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請出生證明。
1、處理流程:
憑父母雙方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到產醫院取得出生病歷,出生病歷應由產房醫生仔細填寫填寫。
接受證明的人仔細仔細地檢查出生病歷,並在確認無誤後簽字。
二、注意事項:
首先要做的是提前選擇寶寶的名字。 寶寶可以跟著父親的姓氏或母親的姓氏,字樣必須以《通用標準漢字表》為依據。 出生證明列印後,嬰兒的名字就不能更改。
出生醫學證明應在嬰兒出生後1個月內完成,因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 拖延流程會給寶寶的父母或監護人帶來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親子鑑定證明才能成功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明分為首頁和副頁,首頁由嬰兒的父母或監護人妥善保管,子頁作為出生登記證明交給戶籍機關。 戶籍前,未經允許不得剪掉首頁和副頁,否則將成為無效證明。
出生證明嚴禁塗改,如有塗改、損壞、遺失等問題,需向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其次,全家人開會商定嬰兒的戶籍是父親還是母親。
如果寶寶的父母一起登記,這個問題就不需要考慮了。
如果寶寶的父母不在同乙個區域,那麼你應該研究哪一邊更好。
A、寶寶以後要養哪一邊,戶口會在那邊。
B、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教育資源哪一方更好,戶口都會在那一邊。
c、父母戶籍福利哪一邊更好,戶籍就會在那邊。 (最好去有徵地計畫或拆遷計畫的區域,大家都懂)。
3、做好戶籍資料,出發前往派出所。
1.出生證。
2.結婚證。
3.戶口小冊子。
4.身份證。
5.醫學出生證明。
-
如果要給孩子登記,需要帶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和孩子的出生證明,這樣你就可以去當地派出所登記你的孩子。
-
要為您的孩子登記,您可以先致電**諮詢您所在的警察局。 派出所會告訴你一系列你需要的檔案,但一般情況下,尤飛就是你的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結婚證,都可以證明孩子和你的關係。
-
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出生證、戶口本、戶口戶口身份證到社群居委會發證,然後到當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
您需要什麼來為您的孩子註冊?
-
【法律分析
新生兒應當在出生後乙個月內辦理登記,並應到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部門辦理。 家長需攜帶以下材料: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畫生育部門發放的計畫生育服務手冊; 非計畫生育的,應當出示嬰兒母親所在城鎮以上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戶籍工作。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對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對零散戶籍的,由戶籍機關直接辦理戶籍。 非現役軍人居住在軍事機關、軍事場所,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農、漁、鹽、林、牧、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戶籍,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由戶籍機關直接登記。
第四條 戶籍機關應當建立戶口簿。 在城市、水上、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鎮,應當給每戶發放戶口簿。 在農村地區,向合作社發放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不發戶口簿。
戶籍和戶籍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籍以戶口為基礎。 與戶主同住的,組成乙個戶,戶主為戶主。 如果你乙個人住,你將成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住戶,以及公共宿舍,一併或者單獨設立。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
新生兒登記應當在孩子出生後乙個月內到父母一方所在派出所戶口部門辦理
1.您必須持出生證明到居委會簽發《新生兒入戶通知書》;
2.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出生服務證明、戶口通知書帶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到所在街道派出所戶口部門辦理戶口登記,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父母雙方的出生服務證明;
孩子最晚註冊的時間是在出生後乙個月內。 兒童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兒童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發現棄嬰的,收養人或者撫養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
兒童的註冊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盡快處理。
註冊所需檔案: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計畫生育服務手冊》; 計畫外生育的,應當出示嬰兒母親所在地鎮級以上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3、嬰兒父親或母親的集體戶籍簿或戶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跨年出生,未定居常住的,應持上述材料向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報市局批准。
6.申報超過乙個月,提交嬰兒未隨父母在另乙個城市或縣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戶籍由軍事機關按照有關軍人管理條例辦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戶籍,適用本條例。
第七條 兒童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看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兒童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第九條 兒童在出生後死亡,在宣布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進行出生登記和死亡登記。
-
戶口是戶口和人口的總稱,戶算戶,人算戶。 戶籍的載體是戶籍(戶籍簿),是公安機關戶政機關為記錄和儲存戶口基本資訊而製作的法律檔案。 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如何為您的孩子註冊的內容,希望您喜歡這篇文章!
程式:
1.嬰兒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母親或者父親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情況。
2.派出所審核後,辦理出生登記。
準備證明有:
1、計畫生育部門的《出生證》。
2.在醫院出生的孩子的出生證明。
3、戶籍小冊子、結婚證、身份證。 您可以攜帶上述檔案前往戶籍所在的派出所。 通常不需要很長時間即可完成。
注意:最好盡快為孩子辦理戶口,因為一旦丟失了某份證件,處理起來會很麻煩。 費用大約不到100元,乙個月後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
國內出生嬰兒的登記
2. 出生醫學證明; (原件和影印件)。
3、結婚證; (原件和影印件)。
4、入境地父母戶口簿,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子女非婚生的,提供直接撫養人); (原件和影印件)。
5.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直系親屬(父親或母親)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或法院離婚調解書(如果父母在出生登記時離婚)。 (原件和影印件)。
6. 非婚生育申報(適用於非婚生育); (原件)。
7. 由合格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如果孩子是與父親非婚生的)。(原件和影印件)。
8.提供非公共集體住戶直系親屬或非直系親屬的住戶:為沒有住房的父母雙方提供配套材料。 (原件)。
單位內集體住戶提供:集體住戶首頁、無住房父母雙方的證明材料(原件)。
外國出生嬰兒的登記
2、新生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件(已入境); (原件和影印件)。
3、出國新生嬰兒的出生證明及翻譯; (原件和影印件)。
4、本市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原件和影印件)。
5、假結婚證; (原件和影印件)。
6.進入公共集體住戶或者非直系親屬住戶的,為無住房的父母雙方提供:支援材料; (原件)。
單位內集體住戶的提供:集體住戶主頁和無住房父母雙方的配套材料。 (原件)。
你現在應該去重新申請結婚證,你孩子出生的醫院,你有出生證明和醫院發票嗎? 如果沒有出生證明,可以拿著住院發票去醫院補發,因為出生證明是聯名號,聯名號每年都不一樣,可能會比較困難。 每年,未用完的出生證明必須由縣衛生局收回,醫院不會補發,憑發票可以找衛生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