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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標查詢:檢查申請的商標是否與伊拉克現有的待決商標或註冊商標近似或相同,以提高商標註冊成功率;
2.提交申請:向伊拉克工業產權局提交商標申請,並提交商標申請所需的檔案;
3、商標審查:伊拉克工業產權局收到商標申請後,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包括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的審查);
4、商標公告:經審查後,經伊拉克工業產權局認為能夠申請註冊的商標,將在伊拉克官方公報上公布,供公眾評判;
5.註冊批准:如果公告後沒有異議,或者異議被裁定不成立,伊拉克工業產權局將批准該商標的註冊,並向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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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智財權組織的成員。 《商標法》於1957年7月10日生效。 後來,1977年8月16日,第64號法律生效,補充了上述商標法。
伊拉克的商標權受在先使用原則的約束。 商品、系列、接縫和顏色商標的商標都可以在伊拉克註冊。 根據相關商標法,註冊商標的商品可分為34類,第一類是細分10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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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的商標法發展較早,最早的商標法是1957年7月10日生效的第20號商標法,1962年修訂(第7號法(第214號法),並由1977年8月16日生效的第64號法補充。 在伊拉克獲得商標法的原則是以在先使用為基礎的。 可以註冊的商標型別有商品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和彩色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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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朗商標檢索。
檢視儀徵書朗官方商標手冊,排除擬註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近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
2.申請伊朗商標吊裝模式。
向伊朗司法部下屬的註冊局提交商標註冊受理和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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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伊斯蘭教,第 33 類酒精飲料**; 第 32 類烈性黑啤酒; 以及任何形式的婦女肖像,禁止註冊和相關續展;
2. 伊朗國旗,其他禁止用作伊朗商標、獎章、獎章和徽章的旗幟(紅新月會);
3. 伊朗國王的肖像未經特別授權使用;
4. 可能使公眾誤以為是伊朗授權的文字或標誌;
5. 紅新月會等官方機構的相關標識; 紅十字會等;
6.違反公序良俗、社會公德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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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體商標。 商標申請人需要提交一張可以確定三維形狀的附圖,三維伴奏結構可以設定三面;
2.顏色商標。 商標申請人需要指定商標的顏色,如果顏色沒有特殊標準,則足以表明申請的顏色。 需要注意的是,單一顏色本身不能註冊為商標,但單色商標和顏色組合商標可以依法申請註冊。
顏色商標的標準基於商標圖形元素的國際分類。 脊柱謹慎。
3.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社會、城鎮或城市或國家某個地區的產品,製造商需要提交商標所涵蓋的商品,商標主管部門將頒發商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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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是商標馬德里國際註冊的成員國;
它所加入的國際公約和國家組織:《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商標註冊有效期:10年,自提交逾期標記商戶程式碼申請之日起計算;
可註冊的商標型別: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彩色商標;
註冊商標續展:可以在商標註冊期滿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也可以在註冊期滿後6個月的寬限期內提出申請,續展有效期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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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朗國旗、其他禁止用作商標的旗幟、伊朗勳章、勳章和徽章;
2 可能使公眾誤以為伊朗授權使用的文字或標識**;
3 官方機構的標誌;
4.違反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的標誌;
5.與他人先前申請或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可能引起公眾混淆或誤認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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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的商標註冊機構是司法部下屬的註冊局。 商標申請人可以自行提交商標申請,也可以委託專門的商標律師辦理商標申請;
在提交商標申請後15天內,註冊官將決定接受商標註冊或駁回商標申請。 如果註冊局決定駁回商標申請,同時提出修改請求,則必須向商標申請人說明駁回理由,申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伊朗申請人為2個月,國外申請人為6個月)根據駁回理由對商標申請進行相應修改。
商標公布後30日仍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或者商標申請經訴訟程式批准註冊的,由商標註冊官向商標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書。
申請商標註冊時,應盡量按照《同類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說明填寫產品名稱或服務專案。 產品名稱或服務項是整個商標註冊工作的中心環節之一,它決定了註冊商標的保護範圍,即註冊商標的經營範圍。 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註冊商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超出批准使用範圍的商品的,應當另行申請註冊。 >>>More
具體而言,規定了六個方面。 (一)《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原則和準則; (二)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三)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四)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和安全生產要求; (五)生產經營中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排查處理; (六)違反《安全生產法》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