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是否只有在刑事立案後才能被拘留?

發布 社會 2024-07-2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一般而言,只有在刑事案件立案後才會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首先,公安機關受理涉嫌經濟犯罪線索指控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有原告人,經審查決定不立案的案件,應當在立案複審期限內製作不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原告。

    第二,強制措施包括拘押傳喚、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種。 其中,有傳言稱公安機關讓犯罪嫌疑人出示拘押傳票,並責令其在拘押傳票上簽字並留下指紋。 羈押傳票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件情節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押、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羈押傳票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秘密拘留。 羈押傳票期限屆滿,未決定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結束羈押傳票。

    最後,我國對詐騙罪的打擊極為嚴格,對詐騙罪的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非常複雜,因此建議當事人無論是刑事訴訟還是刑事辯護,都可以委託專業的刑事律師處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舉報、控告或者舉報,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工作人員收到口頭報告、控告、報告的,應當寫筆錄,正確宣讀後,由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工作人員接到控告、舉報的,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對誣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或者捏造證據,即使指控、舉報的事實有出入,或者即使被冤枉,也必須與誣告嚴格區分開來。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保障檢舉人、控告人、檢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不願透露姓名或者舉報、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保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當然,這是不可避免的程式,而且這個程式必須進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刑事立案時,沒有證據就不會拘留任何人,從立案到逮捕都有乙個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十九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的,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及時對舉報、控告、舉報、自首等材料進行審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發現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控告人不立案的理由。 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警方不一定會在立案後拘留你。 公安機關可以對現行犯罪分子、重大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被拘留者應在拘留後24小時內接受訊問。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偵查機關訊問或者自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委託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況,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況。

    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特殊情況下,提交審查批准請求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天。 對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集體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報評審批請求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書面批准逮捕請求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人民法院行使民事案件的審判權。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主張、事實、理由;

    (四)屬於受理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和受理訴訟的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起訴權。 必須接受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 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書面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登記舉報、舉報、舉報、違反治安管理人員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以及其他行政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不立案,不能拘留,但可以傳喚。

    1.公安機關發現有犯罪行為的,應當立案偵查。 立案前發現有犯罪嫌疑的,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

    (二)犯罪嫌疑人拒不接受傳喚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市、縣指定地點或者其住所訊問,但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證明,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票或拘押傳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2小時; 向鉛案情節特別重大、複雜的,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押傳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押傳喚等形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秘密羈押。 傳喚、羈押傳喚時,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又稱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是指在檢察機關正式起訴前,對因涉嫌犯罪被刑事起訴的人的認定。 與罪犯不同,根據無罪推定原則,犯罪嫌疑人是無辜的,除非在審判中被證明有罪。 基本概念也稱為嫌疑人、犯罪嫌疑人。

    指刑事偵查機關偵查的物件或者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嫌疑物件。 犯罪嫌疑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尚未找到且身份尚未確定的人不能稱為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偵查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和其他科學證據排除嫌疑。

    刑事偵查結束後被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稱為刑事被告。 傳票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庭的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地點或者其住所、單位接受訊問,但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傳票的目的是確保刑事訴訟程式有計畫地進行,案件得到及時處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羈押條件】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羈押在犯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準備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被害人或目擊犯罪的人指認他犯了罪; 在附近或住所發現犯罪證據; 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逍遙法外; 有銷毀、捏造證據、串供的可能; 未說明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重大嫌疑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或集體犯罪。 所以這並不意味著如果你報警就會被拘留。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需要傳喚犯罪嫌疑人偵查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公安派出所負責人批准,可以使用傳喚令; 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人民警察出示人民警察身份證件,可以口頭傳喚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並在訊問筆錄中註明犯罪嫌疑人到達案場、到達時間、離開時間。 單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需要傳喚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適用前款規定。

    對無正當理由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入境犯罪或者逃避傳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依法可能被強制傳喚的犯罪嫌疑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公安派出所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傳喚; 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用裝備。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理由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並通知其家屬。

    公安機關應當通知被傳喚人的家屬,適用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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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7-24

刑事立案的,可以撤銷,但必須符合下列情形: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自願撤回; 公安機關在公訴案件中不認為構成犯罪的; 起訴時效已經過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 或死亡。 >>>More

5個回答2024-07-24

含義見下文:

是指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各自管轄審查舉報、控告、舉報、自首、自訴起訴等材料後,發現犯罪事實已經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決定作為刑事案件偵查、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More

15個回答2024-07-24

就目前而言,是的。 但是,需要法院的同意,如果法院不同意,即使是當事人也不能撤銷。

22個回答2024-07-24

沒有錢賠償,被害人不出具諒解書,沒有減輕情節的,在所附民事訴訟判決後,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賠償。 謝謝。

14個回答2024-07-24

這要視情況而定。 刑事立案後,當事人能否撤訴,主要取決於案件型別和犯罪情節。 屬於公訴案件的,當事人不能撤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