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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希望任何事情發生,你必須得到獎勵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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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由股東大會決定,經股東大會討論同意,再經股東大會表決作出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 公司章程必須依法制定才能成立公司。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頭銜;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結構及其成立方式、職權和議事規則;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認為有必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第一百零三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應當有一票表決權。 但是,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具有表決權。
在股東大會上作出的決議必須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擁有的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但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公司形式變更的決議,必須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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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股東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章程上簽字蓋章。 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並經出席成立大會的認購人持有的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法》第十一條:公司章程必須依法制定成立公司。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2)公司的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職務;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六)公司的組織結構及其成立方式、職權和議事規則;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八)股東會認為有必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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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章程應包括:(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的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姓名;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段紅六嫌)公司組織及其組建方式、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八)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住所; 2)公司的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4)股東的姓名或頭銜;(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六)公司的組織結構及其組建方式、職權和審議規則;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八)股東會認為有必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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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制定方法如下:由股東共同指定,股東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此外,公司章程應包括公司名稱和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3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達到法定人數;
2)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認購出資;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具有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公司名稱和組織結構;
5)有公司註冊地。
第25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應當明確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頭銜;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結構及其成立方式、職權和議事規則;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認為有必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