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樞省和六部是古代**的行政部門,明朝似乎是內閣和六部,清朝似乎是軍機部。
-
請您具體問一下先秦和漢朝的情況嗎?
-
六。 1. 官員部 - 組織司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軍事部——國防部、總參謀部、第一預備役、總後勤部。
3. 禮部 - ***,教育部。
4.興部——司法部、最高法院、檢察院和公安部。
5. 戶部——農業部、財政部、民政部。
6.工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部,水利部,林業部,交通部。
遠古六。 它的作用:
1、官員部:負責全國文官的選拔、考核、任免、晉公升、調動、獎勵工作。
2.戶部已賣高:負責全國戶籍、畝數、幣種、各種稅費、高價。
3、禮部:負責朝廷的重要儀式(如祭祀天地、祭祀祖先等)、科舉考試、接待外賓。
4、軍事部:分管國家兵役、軍事訓練、軍事訓練。
5.刑事司:負責國家司法和行政。
6、工程部:分管水利及重大土木工程專案。
-
中國古代有很多部門,以下是一些主要部門的名稱和職責:
1.官員部:負責全國文官的選拔、考核、任免、晉公升、調動和獎勵。
2.戶部:負責全國戶籍、畝數、幣種、各種稅費等。
3.禮部:負責朝廷的重要儀式(如祭祀天地、祭祀祖先旁遺等)、科舉考試、接待外賓等。
4.軍事部:負責國家兵役、軍事訓練、國防等工作。
5.雲山市刑事廳:負責國家司法和行政工作。
6.工程部:分管水利、重大土木工程建設工程等。
此外,還有司法部門,稱為刑事部門和大都會檢察院,以及內務部,負責重要的宮廷儀式和皇帝的婚禮。 每個部門都有其特定的職責和職能,這些職責和職能共同構成了****的各個部門。
-
這六本古書涵蓋了現代***的所有部門,不是單一的通訊。 六個部門:官員部、戶部、禮部、戰爭部、犯罪部和工業部; 官部負責下屬官員的任免、考核、晉公升、勳章、調動等事務,類似於今天的組織部; 戶政部是戶籍和財政主管機關,其職能大致相當於現代民政部和財政部。 禮部負責五禮的禮儀制度和學校貢品法。 類似於今天的***,教育部; 戰爭部負責武官的選拔、軍事登記、軍備、軍事命令等。
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 刑事部門負責司法和懲罰,相當於現在的法院、檢察院和公安部門; 工業部是建設工程的主管機關,相當於現在的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
-
乙個剛考完歷史考試的孩子,承受不起傷害......
本週的開始是乙個子密封系統。
回族,還有乙個父權制的回答系統,與子印系統在表中。
在秦代,李四提出的縣製被改用。
漢景帝“七王之亂”後,漢武帝實施“推恩令”,使諸侯國越來越小,鞏固了**政權。
唐朝,封建城鎮被劃分,刺客被任命,這導致了後期的“安石之亂”。
宋代,文官任官為總督,總法官負責監督和軍事事務,過境使節負責財政,大部分地方稅收上繳中央政府,只留下一小部分供地方使用。
袁世凱開創了省制,這是中國省制的開端,省制分為地和省。
該省被取消,並建立了三個部門。
明清史書上對此不多說......
-
周:劃分系統。
秦朝:郡制出自。
漢朝:漢繼承了秦國制度,縣國並行(既有郡制又有次封建制)後來,國家權力大大加強。
。縣級制度逐步完善。
隋朝:統一完成後,地方行政系統被重新定義為縣或縣(地和縣)的兩級系統唐朝:基本沿用了隋朝的地方行政系統。
宋代:地方行政體制基本沿襲唐代制度,地方一級建立地縣兩級制
明朝:與元朝類似,元朝在早期繼承了元朝的模式,由政使領導乙個省的民政和財政,並在國家之上設立行政機構,然後逐步臨時設立乙個省的民政和軍事事務。
清朝:沿襲元朝制度的發展,將全國劃分為18個省。
-
自第乙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秦)建立以來,縣製(從秦到元)首先被省制(一直沿用至今)所遵循。 這些都是主要的,我在歷史書上也有,我可能沒有全面的了解,請見諒!
-
秦朝有郡制,周有封建制。
元朝是乙個省級系統。
-
很難說是哪個朝代。
-
秦,縣製。
袁,省制。
-
中國古代的部門往往根據朝代和官僚制度而變化。 以唐朝為例,****還有三省:鐘書、門下、尚書,此外還有九寺五獄。 其中,三省為決策機構,負責起草法令、審查政府法令等; 九寺是執行機構,負責執行詔令、管理國有財產等; 第五監事是監事的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氏族的規則和財務管理。
在地方一級,唐朝除了省、州、省、會、路等行政單位外,還設立了州和縣級行政區劃。 地、縣是基層行政單位,負責管理地方事務和徵收稅收; 省、州、省、會、路為督導區,負責監督地方**和軍隊的失敗。
總之,中國古代的部門數量和官僚體制因時代和地域差異而異,但通常分為兩個層次,前者負責決策和監督,後者負責具體事務的實施和管理。
-
中國古代六輪氣 中國古代殿堂的六個部門是指通州:官部、戶部、禮部。
戰爭部、犯罪部和工業部。
-
城隍大人。
城隍是道教之神,屬於冥界的基層幹部,他的地位相當於天下的郡主,所以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城隍。
城隍起源於周,興盛於唐朝,在宋代被人格化,在明代被制度化。 自宋代以來,城隍就是以情操高尚或忠貞有魄的已故名人命名的,明朝對城隍的稱號和職能作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