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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執行證和車輛實際載客量超過1人,視為超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及各地道路交通法規定,扣以罰款、扣分,情節嚴重的,吊銷駕駛執照、經營執照;
1.具體分析。
關於過度擁擠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處罰為:公路客運車輛載客量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居住人數20%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各地還出台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如遼寧省,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公路客運機動車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下的,處200元以下罰款; 達到20%的,處500元罰款; 超過20%的,每增加一人,處200元罰款,最高2000元罰款。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超過額定乘員人數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載客量百分之二十或者違規攜帶貨物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重百分之三十或者違規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後仍未更換的,對直接負責的負責人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規罰款執法標準規定: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載客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機動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的,超過一人,處50元罰款,處200元以下罰款200元;
2)公路客運機動車超過額定載客率20%,處罰款200元;達到20%的,處500元罰款; 超過20%的,每增加一人,處200元罰款,最高2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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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或多人被視為人滿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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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機上乘客人數的標準是什麼?
1、載客車載客人數標準如下:
1)長途汽車是指長度大於6公尺,載客量大於等於20人,駕駛員必須持有A1車牌的公共汽車;
2)中型乘用車長度小於6公尺,載客量為10至19人,必須持有B1車牌;
3)小巴是指長度在6公尺以內,載客量不超過9人,並持有C1牌照的車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輛載客,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公路客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按規定免費乘車的兒童除外,按規定免費乘車的兒童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乘員人數的10%;
2.貨車廂不允許載客。 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離開安全位置的條件下,車廂內可搭載1至5名臨時工; 當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杆時,貨物不得載人;
3.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電單車後座,輕便電單車不得載人。
二、乘用車超載標準有哪些規定。
1、乘用車超載扣分標準:駕駛乘用車(不含公交程式碼簿單)和校車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的,一次扣12分,乘用車、校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的20%且校車載人數超過20%,其他乘用車載人數超過核定人數20%時扣6分;
2、乘用車超載處罰標準: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載客量百分之二十或者違規攜帶貨物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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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數。 核負荷是允許的人數,負荷是實際的人數。 載荷和實際載荷的意思是一樣的,載客和實際載荷可能小於核載荷,也可能超載。
載重(實際載重)是實際運載的人數或貨物數量。 核負荷是指根據駕駛執照可以坐在車內的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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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超載不足額定乘員20%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載客量20%或者違規攜帶貨物的,對鄭儒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超過額定乘員人數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載客量百分之二十或者違規攜帶貨物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重百分之三十或者違規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以上就是這個問題的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載客量百分之二十或者違規攜帶貨物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重百分之三十或者違規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直至消除違法拍照狀態。
運輸單位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後未更換的,對直接責任負責人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