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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從早上 6 點以後開始,晚上 10 點後結束。
在居民區等雜訊敏感建築集中的區域,禁止在傍晚22:00至6:00之間產生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但因生產技術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操作和連續作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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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施工噪音擾動的時間是指晚上22時至早上6時之間。 根據規定,白天超過55分貝、夜間超過45分貝的1級生活區,以及白天超過60分貝、夜間超過50分貝的第2類生活區,均屬噪音滋擾; 白天是指早上 6:00 至晚上 10:00
00 到晚上之間的時間段是第二天的 22:00 到 6:00 之間。
小區的裝修時間從12點到14點,從19點到次日7點。 每個省份設定的時間各不相同,但大同小異,居民在正常休息時間的操作被認為是令人討厭的。 允許的裝飾時間集中在早上 7 點至下午 12 點和下午 2 點至晚上 7 點。
從晚上11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如果分貝高於80分貝,就會造成滋擾。 客人可以向警方報告噪音干擾。 從聲音的響度來看,如果達到噪音水平,可以發出警報。
國家明確規定了五類城市地區環境雜訊的最高限值:
1、休養區、高檔別墅區、高檔酒店區,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
2、在以住宅、文化、教育機構為主的地區,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
3、住宅、商業、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白天65分貝,晚上55分貝;
5、在城市道路交通幹線、內河航道、主、次鐵路線兩側區域,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
住宅小區的噪音打擾人,我應該聯絡哪個部門投訴?
公安部門,可以撥打110投訴。
雜訊分類範圍:
1、作業單位夜間10時、次日早上6時作業的,應取得環保部門頒發的夜間作業證書,施工單位還應提前三天向附近居民公告;
2、因特殊地質條件需要使用的高噪音裝置,不得在法定節假日、週內使用。
6. 週日全天工作,周一至周五中午12點至下午2點,晚上8點至次日晚上8點;
3、12時至14時、次日8時至次日8時,禁止對已竣工交付的住宅樓進行噪音裝修;
4、緊急搶修救援作業不受上述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1)“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對周圍生活環境的雜訊輻射。
2)“雜訊敏感建築”是指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如醫院、學校、事業單位、科研院所、住宅等。
(三)“雜訊敏感建築集中區”是指醫療區、文化教育科研區、機構、住宅等場所。
4) “夜間”是指晚上 22 點至早上 6 點之間的時間段。
e) “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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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施工噪音的時限為晚上 22 點至早上 6 點。
換句話說,在正常情況下,施工不能在晚上22點到早上6點之間進行。 但是,如因急修或者特殊需要,需要在上述時間進行作業的,只有在縣級以上人員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此外,禁止在法定假日、節假日全天、工作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下午6時至晚上8時已竣工並投入使用的住宅樓宇內進行噪音改造等干擾工程。 如在其他時段進行作業,應採取噪音控制措施,以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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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國家規定,只要在居民區晚上22點以上或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就是對人民的干擾,屬於噪音汙染。 一等生活區的夜間測量值在50分貝以上,二等類居住區的夜間測量值在65分貝以上。
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而必須進行的緊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第二十九條 在本市城區內,使用機械裝置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專案開工前15日向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專案名稱; 施工地點和工期、可能的環境雜訊值和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條 雜訊敏感性建築集中在城市地區,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汙染的施工作業,但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進行的應急維修、應急作業和連續作業除外。
因特殊需要需要連續經營的,須經縣級以上人員或其有關主管部門核證。
對於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通知附近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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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呢? 只要居住區是人類活動,如果居住區不在特大城市或繁華的街市,像一些比較偏遠的居住區,可能靠近一些野生環境,居住區由於人口密集分布,會吸引大量的蚊子、蒼蠅等昆蟲。 一些居民區還有花園、草坪等,形成了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因為植物生長有規律,有人工栽培),也吸引了大量的昆蟲,晚上的社群一般都是燈火通明的,往往會吸引大量的鱗翅目蛾蟲,這給了蝙蝠很多捕食的機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