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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鈴薯是當今世界各地的主食,其消費量僅次於大公尺。 在歐美人的餐桌上,每天吃土豆的方式是炸薯條和薯片。 薯片是西餐中最常用的配菜,但它們只有一百年的歷史,它們的發明純屬偶然。
薯片是由一位名叫喬治·加林的美洲印第安人發明的。 1853年的一天,喬治·加林(George Garlin)是紐約東部旅遊勝地一家餐廳的廚師,他像往常一樣製作炸薯條,一位顧客認為薯條很厚,在加林把薯條切好後仍然不滿意。 一怒之下,加林乾脆把土豆切成薄片,放進鍋裡。
他以為薯條炸起來又脆又薄,不能吃,這樣他就可以給客人帶來麻煩。 他不知道的是,薯片端上來後,客人很快就吃完了薯片,讚不絕口。從那時起,薯片就成了餐廳的名菜。
餐廳還把薯條包起來,讓顧客可以把它們帶走吃。 當然,由於馬鈴薯的去皮依賴於手工製作,因此薯片的產量極為有限。 薯片的流行是在 20 世紀 20 年代。
推銷員豪·穆恩(Howe Moon)用汽車在美國各地運輸薯片。 1961年,他將自己的薯片公司與德克薩斯弗里託公司合併,銷售他的Howenli薯片,逐漸風靡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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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發明 ·薯片是家常菜 薯片是稀疏和工業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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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親愛的哥哥發明的,是姐姐給老闆公司獨家生產的獨家專利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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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世界性食品,馬鈴薯的消費量僅次於大公尺。 薄而脆的鹹薯片是最受歡迎的零食。
薯片起源於美國新英格蘭,作為薯條的一種變種,它不是廚師的心血來潮,而是不滿的發洩。 1853 年夏天,Gee Crum 在紐約首屈一指的度假勝地薩拉托加擔任廚師Moon Lake Lodge酒店的餐廳供應法式炸薯條,Georges通常按照標準法式尺寸製作。
這種食物在 17 世紀在法國流行起來,當時托馬斯·傑斐遜 (Thomas Jefferson) 是美國駐法國大使,他非常喜歡炸薯條。 因此,他們將食譜帶到了美國,並在蒙蒂塞洛(Monticello)將炸薯條作為正式的晚餐菜餚。 在月亮湖客棧,一位顧客(據一些訊息來源稱是百萬富翁范德比爾特)發現喬治大廚的炸薯條太厚了,他不喜歡,所以他拒絕付賬。
於是喬治又做了一批稀釋劑,但也沒有讓他滿意。 喬治被激怒了,決定給客人乙個教訓,他把薯條做得又薄又脆,叉子都插不進去然而,這並沒有達到他的預期目的,客人們非常喜歡淡黃色、薄如紙的薯片。
其他客人也請喬治為他們製作這些薯片。 從那時起,薩拉托加薯片出現在選單上,並很快成為一種特色菜,很快這種薯片就被包裝起來了,起初是本地的,然後在整個新英格蘭地區很受歡迎。 最終,喬治開了自己的餐廳,專門經營薯片。
那時,土豆必須用手去皮和切片。 上世紀20世紀20年代,土豆削皮機的發明使薯片從小規模發展成為最暢銷的零食。 幾十年後,薯片成為美國東北部的主食。
上世紀20年代,南方的旅行推銷員赫爾曼·萊(Herman Lay)幫助普及了這種食物。
他在美國南部的雜貨店用手提箱出售後創辦了這家公司,他的名字幾乎成了薯片的代名詞。 lay'S薯片是第乙個成功上市的美國品牌。 自六十年代以來,薯片風靡全球。
馬鈴薯是當今世界各地的主食,其消費量僅次於大公尺。 在歐美人的餐桌上,每天吃土豆的方式是炸薯條和薯片。 薯片是西餐中最常用的配菜,但它們只有一百年的歷史,它們的發明純屬偶然。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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