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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是必須的,因為你還不夠大,而且你一定沒有結婚證,如果你沒有結婚證,你就不會有出生證。 一般來說,要看地區,像我們這邊的計畫生育,比較嚴格,至少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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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提前生育,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357號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按60%對1次徵收。 2002年8月2日,根據法律授權,《社會贍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出台,對社會贍養費的徵收作了進一步的具體規定,但對社會贍養費的徵收標準只作了原則,至今仍未作出非常具體的規定。 《社會生活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第2款規定:“社會生活費徵收標準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本參考標準計算徵收; 收取金額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生育子女的情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
社會生活費徵收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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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之前結婚生子會受到什麼處罰?
沒有罰款,但支付了社會贍養費。
《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當地縣(市、 地區)在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
(一)多生育乙個子女的,按二至四次徵收;
(二)子女超過2名的,按前子女的徵費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生育條件但未獲准生育的,按0.5倍至1倍徵收;
(四)在法定結婚年齡未登記後,第乙個子女出生滿六個月,但尚未完成婚姻登記的,按0.5倍至1倍徵收徵費;
(五)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按1.5倍至2.5倍的稅率徵收;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親和母親在受孕或出生時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 之所以有區別,是因為對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護程度不同。
相關規定。 1.兩歲以下的兒童通常與母親住在一起。 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與父親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嚴重疾病,兒童不宜與其生活在一起的;
2)父親沒有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他有條件撫養孩子,而父親要求孩子與他一起生活。
3)孩子因其他原因無法與母親同住。
2.對於兩歲以上的孩子,父親和母親都要求與他們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或孫子, 兒童與父母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5)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同意輪流撫養子女,可以允許。
3.如果父母雙方同意與未滿兩歲的父親同住,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則可以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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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叫罰款,正式的用語是社會贍養費,未成年生育是違反計畫生育規定,必須繳納社會贍養費,但與超產相比,費用會低很多。 超額子女的金額一般為當地年人均收入的3 6倍,而非婚生子女和未滿法定年齡的子女一般繳納當地年人均收入的50%,當然,各地規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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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第乙個孩子出生而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徵費基數的3至4倍徵收; 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產後三個月內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免收社會贍養費。
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一方為農村人口,另一方為城市人口的,按照城鎮人口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徵收社會撫養費。 [摘要]。
您好,我在這裡看到了您的問題,請稍等。
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按徵收基數的3至4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產後三個月內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免收社會贍養費。
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一方為農村人口,另一方為城市人口的,按照城鎮人口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徵收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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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年齡還不夠大,不能生孩子,你不會被罰款,而且我國的法律已經取消了對他們當事人收取社會撫養費的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取消社會贍養費等限制性措施。 取消社會贍養費,清理和廢除關於相互尊重和尊重的懲罰規定。
[法律依據]。《中共*****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第三條。
8、第九款依法實行三孩政策。 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促進適齡結婚生育、優生學和三孩政策的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考慮本區域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做好政策銜接工作,依法組織實施。
取消了社會贍養費等限制。 取消社會贍養費,清理並廢止相關處罰規定。 戶籍、入學、就業與個人生育狀況完全脫鉤。
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在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宣傳,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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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現行計畫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規,如果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則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社會贍養費(即罰款)。 每個地區的徵稅都不一樣,但都是未婚,而且這是第乙個孩子,罰款不會太多。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而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逾期應當足額繳納的社會贍養費,應當足額繳納的,自未繳納之日起依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滯納金; 仍未繳費的,作出徵收決定的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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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性公民的最低結婚年齡為22歲,如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生育,雙方應繳納當地居民年收入2至4倍的罰款。 如果雙方都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生育,但尚未辦理結婚手續,也要繳納罰款,罰款會低得多,大約是年收入的0.5%左右。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本縣(市、 地區)在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
(一)多生育乙個子女的,按兩至四倍徵收(2)如果超過兩個子女,按前乙個子女徵收標準的兩倍徵收;(三)符合生育條件但子女未獲批准的,按0.5倍至1倍徵收;(四)第乙個孩子在法定結婚年齡滿六個月後出生,未辦理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0.5倍至1次徵收;(5)如果子女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應按1.5倍至2.5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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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罰款,但必須支付社會贍養費。 社會贍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在一次性繳納社會贍養費方面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社會贍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 公民生育子女不符合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贍養費。 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應當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算徵收的基本參考標準,徵收金額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按照規定生育子女的情況確定法律法規。
社會生活費徵收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加計畫生育相關專案,提高社會贍養費徵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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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男方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則不構成《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 如果婚姻無效,則不構成婚姻關係,不能到民政部登記結婚。 非婚生子女不一定被罰款,視當地行政情況和行政處罰的數額而定,國內沒有統一的規定。
可能不會受到處罰或罰款。 未滿法定年齡結婚生子會受到什麼處罰? 首先需要確認的是,你違反了你所在省份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
由於你在進一步的問題中沒有具體說明你來自哪個省份,我不能給你詳細的答案,所以我將在五個省份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中列出處罰的依據。 獨生子女出生證是在依法取得結婚證後再申請的,如果年齡不夠,孩子就不能合法出生。 雖然中國各省對第乙個孩子的限制很少,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懲罰的依據。
1、《山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登記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應當自出生之日起60日內補足結婚登記; 逾期未補發的,按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基數的一半徵收社會贍養費。 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基數徵收社會贍養費,生育第二個子女不予批准。 2.《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按徵收基數的3至4倍徵收; 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產後三個月內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免收社會贍養費。 三、《河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四十六條第4款規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二孩徵稅標準徵收; 4.《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依法取得夫妻關係的,生育第乙個孩子的,徵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的社會撫養費;5.《浙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第乙個子女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後六個月未辦理登記,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的,按0.5倍至1次徵收;按1.5倍至2.5倍的稅率徵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 第七條 子女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子女慣常居住地戶籍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很多女性對生孩子的話題特別感興趣,尤其是現在的三站政策,更多的媽媽開始計畫生孩子。 看著大寶寶一天天的成長,作為父母,我也覺得很自豪,但是生下寶寶之前需要準備什麼。 畢竟,養育孩子也是從這個方面來提公升更高的知識,每個孩子也希望出生後有乙個更好的環境。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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