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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男方年滿22周歲,有監護人,明顯是具有無限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婚姻是可撤銷的婚姻,意識有瑕疵,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民政部門撤銷結婚登記;
2.該婦女沒有參與犯罪;
3.女方沒有得到任何補償,女方不完全是善意的,婚姻可以無效,雙方不住在一起。
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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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該結婚證在被撤銷之前具有法律效力。
1.能否成功,取決於男方的智力遲鈍程度,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婚姻即告解除。
2. 你不會觸犯法律。
3、目前還沒有拆遷,拆遷後離婚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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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問題:如上所述,丈夫涉足賭博,經常晚上不回家,應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無法確定女方主張的事實,結果是一般不判離婚。
第二個問題:女方撫養孩子,男方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這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是父親的基本良心; 丈夫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子女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按統計部門有關統計統計計算子女撫養費,子女撫養費可以按年、按季、按月支付。
第三方問題:住房是男方婚前單位分配的福利房,是男方婚前財產,依法歸男方所有,但男方應在離婚後,考慮到女方子女或經濟弱勢一方的利益,向女方及其子女支付部分住房補貼。
第四個問題:從婚後發生兩筆債務的時間來看,如果上述兩筆債務確實存在,且任何一方都不能證明是家庭生活之外的開支,那麼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如果上述債務用於購買運輸車輛, 那麼他們購買的車輛也應被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樂玲華新婚姻家族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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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男方的過錯屬於《婚姻法》第32條,如果他有他反覆教導和堅持的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法院會在調解後准予離婚。
2.贍養費肯定是可以承受的,如果沒有固定工資,他會按收入比例承擔女兒的贍養費,所以這個不用太擔心。
3.在住房方面,法院會適當照顧你,因為孩子還小,但不好說,因為男方的狀況不是很好。
4.他所欠的,未經同意就償還了,是個人借來的,而不是用於家庭生活的。 你們的債務由你們倆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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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女方涉嫌出軌,女方有過錯,如果男方提出離婚也沒關係,如果離婚,男方婚後可以要求比財產更多的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
要看你們有沒有領結婚證,如果沒有同居的開支,收入就平分。 婦女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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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玩生活,生活玩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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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婚姻財產的分割。 女方必須賠償男方。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李律師認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以結案、不留隱患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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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描述將導致離婚,如果婚姻較短,則應退還彩禮。 建議通過談判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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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要看能不能**。 如果不是,那就是“關係破裂”的情況之一。 如果可以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最高人民法院於1989年11月21日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如何認定離婚案件審理夫妻關係已真正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離婚與否,應當以夫妻關係是否破裂為依據。 確定夫妻關係是否真正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現狀、是否有和解的可能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夫妻關係真正破裂; 一方堅持要求離婚,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判決離婚。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後未痊癒,或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結婚,或夫妻一方在同居期間患有精神疾病,長期未痊癒。
根據《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相關法律知識,結合司法和法律適用的具體實踐,按照《婚姻法》的結構和制度,涵蓋法律規定的一系列主要內容,對當事人和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細化、 濃縮和必要的技術處理,然後提出一些問題,有針對性地講解《婚姻法》的相關知識。
關於第乙個屬性的問題。 雖然房屋是通過協議分配給丙方的,但沒有轉讓,即贈與沒有完成。 此時,房屋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和乙方,甲方擁有該房產相應價值的一半; >>>More
《婚姻法》第三解釋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向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 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不動產應當在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