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乙個單位工作十年有什麼好處?

發布 社會 2024-07-1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人總是這樣,出來的要進去,進去的要出來,圍城,圍城,要什麼?

    以你現在的工作,發不了財,餓不死,生活還比較舒適有保障,但你覺得工作很無聊,那你幹什麼? 你能保證你的下乙份工作不會無聊嗎? 在你現在的年齡,你有機會重新做一遍嗎?

    家裡的負擔重嗎? 您需要新增新內容嗎? 你需要改變你的心態嗎?

    這就是問題所在,你必須權衡一下。

    祝你好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這取決於你想要什麼,你是喜歡移動一點還是喜歡穩定。

    根據你十年的工作經驗,你可能不想搬家。

    優勢是對比的,將您當前的工作與您可能找到的新工作進行比較,看看您更想要哪乙份。

    比如薪水、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心情等,可以對比一下,得到更合理的結果!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你有10年的經驗,那麼你對這個環境有一定的熟悉感,那麼就很容易有歸屬感,你會更加投入到工作中,而且,你在這個工作環境中也有一定的人脈,你會更自在地做事或表達意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就是生活,沒有優劣之分,你也可以和同事一起做這份工作,做你想做的其他事情。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員工在同一雇主工作超過10年,員工可以要求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如果發生經濟裁員,將優先留住員工。 合同工工作滿10年的,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

    1)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2) 員工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 10 年。

    3)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簽勞動合同。

    在單位工作10年以上,職工一般可以享受以下福利:

    1)更多好處。職工應享受福利待遇,服務滿10年的老工幾乎應有盡有,很多企業設立的老工年假也可以享受,工資、紅包等也會增加。

    2)勞動關係更加穩定。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限期解除。 “應該”是一條硬性規定。

    在經濟裁員的情況下,無限期勞動合同也優先保留。

    3)經濟補償標準較高。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

    根據勞動法,被公司解雇超過 10 年,我應該支付什麼樣的補償?

    1、解除合同的遣散費是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根據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給予勞動者的遣散費。 補償標準是:每服務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的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2、競業限制遣散費是指根據競業限制協議,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間給予勞動者的遣散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1)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的;(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為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十年的;(三)連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未續簽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您可以向公司申請 12 個月的遣散費。 這相當於個人工資的 12 倍。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限期和完成一定勞動量的期限。

    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工作10年以上,雙方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限。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1)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的;(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為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十年的;(三)連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未續簽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您可以向公司申請 12 個月的遣散費。 這相當於個人工資的 12 倍。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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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7-12

房東您好,在中國職工福利中,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要求,但住房公積金目前不是強制性的。 但如果你的單位已經開始繳納公積金,你可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把住房公積金和社保一起寫進房貸的條款中作為職工福利,也可以和單位協商申請單位為你繳納住房公積金, 畢竟你的工作經驗長達十年,只要在開立公積金賬戶的單位,員工就可以有申請權享受,希望!

13個回答2024-07-12

一方遵守,一方享受,雙方相遇,雙方享受。

6個回答2024-07-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More

5個回答2024-07-12

1.所有的告別都是為了團圓,所有的團圓都包含著離別的感傷。 真正的美,普通人只能欣賞,無法擁有,美是圖騰,是希望,也是轉瞬即逝,所有的美,終究是有點憂鬱的。 >>>More

25個回答2024-07-12

其實,教師是乙個令人羨慕的職業,每年有4個月的長假,你還是拿到工資的,你把這4個月的工資平均到剩下的8個月,是不是超過100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