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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屬於同居關係。
在同居期間,雙方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一般視為共同財產。 除非對個人財產有特殊協議。
與持有結婚證的夫妻一樣,同居配偶在同居期間享有平等的財產處置權。
因此,妻子轉移丈夫的錢款的行為,只要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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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人很自私,未經你的允許就偷走了你的錢。
其次,他沒有界限的概念,把你的錢看作是他的錢。 如果將來真的到了你結婚的時候,他需要錢,他會再次把爪子伸進你的錢包裡,他一點也不猶豫。
第三,他的性格很差。 大多數人都知道,在不告訴它的情況下拿走它被認為是偷竊。 品行端正的人不會偷別人的錢。 我敢肯定他做了很多其他壞事。 你可能會馬上記住其中的很多。
可以先報警走行政路,說他偷了,一般**聽夫妻倆說,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很有可能你就不會立案,一是你們之間的關係,二是金額不是很大, 但你可以試試,畢竟民事關係這麼複雜,有經驗的警察說不定能幫你立案。
如果**不立案,收集盜竊證據並起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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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涉及偷竊,結婚與否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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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轉移對方的錢是違法的,這要看你是否起訴對方,如果你起訴對方,案件就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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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偷結婚證違法嗎?
婚姻,在法律上稱為婚姻的建立。 它是指夫妻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建立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的民事法律行為。 偷領結婚證並不違法,只要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手續齊全,手續合法,以男女雙方的意願為依據,不涉及重婚、近親屬等法律不允許的婚姻條件。
但偷偷拿到結婚證其實是走錯了路,畢竟這樣冤枉光明的婚姻,對你們倆都不好。 成為夫妻後,家庭生活中的一些瑣碎事,比如油、鹽、柴火、公尺飯、醬醋、生活費保障,能不能讓對方過上舒適的生活? 當你們的生活物資沒有明確的保障時,不要輕易給對方乙個家庭承諾。
2.婚姻登記條件。
1.婚姻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願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另一方或任何第三方干涉。
2.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應鼓勵晚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
2)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婚姻登記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者;
2. 不是自願的;
3. 一方或雙方已經有配偶;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三、婚姻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地:男女均有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戶口簿(或集體戶籍證)。
2.居民身份證。
3. 婚姻狀況證明。
4、2寸彩色照片3張,我額頭光頭2寸單色照片3張,雙方顏色統一,婚姻登記處有寶利來拍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特別證明(另外必須持有上述證明) 離婚證明(或夫妻關係和解證明)(或法院調解函)(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注:如果您持有初級法院的判決,您還必須攜帶初級法院判決有效的證明。
6.因公出境者的特殊證明(除上述證明外,還需要上述證明)和在國外期間由我國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結婚證。
7、因公回國旅遊者的特殊證明(另外必須持有上述證明),若在國外期間無婚姻狀況證明,可持有國外未婚公證證明。
從以上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偷結婚證並不違法,只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手續齊全,手續合法,基於男女雙方的意願結婚不違法,不涉及重婚, 近親結婚和其他法律不允許的婚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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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27年後,老婆偷偷轉老公的錢是違法的嗎?
不犯法,你老公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紅麗也屬於你老婆的錢,所以轉身不違法,但是如果這筆錢是用來給別人的,你老公到時候可以追回,但如果你執意給, 你丈夫只能收回一半的錢。
09 5月結婚登記的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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