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勞動法的保護

發布 社會 2024-07-1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你不想做,即使你籤了合同也可以做。 但是,根據《勞動法》第31條的規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咱們的工資是第二個月月底發的,是上個月的工資,你當時籤的合同上是這麼說的嗎? 未說明的,為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如您無故扣減或拖欠員工工資,可以不違反合同立即辭職,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小哥賞金這麼低,公司每個月7日就要發工資,特殊原因的延遲是5天也就是12號,但拖延需要員工同意才算是違反勞動法,你放心,你辭職離職的原因有很多, 別怕,月底發工資,可以拿到15%或者20%的補償。這也是原因之一,還有08年勞動法的不同之處,凡是08年以上1元30天簽訂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合同,直到合同簽訂為止,如果到08年12月仍未簽訂合同,公司已與工人簽訂合同,沒有固定的合同, 那麼老闆不要你就不能把你趕走。

    你直接跟老闆說,你欠工資我就辭職,你違反勞動法,4月份簽了合同,我想辭職,不然你就補償我2月到4月三個月的雙倍工資。 你的老闆應該了解勞動法,如果你不明白,你應該先和人事行政經理談談,如果談判不好,再找老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即使合同上規定要交納乙個月的工資,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在30天或乙個月內支付當月的工資,或者按日支付當周的工資或當天的工資,那麼合同將被視為無效和非法。 如果你的公司或單位的合同經勞動部門批准後是合法的,那麼用人單位先違約了,那麼你不僅可以解除合同或辭職,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他們的違約給予你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勞動保護是國家和單位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為保護勞動者安全衛生而採取的立法、組織和技術措施的總稱。 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託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採取組織技術措施,杜絕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條件和行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1、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3、建立事故、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 要求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用人單位依法統計、報告和處理職工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和職業病。 4、對新建、改擴建工程和主體工程實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施工、生產、使用一併制。

    勞動保護制度是指以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為目的的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計件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施其他勞動休息措施。

    第五十七條 國家應當建立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統計、報告和處理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傷亡情況和職業病情況。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勞動法》主要規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係,主要保障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解雇員工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舞弊謀私利,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可以看出,用人單位可以解雇勞動者主要是在勞動者有過錯或有其他情況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此時只能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我國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加大了對不合理拖欠工資的處罰力度,加薪標準從25%提高到50%再到100%。 可見,國家保護的是工人的利益。 不僅如此,最新的《勞動合同法》也為員工追討工資開闢了一條“綠色通道”。

    它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支付工資或未按照勞動合同中的金額支付工資,那麼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但該支付令只有在用人單位不反對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反對或拒絕,那麼我們將按照法定渠道進行勞動仲裁程式。 2、最後,我們需要明確一點,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員工有權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及時支付其應有的報酬。

    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或向當地相關勞動部門報案申請仲裁等。 目前,我國對勞動者的保護非常規範,有一定的優勢。 因此,工人不應該認為自己是弱勢的一方,雇主和工人是平等的,互相選擇,沒有高低之分。

    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的。

    法律依據:巨集觀破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以及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權; 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做好完成勞動任務的準備,提高專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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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安全衛生等權益,也有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能力、保障勞動安全的義務。 《勞動法》還規定了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和解除的程式和規定,保護了勞動者和磨難者的合法權益。 >>>More

9個回答2024-07-18

朋友花了2年多的時間才基本恢復到原來的狀態,當時貼了石膏,一張貼紙要50元,花了很長時間才恢復過來。

9個回答2024-07-18

這可能是中介人與單位之間的陷阱,可以要求中介人退還款項。 您也可以打當地勞工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