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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後供養的果子可以吃,但不能在供養前自己拿去吃。 這與聽不聽任何人無關,經文是教的,多讀佛經,多學戒律。 佛陀滅滅後,以戒律為師。 學佛不是迷信,懂佛法。
自然學說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在《南山法》中,唐道玄魯祖根據律宗將佛物分為四種型別:佛物、佛物、供養和佛供。
1.佛物包括佛像、佛殿、佛塔等,佛像是方丈三寶的佛寶。
佛陀所使用的一切物品都與佛像相同(即供奉給佛陀的殿堂、佛塔等,相當於佛陀的形象),與佛陀合而為一,不可分割。 即使為了佛陀,佛陀所收的東西也不能出售,也不能輕易地換取其他東西,而應該當作佛陀的真身來對待。
即使佛陀的物品因年久失修或風雨而磨損,它們仍然應該受到崇拜和尊重,不應該被丟棄和處置,而應該像佛陀的真身一樣供養和崇拜。
2.它是乙個佛像。
屬於佛陀的物品,例如有人提供田野或森林,並說明該地方供佛陀使用。 必要時,輔助居士可以幫忙處理,將場的產出價值隨意應用到佛物上,如塑造佛像、建造和維護佛堂、購買佛陀供品器皿等。
田地、森林等也可以出售使用。 在古代,還有僕人和六種動物。
等等供養給佛陀,但這些田地、六畜等,不能直接使用,只能屬於佛陀。
佛物與受佛物的區別在於,對於後者來說,施主的意志是模仿佛陀,可以用在佛陀的方方面面,所以可以皈依、出售等等。 (轉售是允許的,但所獲得的東西必須由佛陀使用)。
佛陀的物品曾經是佛身的一部分,所以不管是殿堂、佛台等,雖然曾經是金石黏土,但此時卻要算是佛,不允許買賣。
3.供品。
家人施捨後,用於供養佛陀的物品,如香、燈、鮮花、旗幟和其他供品,在佛陀面前。 它與受佛物的區別在於,後者是直接用在佛身上的物件。
香、花和其他與佛陀相似的物品可以交易,需要時,可以通過支援居士來交換其他需要的物品。
但是,由於旗幟和其他旗幟已經供奉給佛陀,因此不能再交易,也不能出售然後購買其他物品供養給佛陀。
4.供養佛物。
信徒來到寺廟,在佛陀面前供奉食物和水果。 供養後,它屬於修道院。 如果是供奉佛陀的永久食物和飲料,則返回永久住所。
在佛陀面前供奉的食物和飲料允許侍奉佛陀的僧侶及其家人食用。
但是,居士進入寺院時,是不允許隨便拿在佛面前的果供的,因為在寺廟裡,僧人屬於守護主,果供屬於常住,拿走就屬於盜取常住。
如果它是在外行的地方製作的,它就屬於那個地方。 居士在自己家中供養佛陀,供養屬於他。 “五戒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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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佛菩薩的供品可以在當天中午12點以後取下食用。 記得中午退,因為佛菩薩中午以後就不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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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吃的水果,一般供品,蘋果、橘子等,不易變質,可以放置7天,請下來換新的水果。
香蕉、桃子、乾果,不適合祭祀。
-一般供養,祖先,水果,不合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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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對。 水果一般都沒問題
瓶裝水不需要開封,半年可以換,紅茶、綠茶都可以!! 太乾淨了,很管用! 就像水果不用去皮一樣!! 西瓜和橙子都是這樣提供的,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使用!!
一切都是尊重的,有要求的,沒有什麼可以支援的,一切都是真誠的,真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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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品兌換後,可以供自己使用或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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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果時,如果想自己吃,或者給別人吃,可以請菩薩加持,讓受者獲得暫時的、特殊的悉地,觀想菩薩欣然答應,微笑著加持自己,取下供養。
在佛教中,一切修行的根源都取決於改變自己的幸福,同樣,我們的日常行為能否成為修行的一部分,完全取決於自己對幸福的轉化。 譬如,當乙個人看到異性以莊嚴的外表時,大多數人都會貪婪,但如果觀想以貪婪供養異性給諸佛菩薩,他們不僅能夠消除他們的貪婪,而且還可以通過供養佛菩薩來積累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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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別人所獻的果實是可以接受的,而果實是祝福的果實,可以拿回去吃。 對於那些沒有信仰的人,他們可以把它帶回家吃,無所畏懼。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產品不是被盜的。 它必須是獻祭的果實,而且必須是獻祭的果實,沒有被汙穢汙染,才能被帶回去吃。
當別人把菩薩果供給我時,我可以把它帶回家吃嗎?
別人所獻的果實是可以接受的,而果實是祝福的果實,可以拿回去吃。 對於那些沒有信仰的人,他們可以把它帶回家吃,無所畏懼。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產品不是被盜的。
它必須是獻祭的果實,而且必須是獻祭的果實,沒有被汙穢汙染,才能被帶回去吃。
為什麼有人說是別人家的供品,就算是給你的,也不能回家吃飯,因為是別人家的供品。
各式各樣的說法,按照我的看法,你不用想,正常吃就可以了。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知道如何在家吃飯。
眾說紛紜,因為我們一起去了聖殿,供養完畢後,他或她堅持要把它們帶回我家給我吃。
它是可食用的。 燒香供人食用。 供養在佛陀面前的果實,供養後可以單獨食用。
大部分人都以為在佛祖面前供奉的果子吃完後會得到加持,所以給你供果的朋友也希望你得到一些加持。 因此,這些水果可以放心食用。
按照我自己的想法,這是可能的,而且我吃這種水果有很多好處,對嗎?
