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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投訴。 我們的工作是確保社群安全,並在業主回家時為他們敞開大門。 既然你選擇上夜班,你就要對晚上回來的主人負責。 <>
首先,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
社群的保安也通過我們來,他應該對每乙個業主負責,為每乙個業主服務。 現在很多小區的車位都非常緊張,雖然業主已經支付了物業費。
但是如果你想把車停在小區裡,就要按時交停車費,而且這些費交的時候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所以就算晚上生意回去,保安也要給車主開門。 保安都是輪流值班,白天和晚上都是不同的人,所以在工作中要承擔責任,而且要及時承認自己的錯誤,所以我個人覺得有必要投訴。 <>
其次,應該有投訴,這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 小區的保安趁著睡著還沒開門,這證明他這段時間一直在休息,沒有認真工作,現在就是沒有給你開門,雖然這件事情不大。 但萬一小區裡出了壞人或者出事了,這個保安也幫不上什麼忙,這個保安只是小區裡的裝飾品,一點價值都沒有。
你這次的投訴可以讓物業人員知道保安不負責任,也可以讓他們的夜班人員以後工作更加認真,對業主和物業都有好處。 保安上夜班實在是累了,但要管好崗位上的每乙個人,開門確實太過分了。 <>
很多人都滿懷同情心,覺得安全不容易,所以要不要加班到凌晨1點。 大家辛苦勞作很累,遇到不公平的事情也要抱怨,這樣既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後晚上回家也早點進去,所以還不如投訴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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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畢竟這是保安的工作,保安輪流值班,輪到誰值班,誰就該認真值班,上班就睡著了,給小區居民帶來麻煩,當然是不可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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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保安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按理說他們應該投訴,但所謂的大人不好用這個詞,如果不給自己造成太大的傷害,可以先了解保安是不是遇到了什麼,導致他在值班之夜直接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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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它應該上公升到抱怨的地步。 畢竟保安也累了,偶爾小睡一會兒也沒關係。 你可以先和他溝通,再考慮是否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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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夜班睡覺並不違法,至多是玩忽職守,或者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當然,如果員工在工作中一直處於休息狀態,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一旦瀆職被公司認定為嚴重失職,公司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並不予賠償。
因此,社群保安員上夜班並不違法,但如果公司將其定性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過失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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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違法,只是違反了自己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可以向小區物業投訴,因他睡覺而蒙受損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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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夜班不是犯罪,頂多是玩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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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是玩忽職守,不可能違法。 發生什麼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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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親物業不管你是否可以投訴物業,物業糾紛投訴部門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提出的投訴。 <>
小區的保安晚上睡覺,不管怎麼處理財產。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解答:是否可以投訴物業,物業糾紛投訴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我國《西安鎮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節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提出的投訴。 <>
如何處理社群保安員晚上睡覺或裸睡的物業管理。
如果有業主委員會成立,這些部門可以去投訴。 更改屬性的權利。
保安由物業管理,如果物業部門負責,您可以拍照作為證據。 向業主委員會提出投訴,並要求他們控制該物業。
法律依據: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應當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應當設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建築規模、社群建設等因素。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銷售大廳,應當設在區內和盲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業主委員會。 但是,如果只有乙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很少,所有業主一致同意不召開業主大會的,則業主應共同履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業主在業主第一次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是根據業主所擁有的物業的建築面積、住宅單位數量等因素確定的。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如果長期如此,如果有證據,你能說出一天12小時,一天24小時的工資嗎?
你的意思是可以扣除晚上12小時的工資嗎?
晚上 12 小時。
一天24小時,每天12小時。
如果工資被扣,物業部門需要對他進行處罰,如果他一直說不搬家,他可以採取扣工資或開除他<>處罰
該物業可以承擔責任嗎?
該物業可以對管理不善負責。
消防栓管道,沒有水的財產有什麼責任嗎?
這是負責任的,消防栓不澆水,財產承擔責任<>
如果發生火災,消防員不使用它,導致財產的後果是<>需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還有什麼你不知道的需要了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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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討論,如果出於維持秩序等合法目的是合理的,否則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條 業主依照法定程式共同決定解除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的,可以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作出解雇決定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但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按照前款規定終止合同給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造成損失的,除不能歸責於業主的原因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有權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其建築物的專有部分。 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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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晚上不值班,您可以投訴。 物業服務人員是否必須24小時值班,主要以當地物業服務標準的法定要求和物業專案的物業服務合同為準。另外,一般來說,24小時值班是指在物業服務專案的主要出入口部署訂單維護人員提供服務,並不意味著客服中心必須24小時開放提供服務。
一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晚上必須有人值班,畢竟物業本身也是服務行業,一般都會有客服值班,有維修人員隨時可以參與工作。
業主可透過以下途徑投訴物業管理公司的不作為:
1.找到業務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簡稱業主委員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代表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由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的根本宗旨是以業主利益為出發點,反映業主的意願和要求,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運營。
能夠接受業主的投訴;
2. 找乙個街道辦公室。 街道辦事處隸屬於本區人民,負責轄區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文化建設等綜合管理工作,有權受理和協助協商財產投訴;
3.找到房管部門。 房檔春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住房保障、建設、制度改革、市場監管、物業管理、住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變更和監督實施;
4.找到價格管理部門。 如果對收費是否合理有疑問,業主也可以向當地價格管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人是所有人。 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享有以下模仿權: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接受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就物業管理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建議制定和修改管理章程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所的使用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一整天的忙碌加快了我的生活節奏,鍛鍊了我處理問題的能力,撫平了我不守規矩的稜角,練練了生活中人情的精緻,培養了我在困難情況下尋找捷徑的能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