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分割財產,離婚後如何分割財產

發布 社會 2024-07-19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您好,是離婚了還是正在離婚?

    如果是離婚,可以協商,也可以要求法院判決。 根據財產的情況,法院將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辜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如果離婚已經開始,除了協商外,還可以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如果夫妻共有不可分割的共同財產,也可以依法分割。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 (一)第八十三條 離婚後,一方當事人以夫妻共有財產仍未處分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分割的, 經審查,該財產確實是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分割。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遇到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和其他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在離婚的情況下,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離婚後的財產分割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 雙方可以先約定分割共同財產,如果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作出判決。 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補償或補償、特殊生活用品等,屬於一方于莉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個人所有,不得分割,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財產的歸屬,協議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雙方在承包經營家庭撂荒桔地中享有的權益,依法予以保護。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離婚分割後,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需要帶上橋梁,並注意法律對提起訴訟時間的要求。

    一、夫妻隱瞞、轉讓、變賣、毀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當事人有權自發現財產之日起三年內再次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被遺漏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財產被發現或者應當發現之日起三年內再次分割。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或者對財產分割問題悔改,要求修改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從《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司法解釋中刪除“一年以內”的表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式如下:1、協議分割; 2.判決分工。

    一般來說,離婚財產在男女之間平均分配。 如果婚前雙方有財產協議,可以盡快處理。 如果雙方協議不成,法院應根據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一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通過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半個家庭,這是公平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離婚的婚姻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所有財產。 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智財權所得、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當算作共同所有權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褲子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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