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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徵收範圍的說明》(國稅發〔1993〕153號),仿酒是指以白酒、公尺酒、酒精為基底,新增果汁、香料、色素、藥材、補品、糖、香料等,如各種調和酒、釀造酒、滋補酒、 等。 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稅徵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84號)第三條規定,白酒的適用稅率應當根據酒基所用原料和新增到果汁中確定, 香料、色素、草藥、補充劑、糖、調味料等。
無法確定酒基使用的原料的,按糧酒稅率徵收消費稅。 因此,企業生產的滋補酒的消費稅不能再按“其他酒”10的稅率計算,而應按“糧酒”的20%稅率計算(財稅〔2001〕84號《關於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糧酒消費稅率改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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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糧酒為基料製藥酒的,按糧酒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政策依據:國稅發〔1997〕84號)
穀物酒適用稅率為20%+500克或500毫公升的固定稅率(政策以《消費稅暫行條例》所附消費稅專案和稅率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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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酒比例稅率統一為20。
酒類消費稅是綜合徵收的。 按復合慶典差額計算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固定稅率。 酒類消費稅的固定稅率為人民幣斤,比例稅率為20%。
調和酒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1、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原料的調和酒,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按照消費稅專案和稅率表中“其他酒類”10的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
2、以發酵酒為基底,酒精含量低於20度(含)的酒類,按消費稅專案和稅率表中“其他酒類”10的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
3、其他調和酒類,按照消費稅專案和稅率表中“酒類”的適用稅率徵收消費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第三條 徵收、中止徵稅,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法律授權***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徵收、停繳、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納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代扣代繳、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家稅收徵收的行政管理由稅務主管部門負責。 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第一規定的稅收徵管範圍分別進行徵收和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應當依法加強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支援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援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指示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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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糧酒最新消費稅率:糧酒與馬鈴薯酒的比例稅率:20%; 固定稅率:元進(500克)或元500毫公升。
2、糧酒、馬鈴薯酒比例稅率統一為20。 固定稅率為 500 克或 500 毫公升。 如果商品實際銷售標有體積計量單位,則按1斤500毫公升折算,不得按酒精度數折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CS 2014年第93號),自2014年12月1日起,“酒類”項將相應變更為“酒類”。 白酒是指以高粱、玉公尺、大公尺、糯公尺、大麥、小麥、小公尺、大麥、紅薯(紅薯、紅薯)、木薯、馬鈴薯(馬鈴薯)、芋頭、山藥等五糧馬鈴薯為原料,經糖化發酵,再經蒸餾蒸餾而成的酒。 3. 調和酒的適用消費稅率 (1) 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基礎的調和酒,符合下列條件的,應按消費稅專案和稅率表“其他酒”10 中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2)以發酵酒為基料、酒精含量低於20度(含)的白酒,按碧通稅項“其他酒類”10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3)對於其他調和酒類,消費稅應按消費稅專案和稅率表中“酒類”的適用稅率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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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費稅中,只有捲菸、糧酒和馬鈴薯酒才適用復稅法。 應稅額等於應稅銷售數量乘以統一稅率,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
白酒按比例稅率為20%,固定稅率為1元公斤(1000元噸)。
9月份消費稅=1500*20%+5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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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酒廠應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按以下方式計算:
客戶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不含增值稅**。
收取和匯出的消費稅的構成**(材料成本+加工費+寄售加工數量固定稅率)(1-消費稅率)。
30 2000 (1-l3 )+25000+15000)+8 2000元))。
代表公司繳納的消費稅為125250 20+8 2000元)。
應交增值稅(25000+15000)17%6800(元)。
2)A酒廠應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計算如下:
根據財稅〔2012〕8號檔案規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因寄售銷售的酒類高於收回時的稅費計算額(125250 8=元),需要繳納消費稅。
應繳納消費稅=7 16000 20%+7 2000元)。
應付增值稅:
銷項稅7 16000 17% 19040(元)。
進項稅額30 2000 13%+6800+1100 15700(元)。
應交增值稅 19040-15700 3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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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是代客戶代收代繳消費稅**的組成部分,不含VAT**(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率)。
30 2000 (1-l3 )+25000+15000)]1-25)122933(元)。
代收代繳消費稅122933 25+8 2000元)應交增值稅=(25000+15000)17%=6800(元) (2)酒廠:
從寄售加工中回收的酒類的銷售無需繳納消費稅。
應付增值稅:
銷項稅額7 16000 17%=19040(元)進項稅額30 2000 13%+6800+12000 7%=15440(元)。
應交增值稅=19040-15440=3600(元)。
這個問題要看你說的白酒的釀造方法和香氣型別,我們以玉公尺釀造的酒為例,這種酒俗稱包穀酒,現在不加酒精,烤生酒的成本可以達到一斤以上(有很多因素要計算, 如燒煤、酒麴、糧食、人工成本等)。那我們就可以用這個比例來看看它的市場價格了,畢竟賺錢的環節還有很多。 >>>More
貴州名酒青酒由鎮遠縣青溪東郊五羊江南岸的青溪酒廠釀造生產。 這種清酒是用從信安洞湧出的優質礦泉水釀造而成的,繼承了傳統的清酒釀造技術。 清酒由優質高粱製成,用礦泉水處理,在特殊的酒窖中長期儲存,然後再提煉成成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