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特智財權:我國專利分為三類:1.發明專利,《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一款將發明定義為:“發明是指對一種產品、一種工藝或者其改進提出的新技術方案。
所謂產品,是指工業上可以製造的各種新產品,包括固體、液體、氣體等具有一定形狀和結構的物品。 所謂方法,是指將原料加工成各種產品的方法。
發明專利不要求它是在實踐中被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解決乙個技術問題或乙個想法,並具有工業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不能與主題或想法的簡單建議相混淆, 因為簡單的主題或想法不是
-
兩者的相似之處:都是藥品專利。
兩者的區別:
1.藥物組合物專利藥物組合物專利是對由兩種或兩種以上化合物組成的藥物的有效成分的專利保護,如化學藥物的複方製劑、中藥提取物等。 對於組合物專利,除了組合物的組成外,說明書還應記錄每種成分的化學和/或物理狀態、每種成分的選擇範圍、每種成分的含量範圍及其對組合物效能的影響。
2.藥用化合物專利藥用化合物專利一般是指針對化學原料藥(API)申請的專利,大多數藥用化合物專利都需要使用化合物的名稱或化合物的結構式或分子式來表徵要保護的專利範圍。 藥物化合物一般包括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和高分子化合物,通常稱為“化學物質”。
由於藥物工藝專利和藥物使用專利都涉及特定化合物,因此藥物化合物專利的保護範圍相對較大,大多數原始藥物都對化合物進行專利保護,以限制競爭對手的模仿。
-
法律分析: 藥品專利: 1、藥品發明專利、新藥、新藥製備方法、藥品新用途均可申請發明專利。
2.藥品實用新型專利,藥品劑型、形狀、結構的變化引起藥品功能的變化,製藥器械發明可申請實用新型大彎專利。 3、藥品外觀設計專利不可信,涉及藥品外平衡輪外觀和包裝容器外觀的新設計可申請外觀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為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提出的新技術解決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針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提出的適合實際使用的新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在全部或部分形狀、圖案或其組合上,以及顏色和形狀、圖案的組合上,製作的具有美觀性、適合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
專利產品是指適合公眾使用,並具有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所有技術特徵的實用產品。 專利的字面意思是專有權和利益,即公開信件或公共檔案,在中世紀被盲人君主用來制定某些特權,後來指的是英國國王本人簽署的專有權證書。
專利一般是代表幾個國家的**機關或地區組織根據申請出具的檔案,記錄了發明和創造的內容,並在一定期限內產生這樣的法律狀態,即專利發明在正常情況下只有在專利權人的許可下才能被他人利用。 在中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型別。
-
專利產品是指具有專利權利要求中描述的所有技術特徵的產品。 專利產品平台是指常州市商務局與江蘇百騰科技共同打造的專利產品公共服務平台。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實施專利權,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不得使用其專利工藝; 或使用、要約銷售、銷售或進口根據專利工藝直接獲得的第一種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授予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專利權,即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製造、要約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
醫藥產品專利申請主要包括以下7類:
1 藥用化合物,包括通過化學或生物合成,或從動植物或其他原料中分離而得的新化合物,且至少具有一種藥用用途。
2.藥物組合物,包括:含有新化合物和藥用載體的組合物; b 含有一種新的藥用化合物和一種或多種已知藥用化合物的組合物; c 組合物中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已知的藥用化合物,該組合物必須是新的和藥效學比較資料表明,該藥物組合物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組分具有顯著的協同作用; d.藥效學資料證明其具有良好療效的新型中藥複方產品;e 對已知的中藥化合物進行改進、減去或替代,這些化合物已經得到改進,並有比較資料證明這些改進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3.新型活性提取物是指通過溶劑從動植物來源或其他原料中提取的生物活性混合物,特別是從中藥單一或複方配方中提取的生物活性混合物; 如果這種活性混合物的有效成分不能用化學結構和含量來表徵,則可以限制其製備方法,只要製備方法為新,並且有實驗比較資料證明活性提取物比未提取的API具有更好的功效或毒性或劑量,更方便的應用等優點, 可獲得熙彥的專利權。
4.新的藥物製劑或劑型,包括:含有已知藥物化合物或已知藥物組合物的新製劑或劑型; 灣。已知中藥方劑或中成藥的新製劑或新劑型;只要所述製劑或劑型是新的,並且有比較資料證明該新製劑或劑型具有明顯的有益效果,如提高療效或降低毒性或劑量等,就可以獲得專利權。
5.新晶型,包括:新化合物的晶型; b 已知化合物的新晶型; 必須有資料,特別是晶體的X射線衍射圖和熔點,才能證明新的晶體形態存在且穩定,具有明顯的有益理化性質和有益的醫藥用途。
6 新水合物或溶劑化物,包括:新化合物的水合物或溶劑化物; b 已知化合物的新水合物或溶劑化物; 必須提供光譜、晶型和熔點等資料,以證明新的水合物或溶劑化物存在且穩定,並且具有明顯有益的理化性質和有益的用途,才能獲得專利。
7、生物藥物:如新型蛋白質、多肽、核苷酸、基因片段、單轉殖抗體、疫苗、能夠生產藥物的微生物、基因中使用的載體、含有載體的宿主細胞等。
-
國家專利藥品是指已申請專利的新型化學單體藥物。 其開發過程包括新藥的發現階段、臨床前開發、臨床前應用、新藥臨床試驗I期、新藥臨床試驗、新藥臨床試驗、新藥申請等。這些藥物只能由擁有這些專利藥物的公司生產,也可以轉讓給其他人生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護藥品使用安全和公眾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研發、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的,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診斷、診斷人體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體生理機能,規定適應症或者功能適應症、用途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
第三條 藥品管理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過程管控、社會共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藥品質量,確保藥品安全有效、可及性。
第六條 國家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進行藥品管理。 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依法對藥品在藥品研發、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
有機物是有機化合物。 含碳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鹽、金屬碳化物、氰化物除外)或碳氫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總稱。 有機物是生產生命的物質基礎。 >>>More
有機化合物)主要由氧、氫和碳組成。有機物是生產生命的物質基礎。 脂肪、氨基酸、蛋白質、醣類、血紅素、葉綠素、酶、激素等。 >>>More
有機化合物是含碳化合物,是碳氫化合物及其衍生物。 一般來說,有機化合物結構複雜,性質與無機化合物有很大不同。 如易燃、熔點低、耐熱不穩定、反應緩慢、非單一產物等。 >>>More
是無機化合物。
但它不是酸,因為水是一種弱電解質,就像在水中一樣,因為水是一種弱電解質,它仍然將氫離子和氫氧根離子電離到1*10-7的次方,它們相互反應,但因為反應速度與水的電離速率相同,所以保持不變, 所以水是中性的。 >>>More