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法律不禁止,可以這樣做。
目前,任何國家都沒有關於月球的法律,所以如果有人未經許可去月球,做任何事情都不是違法的。
話雖如此,如果真的可以未經允許登上月球,這個人絕對不是普通人。 世界上每年有這麼多國家在科學研究上投入如此之多,到目前為止,只有美國曾經將太空人送上月球。
1.每個國家的法律都有適用範圍
世界上有數百個國家,每個國家的法律都是針對自己境內發生的事情的,就像我們在中國的法律一樣,只適用於中國境內。 在其他國家,你需要遵守其他國家的法律,比如新加坡至今保留的鞭刑,任何國家的公民在新加坡違反新加坡相關法律都可能受到鞭刑,無論你所屬的國家是否還有這種懲罰。
我們人類居住的區域只是地球,按照我們目前的科技水平,我們還沒有在月球上發現任何生命。 因此,月球上沒有法律,也沒有相關的法律來約束它們,也沒有人能控制它們上做什麼。
至於月球資源的消耗,這些資源是沒有主人的,說不定你可以先來拿,說它會照顧你的。
2.到目前為止,只有美國太空人登上了月球
1969 年 7 月 20 日,美國東部時間下午 4 點 17 分 42 秒,太空人阿姆斯特朗小心翼翼地將左腳踩在月球表面,這是人類首次踏上月球。 他的這一小步,被稱為人類的一大飛躍,全世界都為之震驚。
那一天,尼爾·阿姆斯特朗和巴茲·奧爾德林成為第一批踏上月球的人類。 兩人在月球表面停留了兩個半小時,然後安全返回。
當阿姆斯特朗用左腳踩在月球上時,他說了一句流傳已久的話:對乙個人來說,這是一小步,但對乙個人來說卻是一大步。
事實上,一起執行月球任務的有三名太空人,但只有兩名太空人登陸月球,剩下的太空人留在了登月艙,他需要跟隨觀測裝置,確保他的兩名同伴能夠安全返回太空艙,安全返回地球。
這個問題的題主也是神人,世界上那麼多國家,以全國之力,未必能登上月球,更別說個人了。 有個字叫“富國相媲美”,估計沒有這種經濟實力,個人很難實現登月的想法。
如果有人真的有這個能力,那麼全人類都應該崇拜你,沒有人會認為你犯了法。
-
沒有相關規定,不違法,不是普通人可以未經許可登上月球。
-
沒有法律規定,所以這不是犯罪。
-
絕對是非法的!! 因為,雖然登月不違法,但偷渡出境卻違法。
-
只要你能上去,你就不會犯法。
-
他們都離開了地球,可以說他們不在人類的管轄之下,所以怎麼能算是犯罪,放心吧,只要你有錢去月球,就不會有心思去擔心這些事情。
-
這並不違法,但你必須有足夠的錢買太空衣。
-
沒有相關規定,也不違法。
-
沒有立法,所以不違法。
-
違法,不能隨便飛,要有準航行許可證,民用火箭的使用有嚴格的規定。 擅自向天發射火箭,當地軍區不放過你。
-
月亮不屬於任何國家,因此它不違反任何國家的法律。
-
未經許可登上月球並不違法,但未經許可製造火箭發射是違法的。
-
只要土地不屬於任何國家,就不是非法的。
-
鬼在上去,如果你有心造火箭,那還不如造福人類,讓老百姓去太空。
-
如果月球觸犯了法律,地球不會懲罰它。
-
你去了月球,順便回來了一點月亮土,你立下了功
-
除非法律明確規定,否則它不是犯罪。
-
月亮已經成為乙個法律之外的地方。
-
首先,你必須上去。
-
如果這個人身上有人有數千億美元,他可以未經許可將火箭送上月球嗎?
-
你怎麼能違法去月球? 這是乙個問題。
-
醒醒吧,你起不來!
-
你不是人類,你是乙個真正的人才。
-
私人可以利用和出售它月亮資源。
小行星上的礦產資源,現行法規,1967年《外櫻太空條約》,允許開發外星資源。
他們一向傾向於開發地外資源,而且由於他們沒有加入1979年《月球條約》,他們避免了受到月球開發國際管理框架限制的可能性,允許私營公司與美國公民一起進行月球採礦和小行星資源開發。
月球是地球上唯一的天然衛星,大概形成於大約45億年前,在地球形成後不久,關於月球起源的假設有幾種說法,而有更多事實證據支援的理論是,它形成於忒伊亞,乙個與地球和火星一樣大小的天體。
“大碰撞起源理論”是由巨大的撞擊產生的碎片聚集在地球的外圍形成的。
月球的前面點綴著從黑暗火山噴發的玄武岩。
熔岩流中充滿了巨大的撞擊坑,形成了乙個廣闊的平原,被稱為“月海”,但實際上“月海”中沒有一滴水。
在外海和月海之間是明亮的古老斜長石高地和顯眼的撞擊坑。 它是天空中除太陽之外最亮的物體,雖然它看起來非常明亮的白色,但它的表面實際上是黑暗和反射的。
僅比舊瀝青略高。 由於月亮在天空中非常顯眼,再加上月相的規律變化。
自古以來,就存在著神話傳說和宗教信仰等人類文化的信仰。
哲學思想、曆法編纂、文學藝術以及習俗和傳統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人類乘坐土星5號登陸月球,土星5號是由德國人維爾納·馮·布勞恩(Werner von Braun)設計的運載火箭。 土星5號是僅次於前蘇聯的Energia運載火箭的第二大運載火箭,共進行了17次發射,全部成功,其中9次將人類送入月球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