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借條 你需要擔保人嗎?

發布 社會 2024-07-2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是否在借條上寫擔保人,要看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是否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就不需要寫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權益的定義】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實現擔保權益的,擔保權益的持有人依法享有對擔保財產的優先權,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係】為確立擔保權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的從屬合同。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各自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在實踐中,當你去法院起訴還款時,法院會審查是否存在“借款事實”和“貸款協議”。

    具體而言,法院根據以下因素作出了決定:

    1. 貸款協議

    雙方就貸款達成一致,貸款由借據、借據和口頭協議約定。

    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法院通常會對原始借條進行審查,以確認是否存在借款關係,並且借條副本不能單獨用作證據,而必須有其他證據支援。

    在提供借據影印件和其他證據支援時,可以出示其他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的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錄音、證人證言等。

    2. 借款事實

    在實踐中,借款的事實由收據、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明,法院也會根據借款金額、貸款人的支付能力、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等作出判斷。

    因此,一般情況下,僅憑藉據副本很難證明雙方存在借款關係,法院也很難支援債權人的還款訴訟,以避免貸款人在收到還款後再次主張債權,導致借款人利益損失。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借據不需要有擔保人。 擔保人是借款人和貸款人以外的第三方,如果借款人到期未償還債務,貸款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這是一種兩層法律關係:貸款關係和擔保關係。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借據應當註明:貸款人、借款人、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利息標準,借款人應簽字確認。

    如果有擔保人,對貸方來說更安全。 但是,擔保人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借據的效力。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借據不需要有擔保人。 第三方證言只是證據的一種,只要有借據、借據等明確界定債權人權利和債務的檔案,證明貸款關係的存在,就可以得到保護。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下:首先,需要明確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這是最重要的。

    二是明確保證人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和主債權附帶的全部費用,主要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變現債權費用等。

    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保證期限,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擔保期限約定的,依法規定的保證期限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394條【抵押權的定義】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讓財產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當事人約定實現抵押的, 債權人有權優先獲得財產的清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人,債權人是抵押權人,擔保人約定的財產是抵押財產。

    擔保人抵押借據怎麼寫。

    (一)有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品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權屬或者使用權;

    4)抵押擔保的範圍;

    (五)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城鎮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十六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包含下列主要內容: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個人姓名、位址;

    (二)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3)抵押房產的場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土地面積及四至四;

    4)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5)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法、占用管理責任以及抵押房地產意外損壞或丟失的責任;

    (六)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7)抵押權喪失的條件;

    8)違約責任;

    9)爭議解決方式;

    10)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1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如何寫借據擔保人才有效。

    借據的有效擔保人如何寫:

    如果借據中列明的貸款是真實合法的,並且擔保人自願承擔貸款的擔保責任,則該貸款有效。

    最好明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和範圍,如說明連帶責任擔保人、擔保償還貸款本息、留下擔保人的身份資訊,最好留下身份證影印件並簽字蓋章。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讓財產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當事人約定實現抵押的, 債權人有權優先獲得財產的清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人,債權人是抵押權人,擔保人約定的財產是抵押財產。

    法律依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首先寫出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 內容包括:大額貸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貸款期限,包括貸款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貸款的明確期限; 還款的具體日期; 貸款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 償還貸款本息的年、月、日、時間和還款方式。

    擔保人名稱、擔保人擔保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以書面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字、蓋章、按指印時,即為合同成立。 當一方履行了其主要義務,另一方在簽字、蓋章或按指紋之前接受合同時,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使用書面形式,但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合同成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當事人應當依法在借據中約定下列擔保事項:借據應當約定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形式和範圍,保證償還貸款本息,留下擔保人身份資訊,最後在擔保人簽字蓋章。 如果借據中列明的貸款真實合法,並且擔保人自願承擔貸款的擔保責任,則該貸款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81條。

    擔保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由擔保人履行債務或者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以保證債權實現的合同。

    第682條.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屬合同。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各自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相關回答
5個回答2024-07-27

貸款(擔保)合同。

甲方(貸款人): >>>More

5個回答2024-07-27

畢竟,如果借款人不還錢,承擔債務的是擔保人。 如果你連貸款合同或條約都不要求,建議不要去找對方擔保。 >>>More

5個回答2024-07-27

所謂證人,只是在場,看到雙方實施借款行為的證人,起到證明借款關係的作用,這與在場人的含義類似。 證人可以簽署借據或合同,但通常寫成“證人”。 >>>More

6個回答2024-07-27

擔保人資格需要收款。

首先,有能力代表公司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擔保人。 但是,不具備完全償付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以無償償能力為由主張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More

11個回答2024-07-27

1、借款人與貸款人的法定全名應寫清楚,並有借款人本人簽名、手印或親筆,並應收集借款人身份證影印件和結婚證影印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