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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只能註冊使用者的身份證。 從理論上講,結婚證是不能領導的。 因為人們必須檢查,所以還有照片,驗血。 最好親自去參加這麼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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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記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獨立)結婚。
2、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三代以內雙方及旁系血親無直系血緣關係(獨立提示)。
2.提交結婚登記的檔案。
1.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 我沒有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可現場拍攝)。
3.婚姻登記手續。
1、男女均需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持所需證件,共同向一方常住地的區、縣級民政局(或鎮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各自填寫《婚姻登記申請書》。
3. 雙方須親身在婚姻登記官面前簽署或按手印《婚姻登記申請書》。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檔案和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
4、婚姻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1、報名時限:如檔案資料齊全,當場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注:民政部關於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示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蓋章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屬於集體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持集體戶籍簿上的人的戶口卡或者戶口簿副本加蓋戶籍情況單位印章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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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帶上你的身份證、戶口簿、證明書、協議書,做的時候拍張照片,有的還得宣誓。
代表你得到它真是一團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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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你必須對人們說好話,因為他們必須將原件與自己的原件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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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層沒有搞砸。 這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 假結婚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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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具體規定,男女均須出示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以及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關於其出生日期和婚姻狀況的證明。
共同向一方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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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婚姻關係必須是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證,這樣婚姻關係成立,婚姻關係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欲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給予宴請和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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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這是因為雙方在未取得結婚證的情況下,尚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屬於同居關係。 因此,無證結婚的當事人可以向他人領取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完成婚姻登記的,由學校補齊登記。
刑法第二百條 第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結婚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好是諮詢一下律師,看看能不能在某個地區起訴,一般來說,你要把前後發生的事情說清楚,否則從你現在的角度來看,雙方已經訂好了酒,而且沒有結婚證,也沒有法律保障。
不。 從我國的婚姻角度來看,二婚的結婚證和第一次結婚的結婚證是完全一樣的,沒有區別。 而第二次婚姻進行的時候,程式和第一次婚姻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More
不一定,有些地方也可以拿著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讓他們出戶口簿,可以拿到有戶口登記證的結婚證,相當於戶口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