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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晚,合肥市肥東縣應河佳源社群12號樓一戶12歲女童田甜(化名)被樓上墜落的青磚砸中,當場昏迷不醒。 涉案人員是一名7歲的女孩。
在許多新聞報道中反覆出現的高空射彈再次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 在許多情況下,從高空墜落的物體可以被描述為“變化多端”。 從小螺絲、釘子和蘋果,到菜刀、砧板和混凝土件。
許多社群和社群正在加緊宣傳高空射彈的危險性,但他們仍然無能為力。 看到這個訊息,真是讓人氣憤。
高考扔物的危害有多大,通過一組實驗資料,人們可以了解這種媒介。
1.乙個30克重的雞蛋:從4樓扔下來,可以把人的頭頂砸成乙個腫脹的袋子; 如果乙個人的頭骨從18樓掉下來,可以被砸碎; 如果從 25 樓掉下來,雞蛋掉落的衝擊力足以殺死乙個人。
厘公尺的釘子,如果從18樓掉下來,可以直接插入頭骨。
3.從25樓扔出的空罐子會導致死亡;
4.手掌大小的西瓜皮從25樓直接飛下來,砸到人的頭部可能會致命。
此外,《民法典》還對高空投擲物體做出了具體規定,也對現實情況下的權利責任劃分做出了有針對性的應對。
1、及時補充恢復規則。 它對一些幸運的人來說是乙個強有力的警告。
2、要求樓宇管理機構負有擔保義務和社會責任。
3、可以利用公安機關在第一時間進行調查和取證,盡可能確定侵權人。
4.細化和完善高空射彈法定紅線,使高空射彈造成傷害責任承擔規則更加細化。
杜絕高空投擲物體是每乙個城市文明的底線,防範和懲治必須齊頭並進。 高空投擲就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養成文明的良好習慣,絕不能從我和身邊的人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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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物體特別有害,有些甚至會導致死亡。 從高空投擲物體的危險係數特別高,會造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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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射彈的危害非常大。 如果它擊中了某人,它可能會摧毀乙個家庭。 而且,這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會帶來巨大的社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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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投擲物體的危害特別大,因為在重力作用下,從高處扔下來的東西越多,被砸的人受到的傷害就越大,即使從高空扔出乙個空飲料瓶,也會把人砸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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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特別大,因為重力作用,隨著物體的下落,速度會越來越快,但是速度太快了,就算是小東西突然撞到人,也會把人打得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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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投擲物體對人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當你從高空扔東西砸到下面的人時,會比直接用這個東西砸到這個人更嚴重,因為還是有一定的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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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傷害還是很大的,畢竟從這麼高的地方,扔東西,會對別人的身體造成傷害,我們應該嚴厲懲罰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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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投擲物特別大,因為太高了,所以砸下來會直接射人,希望女生能**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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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投擲物體的危害非常大,即使是很小的物體,在高空墜落也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能做這種不道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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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投擲物體的危害特別大,大部分高空投擲物體都能造成嚴重傷害,有些會直接導致人當場死亡,所以不要從高空投擲物體,真的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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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特別大,容易對人造成嚴重傷害,也會使道路很髒,還可能撞到附近的公共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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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料顯示,從4樓扔出乙個30克重的雞蛋,會讓人腫脹; 從8樓扔下來會弄斷人的頭皮; 從18樓扔下來可以砸碎行人的頭骨; 從 25 樓墜落可以立即殺死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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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特別大,因為它是高處,它墜落的衝擊力特別大,很容易對人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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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大,很有可能會有人被石頭砸死或受重傷,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非常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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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空投擲物體的危險性非常大,會傷害到路人,嚴重時會失去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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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4條的規定,女大學生可以向男方和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追討賠償和補償。
無論是從建築物上墜落,還是高空投擲,造成路人受傷,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國民法典明文禁止從高空墜落物體,如果造成損壞、砸向行人或砸下樓下的車輛等,則需要承擔損失。 而如果高空墜落物能證明是誰幹的,有監控,有證據證明肇事者清白,那麼這個人就要承擔全部責任。
現在正是因為男方從樓上摔傷了女大學生,所以男方應該承擔此刻的全部責任。 如果能證明男子被推下樓梯,大學生被撞傷,那麼推搡背後的人必須被追究責任。 《民法典》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或大廈管理人未履行保安義務的,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在商場內有女大學生被人從樓上摔傷,因此物業大廈管理公司負責賠償和賠償。
目前,據了解,該物業及樓宇管理公司也已支付了20萬元的費用。
這名女大學生還因男子的行為導致胸腰椎骨折,神經嚴重受損,雙下肢癱瘓。 好在她沒有生命危險,但之後能不能站起來和以前一樣,只能看以後的狀況來判斷她是否能正常行走。 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女孩只能坐輪椅出行,這是一種高度截肢的狀態,這無疑是對他這個20歲的幻想曲的巨大打擊,因為這次事故只能癱瘓在輪椅上,實在是太可惜了。
我們也衷心祝願這位女大學生早日得到應有的補償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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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1歲的女大學生在商場休息時不幸被一名男子從樓上墜落,改名男子的行為導致女孩胸腰椎骨折,嚴重損傷神經,雙下肢癱瘓。 不得不說,從高空墜落的物體確實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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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應該類似於高空彈丸,如果男人不是故意的,他可能要承擔更少的責任,但他仍然要對學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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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從建築物上丟擲的物體或從建築物上掉下來的物體對他人造成損害,侵權人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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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社群突然從高空墜落,一名幼兒受傷。 悲劇已經發生,但如何從中吸取教訓,防止更多悲劇發生,應該是最重要的。 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
明確法律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應明確家庭的責任。 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是有責任的,如果孩子做了違法的事情,監護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否則真的很難被認真對待。
物業管理要加強安全意識宣傳。 物業需要每天大力宣傳從高處投擲物體的危險性,並可在公共區域、每棟樓的入口處和每層樓張貼醒目的海報,確保進出的人都能看到它。 此外,物業有責任每天對其管轄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及時解決,不得拖延。
安全教育應從嬰兒開始。 一般來說,老年人的安全意識相對較弱,他們通常更關注孩子自身的安全意識,缺乏對孩子的公共安全教育。 家庭安全教育是無法監督的,但孩子一般在3歲就上幼兒園,我覺得高空投擲物體可以納入學校日常安全教育內容的範圍,學校普遍實施可以彌補家庭在這方面的不足。
希望大家能夠加強公共安全意識,為自己和他人著想,不要再發生類似的悲劇了! 素質從小就培養出來,從學說話走路開始,就要明白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什麼是危險的。 我們應該多做有益的事情,不要做對他人和自己有害的事情。
人們對別人的事情不夠關心和警惕,因為上述原因,對孩子的教育不到位,因此,這樣的事件很多。 我們要重視這件事,從自己做起,做乙個有素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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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家和公民對高空投擲物體的監管並不嚴格,所以那些喜歡高空投擲物體的人覺得,高空投擲物體只會給他帶來方便,不會受到很嚴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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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人不懂法律,沒有意識到高空投擲的危險,所以這些人特別自私,總是為了自己的方便,所以很難禁止高空投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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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高空彈丸之後很難找到負責人,所以很多人都有僥倖心理,最重要的是個人意識。
是的,確切地說,有概率,但相對較小。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所謂的事實是不可預測的,你無法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 >>>More
乙個12歲的女孩被媽媽打的時候會偷偷笑,可能是媽媽打了她不疼,她哭了,故意哭給媽媽看,所以她會偷偷笑,也可能是他做了什麼,他覺得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