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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宣傳廣告,應繳納營業稅; 如屬路牌、廣告牌、燈光招牌等實體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所製作的路牌、廣告牌、燈光招牌等屬於增值稅應稅商品範圍,應當繳納增值稅。
戶外廣告從事製作和發布。 繳納營業稅,屬於服務業。 無需支付增值稅。 但是,有必要在國家稅中提交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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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郵政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附件1:關於應稅服務範圍的說明:
廣告服務是指以書籍、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片、路牌、海報、商店櫥窗、霓虹燈招牌、燈箱、網際網絡等各種形式宣傳提供客戶商品、商務服務專案、文體節目、通知、宣告等委託事項的經營活動。 包括廣告**及廣告**和廣告的發布、播出、宣傳、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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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製作路牌和廣告牌所得的收入申報納稅,首先要區分廣告業和廣告藝術業這兩個概念。 《營業稅專案注釋》中對廣告業的定義是:“以書籍、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片、路牌、海報、櫥窗、霓虹燈招牌、燈箱等形式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
廣告藝術行業是生產者利用他們的藝術專業知識為客戶加工和生產物品的業務。
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委託,按照其提供的廣告設計方案加工、製作路牌、廣告牌、燈箱的行為,不屬於廣告行業,應當屬於廣告藝術行業範圍。 這是因為,在整個廣告活動中,只有路牌、燈箱、廣告牌等物品的製作者,廣告策劃和發布都是由客戶或客戶委託的廣告公司完成的。 因此,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路牌、燈箱、廣告牌等的製作屬於增值稅的應稅範圍。
這取決於您的公司陷入什麼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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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營業稅專案注釋(試行草案)》的有關規定:“廣告業是指以書籍、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燈光、路牌、海報、櫥窗、霓虹燈招牌、燈箱等形式,為商品、商務服務專案、 文體節目、通知、申報等事項。
因此,對於戶外廣告工程,設計的廣告裝置應按“服務業-廣告業”徵稅。 廣告公司因業務需要委託其他企業加工、生產、安裝所發生的費用,不得扣除所得金額; 企業接受廣告公司委託加工、生產、安裝所取得的收入,按規定的稅種和稅目徵稅。
別想你的小錢,就去城管請他們領導吃幾次飯就行了。 戶外廣告的發布權主要要和城管打交道,只有和他們關係好,才能拿到名額。
戶外廣告機分為全戶外、半戶外等。
具體亮度根據實際場所確定,OBOO作為專業的戶外廣告機,建議至少做到2000cd m2至3000,沒有任何障礙。 >>>More
最新的戶外廣告方式可以用來選擇一些小趣味遊戲,比如戶外,在參加比賽的時候,可以送一些小禮物,或者根據天氣情況,比如下雨的時候送雨傘,這樣就可以進行戶外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