方面離婚。
法律規定兩年。
但我相信,只要你不見他,根本就不用那麼久,他會主動提出離婚的。
女方拿著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然後去婦幼保健站辦理結婚檢查,辦理完婚驗後,拿著結婚檢查材料,**(黑白雙人照),到民政局做, 然後你就可以申請結婚證了。
結婚證在一方戶籍所在地,拿雙方戶口簿頁,到民政局辦理身份證,不知道出生證,我也是學生,戶籍在廈門,LG戶籍在山東, 還有今年過年的時候LG在LG戶口所在地收到的結婚證,我的戶口頁面在學校裡,直接過來就行了,你們的那個應該也能過來,用完就還了。拿到證明的時候,民政局的人給了我們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我沒有仔細看,因為還不想申請出生證,而且我有孩子了)說是拿到出生證的時候用的,估計也應該在拿到證的地方做。 您可以到民政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