這些供品是我們努力去寺廟請丈夫糾正不利於人命運的不利因素的成果,是一樣的嗎?
我的報價不匹配嗎? 請回答。
你是對的。
這是一樣的。
它屬於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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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吃了,不吃也不全是壞事,那就全浪費了,供品也只是為了能夠得到神靈的祝福,而那些食物其實也只是為了作秀,為了表示對神靈的尊敬,但是你第一次供奉的時候一定不能吃, 因為那不好,是顯出對神靈的不敬,所以要等到你拿下來才能吃,老人們說吃供品就好了,學會越來越好,身體也會越來越好,所以當你還是個孩子的時候, 你會特別願意吃這些供品。<>
在我們農村,每隔十五天就會燒錠給神靈,會有一些水果、糕點之類的東西,就是為了讓神靈能保護家裡的安全,也讓我們的孩子磕頭,並強調我們一定要真誠,小時候,我跟著奶奶去廟裡供奉, 只覺得神仙很威嚴,大家都很恭敬,在神明面前會很小心,我從小就看了不少仙俠電視劇集,我知道,其實這些都是虛幻的,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神,只是這麼多年過去了, 大人只能繼續祭祀雕像,在我們鄉下每年過年,他們都會在天地窯裡是玉皇大帝,佛像下面有很多好吃的東西,有七八種,然後我們每個人起床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皇帝面前磕頭, 這樣我們就可以
其實,雖然心裡知道這些只是迷信,但有些事情是不好的,反正多拜菩薩絕對是一件好事,神靈會更保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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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菩薩的時候可以吃,但供養後要等3天,每次取下來吃,都要換新的。
水果供養是一種供養,供養佛陀的目的是祈求消除眾生體內飢餓的痛苦,同時為靈魂接受禪食。
從前,印度有一對貧窮的母子,有一天,當兒子正要吃母親為他準備的午餐時,他看到乙個帶著苦行僧的僧侶。 兒子以為家裡前世沒有積攢糧食,今生不積攢,來世會更窮,於是恭敬地向比丘供養食物。 有了這個功勞,他下輩子轉世為王金仔的兒子,衣食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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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供養給佛陀的果實可以食用。
你可以吃它,但是當你取下供品時,你應該燒香或鮮花來贖回它們,因為一旦供養給佛陀,這些東西已經是佛陀的了,你想用它們,你應該贖回它們,否則就是偷竊,這是在Upasai Sutra上說的!
根據《優婆齋經》的律法,無論是在寺院還是在家中,都要供奉佛上香、花、果、食等東西,供養完成後,必須在香上放上一根香柱,念誦一次贖回果,然後才能除去果食。
佛果:
在佛陀面前供養果實是恭敬和清淨的。 因此,提供的水果必須新鮮乾淨,成熟完好,不得損壞或腐爛。 否則,第一種表達方式不尊重,第二種表達方式也不完美。
對提供的水果種類沒有太多限制,我們可以只吃我們每天使用的食物。 但氣味應該是香和淡的。 例如:
蘋果、香蕉、橙子、橙子、桃子、葡萄等。
不管你提供多少水果,這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的動機。 在提供水果之前,一定要清洗水果,以顯示您的純潔性。 不要買回去,不洗就供養佛陀,這是非常不敬的。 水果祭品通常在早上提供,中午後可以收穫。
條件好的家庭可以每天提供水果,條件一般的家庭可以間隔更換一段時間,在此期間,腐爛和損壞的水果應及時更換,以補充新鮮乾淨的水果。
在佛像面前供奉水果沒有特殊要求,可以使用蘋果、橘子、西瓜等常見水果。 但是,最好不要提供榴蓮等具有特殊氣味的水果。 此外,由於梨與“li”諧音,因此不適合作為水果供品。 >>>More
馬說“韓宇。
有伯樂,然後是千里馬。 千里馬經常有,但伯樂不經常有。 所以,雖然有一匹名馬,卻被奴僕之手羞辱,不叫千里。 >>>More
我應該後悔失去男朋友十年。 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這麼久了,你經歷了磨合期,也經歷了七年之癢,按理說,你們兩個人應該可以相處得很好,但是現在分手了,如果是因為一些小事分手,那我一定會後悔的, 但如果是因為分手的原則,那我絕對不會後悔,因為這是性格問題,這已經觸及了我的底線,不管這段感情多久,只要觸及我的底線,我們再見。只是我感覺交往了十年的男朋友突然離開了,可能是很不習慣,可能會為這段感情感到惋惜,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這段感情最後沒有結果,浪費了我的青春,如果這十年我有別的男朋友, 說不定會有乙個好的結局,所以這個時候我應該恨自己,為什麼我沒有早點發現對方不適合我,為什麼不早點離開他,而是要被拋棄到現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