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救援一般不能超過多長時間,這一般是越快越好,這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完成救援。 啊
-
沒有規定,只要有需要救援,就會一直被救援,我真的在幫你期待
-
取保候審的程式如下: 1.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指定的法定人員、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2. 取保候審的決定。 3. 強制執行取保候審。 (四)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
法律沒有規定交通事故不能處理的最長期限。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 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的,應當在交通事故車輛和駕駛人被扣押後10日內編制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證明。
需要檢查鑑定的,應當自檢驗報告和鑑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鑑定檔案。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嘗試在網際網絡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私隱應當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
-
除非沒有更多的生命體徵,否則復甦沒有時間限制。
-
法律沒有規定交通事故不能處理的最長期限。
-
沒有規定只要有救援需要,救援就一直進行。
-
交通事故發生後七天內死亡不被視為交通事故死亡。
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統計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在事故發生後7天死亡的,不納入死亡人數統計範圍。 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傷人員在7天後死亡,雖然在統計上不算作重大交通事故,但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不受死亡時間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規定,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救助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被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的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以及其他合理的費用,例如失業。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範圍包括根據救援情況對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的賠償,以及喪葬費、受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交通費、住宿費等其他合理費用的賠償。 以及受害人的親屬在處理喪葬事宜時因工作而損失。
1. 檢控交通意外的程式是怎樣的?
起訴交通事故的程式是:
1)將投訴提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在7日內繳納訴訟費,繳納費用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訴訟,並在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c) ** 審判。公告**,核對當事人身份,公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4)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爭議,達成調解協議,並準備調解檔案。
2.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多少錢?
起訴交通意外的費用是:
1)財產案件:1000元至5萬元,按4元加10元;收費率超過50,000至100,000元3,另加510元; 收費率超過10萬至20萬元2,加收1510元; 20萬以上至50萬元的收費率為1 5,加2510元。
2)申請財產保全:1000元至10萬元,按1加20元的費率;1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為0 5,加520元。
3)申請執行案件:萬元至50萬元費率0 5;5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為0 1,加2000元。 提起強制執行案件時,不提前收取執行費。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第4款規定,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等相關費用免除強制交通保險項下的責任,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和預付款責任。
-
法律分析: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統計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在事故發生7天後死亡的,不納入死亡統計範圍。 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在7天後死亡的,雖然不統計為重大交通事故,但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不受死亡時間的限制。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統計暫行規定》第八條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在事故發生後7日死亡的,不納入死亡人數統計範圍。
在救援過程中因醫療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死亡**; 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運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如果造成人身燃燒、危險化學品洩漏,則不納入交通事故統計範圍。
一般流程為現場處理、事故責任認定、處罰、組織調解: 1、現場處理 1.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組織傷員搶救;2、找到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和證人,控制犯罪嫌疑人; 3、勘察事故現場,在現場固定、提取或儲存證據; 4、必要時,可以扣留事故涉事車輛及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5、與當事人約定處理事故。 2、事故責任認定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認定不滿意的,可在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More
交通事故往往涉及賠償問題,如果雙方此時願意協商,那麼交警部門可以申請調解損害賠償,根據交通法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和義務人一致要求交警部門調解損害賠償,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之日起10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提交書面調解申請。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門的調解賠償並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糾紛解決的必要程式,這只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是否同意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這樣不僅容易當事人接受, 但在履行調解協議時也比較順利,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請求交警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More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很多網友對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時限有疑問。 需要進行檢查、鑑定的,應當自檢查、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鑑定檔案。 >>>More
一般流程為現場處理、事故責任認定、處罰、組織調解: 1、現場處理 1.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組織傷員搶救;2、找到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和證人,控制犯罪嫌疑人; 3、勘察事故現場,在現場固定、提取或儲存證據; 4、必要時,可以扣留事故涉事車輛及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5、與當事人約定處理事故。 2、事故責任認定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認定不滿意的,可在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