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不起,責任在你。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乙個人在看車,晚上有事要辦,付十塊錢讓別人幫他看車,車子丟了,責任在第二個人身上,因為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但是他自己的防盜工作是不夠的,他不能讓你全部丟掉,我覺得你有一定的責任,不是全部的責任!
所以最多一千個,沒有更多。 而且我認為“生意”非常可疑! 也許我天生多疑。
-
兄弟,這東西在你當的時候就丟了,你應該更負責。 下次要小心。 如果你不樂意這樣做,就不要這樣做。 你可以和你的老闆談談,你現在的經濟能力有限。 盡量少輸。
-
要負責任! 如果你逃跑了,如果人們起訴你,那就不好了。
建議房東在做出決定之前先找法律顧問並詢問關係。
-
引用"如果我損失了2000塊錢,那我就白白為他工作三個月"3個月2000元,這就是我們為之奮鬥的朝陽產業,萬千太陽能人的縮影,心痛,無言以對。
-
生意剛剛出去)怎麼會這麼巧?
但既然只有你。
這只是你的責任。
-
是你的疏忽導致了這一切。
-
可憐的人,我心疼你2000塊錢的補償,頭暈目眩,你乙個月在那裡幹的工資是多少。
-
法律分析:如果物業已經履行了安全防範措施,那麼物業不對家中物品的盜竊負責; 如物業未履行安全義務,因物業過錯導致家中物品被盜,或雙方在合同約定家中物品被盜,物業應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致使業主朋友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法律分析:如果財產已經履行了其擔保義務,那麼財產對房屋內物品的盜竊不承擔責任; 如果物業未能履行其安全和防範義務,並且由於物業的過錯或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家中的東西被盜,物業承擔責任,該物業應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法律分析:超市內的貨物由員工保管,員工有義務保管貨物。 超市被盜表明超市的安全存在漏洞,因此超市應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單棚用人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鏈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乙個大學生的電腦被偷砸,學校有相關責任,因為應該有相關的保安人員在學校巡邏,保護大學生宿舍的安全。 如果電腦在宿舍裡被砸了,那就是安全或盜竊事故。 因此,學校有責任這樣做。
朋友,這是強迫症的表現,不過別擔心,所有人都有強迫症,但是當那些稍微嚴重的症狀出現時,他們說這是心理問題,否則是正常的。 我不認為你的症狀一定是對失去某些東西的簡單恐懼,而是其他一些讓你表現出這種情況的內部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