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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權。 但是,村委會只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才能收回農戶的承包土地:
一、承包期內,承包人家庭遷入設區、變更為非農戶籍的,應當歸還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第二,在承包期內,如果承包人死亡,家庭滅絕,承包人自然會消失,發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人提前半年向發包方提交書面報告,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發包方可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應當限期拆除非法轉讓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有狀態,對違法轉讓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予以沒收; 罰款可以合併徵收;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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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村委會有權收回村的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使用權租賃是農村集體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使用者可以續租,村集體也可以續租。
村委會只有在接到上級組織通知的任務後才能開展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只有在按照規定完成相關手續後才能開展,否則會造成矛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原批准人批准後,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用於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需要使用用地的;(二)未按照核定的土地用途;(三)因撤銷、搬遷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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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一般情況下,村委會無權收回農民的土地。
您好,一般情況下,村委會無權收回農民的土地。
只有當農民破壞了土地或使土地荒蕪時,他們才能要求收回農民承包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閒置、荒涼耕地。
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審批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原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復耕。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原批准土地的人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一)用於鄉(鎮)、村公共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未按照核定的土地用途;(三)因撤銷、搬遷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按照前款第(一)項的規定收回的,應當給予土地使用權人適當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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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其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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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村農集體擁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中國對土地使用有非常明確和嚴格的規定。
因此,鄉鎮既無權批准,也無權實施土地徵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負責處理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事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村民委員會負責並向村民代表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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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但村委會想拿就不能收回。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拍賣和轉讓管理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農業局農民工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有三種:(一)土地需要用於鄉(鎮)村的公共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 (2)(土地使用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3)因撤銷、搬遷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村委會看似不起眼,但實際上,如果看它的實際地位,它擁有相當大的權力! 因為對於村級領導班子的成員來說,基本上和老百姓處於同一級別,甚至比很多優秀村民的水平還要差,村委會的自我控制政策無疑給了他們很多機會,讓他們獲得無形和有形的實權,這種權力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可以直接在村內召開大會,公布相關的經濟資料規定以及地方政治特權的執行,這對於這一級別的賦權來說非常了不起!前蘇聯的村委會逐漸變成了一鍋腐敗的粥,導致整個國家體制的崩潰......因為這種最基本層次的力量的存在和行動有著最大的隱蔽性,最基本卻又不容易察覺的一系列特殊關係......正是這些東西才是最大的力量潛力! >>>More
非法占用耕地毆打人民,非法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是違法的,毆打人民是強行占用和毆打他人,造成他人傷害的,屬於故意傷害罪,不造成傷害的,屬於強行非法占用罪。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