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7-1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之間的聯絡如下:

    1.《教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其效力僅次於憲法;

    (二)法律、法規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效力低於法律;

    3、政策由**及其工作部門制定,效果不如法律法規的,不得與法律法規自相矛盾,否則無效;

    4、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規的依據,教育法律法規是教育政策的具體化。

    教育法與教育政策的區別:

    一是不同科目的表述。

    1.教育法由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制定;

    2.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黨組織,也可以是國家立法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

    二是實現方式不同。

    1.如果教育法有國家強制力的支援,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2.教育政策的實施主要依靠黨政力量或黨的紀律,採用號召、宣傳、教育、說明、動員等方式來執行,其強制力有限。

    3.規範的效果不同。

    1.教育法是規定人民權利義務的社會規範,社會有關成員和行政人員必須遵守和執行,國家立法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教育政策具有普遍約束力;

    2.教育政策是指政黨機關制定的教育政策,其規範性效力只對政黨組織及其成員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一條 為了發展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優先發展。

    全社會都要關心和支援教育事業的發展。

    教師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尊重。

    第六條 國家對被教育者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以及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民族團結教育。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其效力僅次於憲法,法律法規由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其效力低於法律。 因此,三者之間的關係是法律排長者,法規排在第二位,政策排第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您好,現在我在這裡為您解答上述問題。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規之間有什麼聯絡,相信很多朋友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

    您好,現在我在這裡為您解答上述問題。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規之間有什麼聯絡,相信很多朋友還不知道,現在就一起來看看吧!

    1.聯絡: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規的基礎。

    2.教育法律法規將教育政策具體化。

    3.差異:教育法律法規可以由任何政黨或團體組織制定,無論它們是否執政,而教育法律只能由統治階級制定。

    4、執行手段不一樣,政策是通過學習教育來實施的,法律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實施的。

    5.擴充套件材料:教育政策是黨和國家為了實現一定歷史時期的教育發展目標和任務,按照黨和國家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基本任務和基本方針而制定的教育行動準則。

    6.教育法律法規中與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總稱,也是對人們的教育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準則的總和。

    7.因此,我認為教育法律法規往往規範了有效的教育政策,而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規的基礎。

    8.所謂教育政策“缺席”,是指在特定時間和空間內,沒有相應的政策來規範和指導需要教育政策管理的事務或活動。

    9. 我們的教育政策經常是應付的,我們往往等到教育問題發展到一定程度後才考慮制定政策。

    10、一方面,問題需要經歷乙個由隱到顯、從小到重的過程; 另一方面,即使在政策制定之後,從頒布到實施,從實施到生效也存在時間滯後。

    11. 在這個從無到有、從存在到有效的過程中,政策是“缺席”的。

    12.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政策的隱性不平衡不僅表現在教育政策供給不足上。

    13. 有時,政策太多、太多也是乙個問題,也會擾亂或制約教育實踐的健康發展。

    14.特徵內容具有多層次性、廣泛性、調整物件的多樣性和法律後果的特殊性。

    15、作為一門課程,是我國各級師範生的必修課之一。

    16. 《教育規程》與《課程與教學法》、《教育史》和《德育》一起,是師範生最重要的四門基礎課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教育政策是指政黨、政治實體和其他政治實體在一定歷史時期內,為實現一定的教育目標和任務,協調內外部關係而制定的行為準則。 《教育法》是一部關於教育的法規,是教育組織工作必須遵循的規範、依據和規範,是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教育法律檔案的總稱,是國家法律法規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徵。 兩者都有共性和個性。

    1)教育政策與教育法規的相似性。

    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的依據,教育法是教育政策實施的保障,成熟的教育政策可以轉化為教育法律法規。 就我國而言,它們的共同點是都屬於社會主義的上層建築; 他們的經濟基礎都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 它們都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群眾共同意志的體現; 他們都以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意識形態為指導; 它們都是國家管理教育的重要工具。

    2)教育政策與教育法規的區別。

    畢竟,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規不是同乙個概念,所以還是有嚴格區別的:

    配製的器官是不同的。 該國的教育法由國家機構制定,而教育政策也可以由政黨制定。

    結合力不同。 教育法是國家強制性的,對社會所有成員都有約束力,而教育政策不是國家強制性的,只對某一群體有約束力。

    執行機構是不同的。 教育法的執行機構只能是國家機關,除國家機關外,教育政策中還有其他相關團體。

    扮演不同的角色。 教育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國家的強制作用上,而政策的作用則主要體現在引導作用上。

    表現形式不同。 教育法的表現形式包括憲法、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教育法規和教育行政法規中的教育規定。 教育政策主要以決定、指示、決議、大綱、通知、意見等形式出現。

    完成它的方式是不同的。 教育法的執行方式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並要求社會成員遵守這些法律; 另一方面,教育政策主要是組織和宣傳,以激勵人們自覺地遵循它。

    穩定性程度各不相同。 教育法更穩定,而教育政策更靈活。

    出版的範圍是不同的。 教育法必須向全社會公布,而教育政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布。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主要區別如下:

    教育法規(廣義)是與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總稱,是對人們教育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規則的總和,是現代國家教育管理的基礎和基本依據。

    狹義的法律必須由立法機關制定。

    教育政策:政黨和國家為了在一定歷史時期內完成數字教育的某項任務,按照黨和國家在某一歷史時期的基本任務和基本原則,制定的教育行為準則。 僅供參考。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之間的關係討論如下:

    教育政策與教育法規之間有很強的關係,但也有明顯的區別。

    1.教育政策由黨、國家、國家等政治實體制定,教育法規由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制定。

    2.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規的依據,教育法律法規是教育政策的具體化、文化化、形式化。

    3.教育政策多以指示、決議、決定、大綱、通知、意見等形式表述,而《教育法》的規則則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形式表述。

    4.從行政機關看,教育政策的執行者是各級黨政機關,而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者只能是國家機關。

    5.教育政策比較籠統,通常是乙個原則,並且有一定的靈活性,在日曆的實施上有一定的調整空間。 教育法規明確、具體、穩定、持續。

    6.在教育管理實踐中,有法律法規,但沒有政策。 當教育政策與教育法規發生衝突時,應以教育法律法規為準繩,依法處理。

    國家立法機關和國家行政部門制定的教育政策一般具有約束力。 教育政策:政黨機關制定的教育政策的規範性作用只對政黨組織及其黨員有效。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下面簡要說明教育政策與教育法律法規之間的關係

    教育法是靠國家的強制力來保障和實施的,是法律,等級絕對高於政策。 我國的《教育法》是基本法,由國家政府制定,僅次於憲法,與刑法、大陸法系通則等法律相同,在全國範圍內適用。 教育政策制定的主體可能不同,可能是***,可能是教育部所屬部門,也可能是省、市、縣級或其工作部門。

    效果絕對低於《教育法》,內容不得與《教育法》相牴觸,否則不得適用甚至撤銷。 適用範圍也因其制定主體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全國使用當然,但各省、市、縣只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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