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嗎?

發布 社會 2024-07-19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婚前財產一般不是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因為婚前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除非夫妻雙方有財產協議,否則規定該財產在婚前和婚後共同擁有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一)關於婚姻家庭部分適用情況的解釋》第三十一條。

    《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法律分析:屬於業主本人,屬於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所得, 經營和投資, (三)智財權所得,(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婚姻財產的一部分。 婚姻登記前雙方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之日後一方單獨或者共同取得的財產,除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外,視為夫妻雙方在結婚登記後的共同財產。

    夫妻財產的特徵是什麼。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為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以及婚姻無效或者無效的夫妻,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締結合法婚姻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之日或離婚生效之日;

    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或一方取得的財產,包括夫妻雙方通過勞動取得的財產,以及通過非勞動所得取得的其他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的作為個人財產的財產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如果雙方不同意,婚前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婚姻財產將永遠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約定,婚前財產可以轉換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九條規定,婚前一方租用的、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如果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擴充套件材料:婚前和婚後如何分割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婚姻財產的一部分。 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獲得的財產。 配偶一方的婚前財產,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有形的還是無形的,只要是合法獲得的並屬於每個人,都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63條【夫妻的個人財產】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婚前財產不是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即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後取得的財產。 另一方面,婚前財產是個人在婚前獲得的財產,因此它不是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一百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在婚後生活中自然損壞、消耗、滅失,一方要求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賠償的,不支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個人的婚前財產在婚後可以成為共同財產。 當事人的婚前財產一般是其個人財產,但當事人約定該財產為單獨或共同所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的,只要不違反法律,就應按照約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分別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婚前財產不被視為婚後共同財產。 法律法規: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得因夫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除非雙方另有承諾。

    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共同使用,或者單獨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 承諾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這對彼此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所有或者共同使用或者單獨擁有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承諾應使用書面通知。 沒有承諾或者承諾不明確的,適用本辦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要求。 夫妻雙方對夫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承諾,對彼此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承諾完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質權人知悉承諾的,以夫妻雙方的財產償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夫妻一方的財產,不能僅僅因為婚姻關係的存在而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在前面的規定中已經明確規定。 除了作為配偶一方財產的婚前財產外,一方專用的物品、遺囑或禮物明確規定只有一方繼承或贈予配偶一方,而這些實際上是配偶一方的財產。 由於財產的性質,如果夫妻雙方後來離婚,他們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存在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在前述規定中已經明確。 除了作為配偶一方財產的婚前財產外,一方專用的物品、遺囑或禮物明確規定只有一方繼承或贈予配偶一方,而這些實際上是配偶一方的財產。

    由於財產的性質,如果夫妻雙方後來離婚,他們不能要求分割。

    如果父母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

    1. 如果父母一方在婚後為其子女購買的財產登記在投資者子女的名下,則該財產應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其次,如果猜對了,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可以確定該房產為雙方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司法解釋中規定:“婚前一方所有、婚後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財產,以及價值較大的房屋和其他生產資料已過期八年,有價生活資料已過期四年; 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

    該司法解釋規定,婚前財產只要由夫妻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經過一定期限後,就可以轉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不符合婚後共有的原則,也不符合取得所有權的理論。 涉嫌超越司法解釋許可權的。修改後的《婚姻法》在司法實踐中沒有這種做法,第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7-19

1. 婚前財產是婚後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財產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夫妻另有約定。 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係的締結或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More

12個回答2024-07-19

1、婚後購買或者取得的不動產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下列不同情況確定: >>>More

15個回答2024-07-19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取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More

5個回答2024-07-19

1、一般情況下,對於新購房,會認定為聯名財產。 由於新房的出資**,很難證明不是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 >>>More

14個回答2024-07-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