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回家接受治療和護理屬於什麼? 有人知道嗎?

發布 社會 2024-08-14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6

    1. 《民法典》對精神病人的監護制度是什麼?

    《民法典》規定,精神病人無法定監護人或者喪失監護人能力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村委會、居委會申請監護,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根據《民法典》規定,精神疾病無法定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的,可以協商確定其他具有監護資格的監護人,也可以由村委會、居委會申請指定,有爭議的, 法院應指定一名監護人。

    2. 監護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具有監護能力的人依照下列方式擔任監護人:

    a) 配偶;2)父母和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被監護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三十條 【協議確定監護人】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約定監護人。 協議確定監護人應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第三十一條 【監護權糾紛解決程式】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被監護人最大利益原則,依法在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員中指定監護人。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指定後,不得擅自變更; 擅自變更的,不免除指定監護人的責任。

    在當代社會,精神病人在中國民法典中也有非常明確的監護制度,例如,精神病患者的配偶,以及成年子女和父母都可以擔任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監護人也可以通過協商確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監督、觀察、護理、教育患者在患病期間的生活和行為,並在適當的條件下撫養他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如果精神病患者在家生病,家人無法照顧,他能不能讓醫院的醫護人員來接他?

    吻!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如果精神病患者在家生病,能不能讓醫院的醫護人員來接他,答案如下:目前精神病院不允許收病人,如果家屬無法送他去醫院,可以撥打110報警, 根據新的精神衛生法,警察有義務提供幫助,精神病患者家屬協助並送往醫院。介紹:

    如果家裡有條件。 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將患者送往精神病院。 因為這裡會給相應的**,有人來打理,會比在家更周到,也可以減輕家庭一定的壓力和負擔。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您還有其他問題嗎?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通常需要先把車準備好,然後告訴病人帶他去他想去的地方,或者帶他去醫院做體檢,或者讓他陪老人在家看病。 選擇哪種藉口取決於患者的情況。

    當然,對於那種“吃軟不硬”的病人,他要被很多人“脅迫”去醫院。 如果是年輕強壯的男性患者,家人逼迫他有困難,他需要親戚、朋友、雇主,甚至公安部門的幫助。

    精神病患者的注意事項。

    精神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應盡量避免獨居,最好與家人同住,最好不要將易損壞的家具和配件放在病房內,家中各種刀具一定要妥善保管,最好放在患者看不見的地方。

    家屬應注意督促患者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要過度照顧患者,讓患者力所能及。 平時要多注意精神病人的飲食衛生,不要讓病人接觸容易引起興奮的食物,如煙、酒、咖啡等。

    以上內容指《大百科全書-精神病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法律分析: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近親或朋友、居委會、村委會、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民政部門。

    審慎人的法定監護順序優先於後者的監護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法》第六十九條 精神粗孝: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納入城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民政部門應當對農村地區符合“五項保障”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以及城市地區無法工作、無生計、無法定扶持、撫養義務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給予支援和幫助。 或沒有法律義務支援、撫養或支援他們的人。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確有困難的,民政部門可以採取臨時救助等措施,幫助其解決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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